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光化学网质控及数据二级审核项目更正公告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光化学网质控及数据二级审核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光化学网质控及数据二级审核项目 | ||
品目 |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环境评估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环境监测中心 | ||
行政区域 | 徐汇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27日 01:4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2月24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2月25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佩佩、马峥 | ||
项目联系电话 | **803/807 | ||
采购单位 | (略) 环境监测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021-*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徐汇区三江路55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社发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闵行区七莘路646号兴城商务广场A座3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佩佩、马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环境监测中心光化学网质控及数据二级审核项目成交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主要标的信息更正为: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略) 化工环境保护监测站 | 光化学网质控及数据二级审核服务 | 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对浦东超级站、青浦淀山湖超级站、崇明东滩超级站中的光化学仪器,以及绿华站、长兴岛站、惠南站的VOCs仪器进行全年数据二级审核,并完成12站次的质控QC检查和6站次的质保QA检查, (略) 光化学网监测运行提供技术支持。 | 落实《2023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和《国家大气光化学监测网自动监测数据审核技术指南(2021版)(试行)》等工作要求,稳 (略) 光化学网的运行质量,提高自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连续性、可比性和可靠性。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2023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和《国家大气光化学监测网自动监测数据审核技术指南(2021版)(试行)》 |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021-*
联系方式: (略) 徐汇区三江路5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社发 (略)
地 址: (略) 闵行区七莘路646号兴城商务广场A座305室
联系方式:张佩佩、马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佩佩、马峥
电 话: **803/807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光化学网质控及数据二级审核项目 | ||
品目 |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环境评估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环境监测中心 | ||
行政区域 | 徐汇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27日 01:4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2月24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2月25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佩佩、马峥 | ||
项目联系电话 | **803/807 | ||
采购单位 | (略) 环境监测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021-*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徐汇区三江路55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社发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闵行区七莘路646号兴城商务广场A座3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佩佩、马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环境监测中心光化学网质控及数据二级审核项目成交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主要标的信息更正为: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略) 化工环境保护监测站 | 光化学网质控及数据二级审核服务 | 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对浦东超级站、青浦淀山湖超级站、崇明东滩超级站中的光化学仪器,以及绿华站、长兴岛站、惠南站的VOCs仪器进行全年数据二级审核,并完成12站次的质控QC检查和6站次的质保QA检查, (略) 光化学网监测运行提供技术支持。 | 落实《2023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和《国家大气光化学监测网自动监测数据审核技术指南(2021版)(试行)》等工作要求,稳 (略) 光化学网的运行质量,提高自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连续性、可比性和可靠性。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2023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和《国家大气光化学监测网自动监测数据审核技术指南(2021版)(试行)》 |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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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021-*
联系方式: (略) 徐汇区三江路5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社发 (略)
地 址: (略) 闵行区七莘路646号兴城商务广场A座305室
联系方式:张佩佩、马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佩佩、马峥
电 话: **80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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