石龙区人民医院消防工程、主体及二次结构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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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人民医院消防工程、主体及二次结构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招标编号:HYRZ-2023-12-02

2、原公告项目名称:石 (略) 消防工程、主体及二次结构工程劳务分包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3年12月25日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4、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原谈判公告内容中“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

第二标段: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

第三标段: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

变更为:

第一标段: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标段: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三标段: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变更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故开标时间不再顺延。

三、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 (略) 融城 (略) 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姚许强

电 话:0375 *

四、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平顶山鸿业 (略)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 (略)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联系地址: (略) 管城回族区商城路1号新纪元酒店五楼520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招标编号:HYRZ-2023-12-02

2、原公告项目名称:石 (略) 消防工程、主体及二次结构工程劳务分包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3年12月25日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4、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原谈判公告内容中“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

第二标段: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

第三标段: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

变更为:

第一标段: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标段: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三标段: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变更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故开标时间不再顺延。

三、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 (略) 融城 (略) 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姚许强

电 话:0375 *

四、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平顶山鸿业 (略)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 (略)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联系地址: (略) 管城回族区商城路1号新纪元酒店五楼52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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