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蜀山经开区道路保洁、绿化、公园游园绿地林地多位一体管养服务项目-1标段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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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蜀山经开区道路保洁、绿化、公园游园绿地林地多位一体管养服务项目-1标段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蜀山经开区道路保洁、绿化、公园(游园)绿地林地多位一体管养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3BFSBZ02783

原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道路保洁、绿化、公园(游园)绿地、林地多位一体管养服务项目1标段招标文件补疑1

2023BFSBZ02783-1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57页,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中: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数量:2个。问:资格审查提供的业绩是否能在详细评审中重复使用;

答:可以。

2.招标文件第57页,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中:(4)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承接的业绩,则仅认可投标人在该业绩中担任牵头人的业绩)。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承接的业绩,但为非牵头人业绩,但有说明明确非牵头方承担业绩中的大部分施工任务,该业绩是否认可;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承接的业绩,则仅认可投标人在该业绩中担任牵头人的业绩。

3.招标文件第58页,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审标准→企业荣誉中: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 (略) 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或荣誉,本项至多计算2个表彰(或奖项)。问:①我公司提供的奖项为2023年3月3日由“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202 (略) 优秀建筑业企业(建筑工程总承包类)”,是否认可;②我公司提供的奖项为项目奖项,如由“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级优质工程奖“黄山杯”,和“ (略) 政工程协会” (略) 政养护示范工程奖“扁鹊杯”,是否认可;

答:仅认可投标人企业获奖(即获奖主体以投标人为主),不认可投标人服务的项目获奖(即获奖主体以投标人服务的项目为主)。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材料,匹配程度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

4.招标文件第27页,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人员岗位→安全管理人员要求:均须具有应急管理部门(或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问:我公司提供的是由“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安全C证,是否认可?

答: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予以认可。

5.招标文件中对无人驾驶区域(运河新城)的情况无具体描述,且经过实地调研运河新城大部分目前正在建设中,因此对于后期无人驾驶的实行区域具体在哪个位置?还请招标人予以告知。

答:无人清扫道路作业拟定于运河新城部分路段实施,具体路段暂未确定。请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中西区路段清单综合考虑,谨慎报价。

6.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和“详细评审标准”中:均有“无人驾驶清扫作业示范场景建设要求”,但是招标文件没有无人驾驶设备的配置的相关要求,是已经包含在招标文件“车辆、设备要求”中?还是要额外重新配置?还请招标人明确,并予以告知。

答:无人驾驶设备须额外重新配置,具体数量等相关要求待无人清扫路段确定后按实际确定。请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中西区路段清单综合考虑,谨慎报价。

7.段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技术文件评审标准”方案编写,以及“发包人要求”存在以下疑问:第1标段招标文件中对于“重点保障区域”无具体描述,仅将环卫一级路段划分为“重点区域路段”,对重点区域、公园、广场周边等无具体描述,还请招标人予以告知“重点保障区域”具体地理位置,以及存在目前环卫保洁存在哪些重难点情况?还请招标人予以告知。

答: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中主要服务范围附图及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要求。重难点情况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

8.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技术文件评审标准”方案编写,以及“发包人要求”存在以下疑问:第1标段招标文件中,经实地调研发现,有很多道路是在建设中,是否有道路实际情况数据(如目前已经建好运营的道路有哪些?正在建设的道路有哪些,大概什么时候可以建设交付?)还请招标人予以告知。

答:请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中主要服务范围附图及道路清单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

9.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技术文件评审标准”方案编写,以及“发包人要求”存在以下疑问:第1标段中招标文件要求,后期会接收社会公厕,公厕数量?公厕具体位置?公厕移交大概时间?还请招标人予以告知。

答:公厕数量、位置、移交时间暂未确定。请投标人综合考虑,谨慎报价。

10.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与“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投标人业绩”要求,存在以下疑问:若投标人提供综合类环卫保洁业绩证明材料,(综合类环卫保洁业绩中包含: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养、道路绿化养护、环卫停车场管理等环卫保洁内容),其中单项运营内容:“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能满足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那么综合类环卫保洁业绩是否予以认可?还请招标人予以告知。

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类环卫保洁业绩予以认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材料,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

