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区城关区、七里河区雨污水管道分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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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城区(城关区、七里河区)雨污水管道分流工程(硷沟洪道雨污水收集项目)监理更正公告

兰州兴晟工程 (略) (略) 政工程服务中心的委托,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23年12月26日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P20页“二、投标须知第28.1条”: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进行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略) 政公用工程,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根据相关文件监理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岗位配置基本要求,本项目拟配备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3人,须提供近3个月(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包括人员姓名及缴费序列号),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2月01日至今)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监理合同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5)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20至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8)省外监理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更正为: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进行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原招标文件P67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十二 资格证明文件”:

(一)、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略) 政公用工程,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根据相关文件监理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岗位配置基本要求,本项目拟配备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3人,须提供近3个月(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包括人员姓名及缴费序列号),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2月01日至今)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监理合同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5)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20至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8)省外监理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不再递交原件备查。注: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中标人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现更正为:

(一)、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保证金收据(加盖投标人公章)

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投入本工程监理人员相关证书等复印件;

6、投标人近 年度( - )已完成于招标工程同类工程监理业绩(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依据);

7、 (略) 外监理企业的进甘备案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须带至开标现场核对,否则复印件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码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注:本项目资格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三、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政工程服务中心

地址: (略) 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583号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兴晟工程 (略)

地 址: (略) 城关区民主西路9号(兰州SOHO)10楼

联系人:吕世岳

联系电话:0931-*

监督单位: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2023年12月27日

* 签于 2023/12/27 14: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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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城区(城关区、七里河区)雨污水管道分流工程(硷沟洪道雨污水收集项目)监理更正公告

兰州兴晟工程 (略) (略) 政工程服务中心的委托,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23年12月26日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P20页“二、投标须知第28.1条”: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进行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略) 政公用工程,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根据相关文件监理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岗位配置基本要求,本项目拟配备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3人,须提供近3个月(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包括人员姓名及缴费序列号),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2月01日至今)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监理合同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5)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20至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8)省外监理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更正为: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进行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原招标文件P67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十二 资格证明文件”:

(一)、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略) 政公用工程,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根据相关文件监理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岗位配置基本要求,本项目拟配备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3人,须提供近3个月(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包括人员姓名及缴费序列号),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2月01日至今)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监理合同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5)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20至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8)省外监理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不再递交原件备查。注: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中标人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现更正为:

(一)、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保证金收据(加盖投标人公章)

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投入本工程监理人员相关证书等复印件;

6、投标人近 年度( - )已完成于招标工程同类工程监理业绩(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依据);

7、 (略) 外监理企业的进甘备案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须带至开标现场核对,否则复印件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码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注:本项目资格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三、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政工程服务中心

地址: (略) 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583号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兴晟工程 (略)

地 址: (略) 城关区民主西路9号(兰州SOHO)10楼

联系人:吕世岳

联系电话:0931-*

监督单位: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2023年12月27日

* 签于 2023/12/27 14: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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