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CT室等用房加固装修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放射科CT室等用房加固装修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ZZJ[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放射科CT室等用房加固装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2-28 09:00:00,更正为:2024-01-02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12-28 09:00:00,更正为:2024-01-02 09:00:00。
事项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第15条:“★15、须满足电动防辐射门铅当量≥4.0mmpb、单(双)开防辐射门铅当量≥4.5mmpb、铅玻璃铅当量≥4.5mmpb、铅板铅当量≥4.0mmpb(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首页需具有CMA或CNAS标识。)。(项号17)”更正为“★15、须满足电动防辐射门铅当量≥3.5mmpb、单(双)开防辐射门铅当量≥3.5mmpb、铅玻璃铅当量≥3.5mmpb、铅板铅当量≥3.5mmpb(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首页需具有CMA或CNAS标识。)(项号17)”。
事项2: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中第1条中(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更正为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事项3: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2-28 09:00:00(北京时间),更正为:2024-01-02 09:00:00(北京时间)。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12-28 09:00:00(北京时间),更正为:2024-01-02 09:00:00(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6日
/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鼓屏路67号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略)
地址: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方式:0591-*-805
项目联系人:黄伟林、陈必
电话:0591-*-805
(略) (略)
2023年12月26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ZZJ[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放射科CT室等用房加固装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2-28 09:00:00,更正为:2024-01-02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12-28 09:00:00,更正为:2024-01-02 09:00:00。
事项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第15条:“★15、须满足电动防辐射门铅当量≥4.0mmpb、单(双)开防辐射门铅当量≥4.5mmpb、铅玻璃铅当量≥4.5mmpb、铅板铅当量≥4.0mmpb(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首页需具有CMA或CNAS标识。)。(项号17)”更正为“★15、须满足电动防辐射门铅当量≥3.5mmpb、单(双)开防辐射门铅当量≥3.5mmpb、铅玻璃铅当量≥3.5mmpb、铅板铅当量≥3.5mmpb(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首页需具有CMA或CNAS标识。)(项号17)”。
事项2: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中第1条中(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更正为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事项3: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2-28 09:00:00(北京时间),更正为:2024-01-02 09:00:00(北京时间)。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12-28 09:00:00(北京时间),更正为:2024-01-02 09:00:00(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6日
/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鼓屏路67号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略)
地址: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方式:0591-*-805
项目联系人:黄伟林、陈必
电话:0591-*-805
(略) (略)
2023年12月26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