11.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招标文件P121页)存在以下疑问:招标文件P121页中写到:“上述车辆、机械须为中标人自有车辆。所有洗扫车、洒水车、路面养护车、压缩式垃圾收运车、厨余垃圾车、护栏清洗车首次上路行驶时间为2019年7月1日以后。”因此投标人是否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所有车辆的行驶证、登记证书、发票等证明材料?还请招标人予以告知。

答: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中车辆、设备要求的其他相关要求:中标人须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供书面承诺给招标人,承诺项目实际移交进场(以移交时间和面积为准)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车辆及设备配置(购置或租赁)到位。

12.招标文件第27页,资格审查条件中的安全管理人员,要求“具有应急管理部门(或安检部门)办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安全工程师,由国家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是由人社部、国家安监总局(现应急管理部)颁发的执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请问安全工程师是否作为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

答:安全工程师可作为本项目安全管理人员。

1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请问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可否能 (略) 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答:可以。

14.针对1标段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中:对于作业要求、标准前后不一,举例如下:①前面要求普扫2次(招标文件91页),后面变成了4次(招标文件108页);②前面第一次普扫7.30之前完成(招标文件91页),后面变成了7点前结束(招标文件98页);③一级道路洒水不少于6次(招标文件97页和108页)和一级每日冲洗不少于1次(招标文件107页)还请招标人明确具体标准要求,并予以告知。

答:具体标准要求参见《合肥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作业质量标准》。

15.本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要求环境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略) 市政道路保洁环卫服务行业必须具有特定准入资格或人员任职资格,请问我公司提供在中国社会组织网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培训或考核颁发的具有类似环卫管理水平的中级及以上“清洁管理师”证书是否符合要求?

答:取消招标公告中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职称证书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取消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要求:“技术负责人(2人)均须具有环境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16.企业荣誉评审要求中,针对“投标人企业获奖(即获奖主体以投标人为主)”或“投标服务的项目(即获奖主体以投标人服务的项目为主)”是否均予以认可?若提供“投标人企业获奖(即获奖主体以投标人为主)”,上述评审要求中的“获奖项目”是否意指投标人所获奖项的名称,而非特指投标人“某个服务项目的名称”?例如:某投标人获得了“ (略) 场化服务先进单位”,此处“获奖项目”是否在投标时应填写为“ (略) 场化服务先进单位”?

答:仅认可投标人企业获奖(即获奖主体以投标人为主),不认可投标人服务的项目获奖(即获奖主体以投标人服务的项目为主)。

17.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无人驾驶车辆的数量,是否可以明确?

答:无人驾驶设备须额外重新配置,具体数量等相关要求待无人清扫路段确定后按实际确定。请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中西区路段清单综合考虑,谨慎报价。

18.招标文件投标格式中涉及的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请问此处是填写“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道路保洁、绿化、公园(游园)绿地、林地多位一体管养服务项目 1标段”还是“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道路保洁、绿化、公园(游园)绿地、林地多位一体管养服务项目 1 标段 1标段”?

答:本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道路保洁、绿化、公园(游园)绿地、林地多位一体管养服务项目1标段。投标格式中涉及的“(招标项目名称)X标段”的投标人可填写为: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道路保洁、绿化、公园(游园)绿地、林地多位一体管养服务项目1标段。

19.招标文件第58页“企业荣誉”评审标准,内容提及:如为投标人获奖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明材料:(1)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请问: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的描述是否有误?是否应为:颁奖文件不限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

答:无误,按招标文件执行。

20.招标文件第59页“企业荣誉”评审标准,内容提及:投标人在“投标人获奖情况评审表”中列明获奖项目评审因素(如颁奖时间、颁发单位、奖项等级、获奖项目与本项目关联的其他因素)。招标文件中无“投标人获奖情况评审表”格式,可否自拟格式?

答:“投标人获奖情况评审表”格式可以自拟。

21.在投标系统“投标总报价”中,请问:填写的投标总报价是否为一年的报价?工期是填写1095天(365*3=1095天)吗?

答:投标总报价为一年报价,项目工期为365日历天。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澄清部分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2.2.2(2)企业荣誉项变更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 (略) 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或荣誉,本项至多计算2个表彰(或奖项)。注:1.如为投标人获奖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明材料:(1)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2)若以上获奖资料中不能体现获奖类别等信息的,须另附颁奖单位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3)如颁奖单位为协会(或学会),则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国企业荣誉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2.投标人提供的获奖奖项类别应充分考虑影响力等,评标委员会根据提供的获奖奖项级别等进行综合评审,重点评审因素如下:获奖或荣誉与本项目的类型特征匹配度等。(投标人可就获奖的评审因素简要阐述)3.奖项个数最多不超过2个。如投标人提供的奖项超过2个,评标委员会只评审投标人在“投标人获奖情况评审表”中序号前2个奖项,投标人自行考虑排序。4.投标人在“投标人获奖情况评审表”中列明获奖评审因素(如颁奖时间、颁发单位、奖项等级、获奖或荣誉与本项目关联的其他因素)。5.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认可。”

第三部分:招标文件补充部分内容:

1.“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二、主要服务范围和内容”第3条道路清单,下方文字描述上述所有面积仅供参考, (略) 出具的有效测量报告为准,并按照中标单价根据实际移交面积和时间计算管养费用。后期如有未纳入明细表中、总计不超过本次拟招标道路清扫保洁总面积5%的道路,可根据实际需求纳入清扫保洁范围,且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补充说明:实际移 (略) 出具的有效测量报告中实际移交的面积。

2.“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九、监督管理和考核”“(三)管养费用计算”第6条考核管理评分方法,月考核分数计算方式为:月考核分数=日常考核平均分*50%+月底总评考核得分*50%-不定期考核扣分。

补充说明:日常考核为每周进行考核一次、每月底另行考核一次(即正常情况下每月5次),日常考核平均分为每周考核的平均分。具体时间由考核主体自行安排。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 (略)

地址: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551-*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 (略) 场A区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3年12月2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7日

附件:2023BFSBZ02783-1补疑1.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蜀山经开区道路保洁、绿化、公园(游园)绿地林地多位一体管养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3BFSBZ02783

原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道路保洁、绿化、公园(游园)绿地、林地多位一体管养服务项目1标段招标文件补疑1

2023BFSBZ02783-1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57页,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中: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数量:2个。问:资格审查提供的业绩是否能在详细评审中重复使用;

答:可以。

2.招标文件第57页,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中:(4)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承接的业绩,则仅认可投标人在该业绩中担任牵头人的业绩)。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承接的业绩,但为非牵头人业绩,但有说明明确非牵头方承担业绩中的大部分施工任务,该业绩是否认可;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承接的业绩,则仅认可投标人在该业绩中担任牵头人的业绩。

3.招标文件第58页,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审标准→企业荣誉中: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 (略) 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或荣誉,本项至多计算2个表彰(或奖项)。问:①我公司提供的奖项为2023年3月3日由“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202 (略) 优秀建筑业企业(建筑工程总承包类)”,是否认可;②我公司提供的奖项为项目奖项,如由“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级优质工程奖“黄山杯”,和“ (略) 政工程协会” (略) 政养护示范工程奖“扁鹊杯”,是否认可;

答:仅认可投标人企业获奖(即获奖主体以投标人为主),不认可投标人服务的项目获奖(即获奖主体以投标人服务的项目为主)。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材料,匹配程度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

4.招标文件第27页,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人员岗位→安全管理人员要求:均须具有应急管理部门(或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问:我公司提供的是由“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安全C证,是否认可?

答: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予以认可。

5.招标文件中对无人驾驶区域(运河新城)的情况无具体描述,且经过实地调研运河新城大部分目前正在建设中,因此对于后期无人驾驶的实行区域具体在哪个位置?还请招标人予以告知。

答:无人清扫道路作业拟定于运河新城部分路段实施,具体路段暂未确定。请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中西区路段清单综合考虑,谨慎报价。

6.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和“详细评审标准”中:均有“无人驾驶清扫作业示范场景建设要求”,但是招标文件没有无人驾驶设备的配置的相关要求,是已经包含在招标文件“车辆、设备要求”中?还是要额外重新配置?还请招标人明确,并予以告知。

答:无人驾驶设备须额外重新配置,具体数量等相关要求待无人清扫路段确定后按实际确定。请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中西区路段清单综合考虑,谨慎报价。

7.段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技术文件评审标准”方案编写,以及“发包人要求”存在以下疑问:第1标段招标文件中对于“重点保障区域”无具体描述,仅将环卫一级路段划分为“重点区域路段”,对重点区域、公园、广场周边等无具体描述,还请招标人予以告知“重点保障区域”具体地理位置,以及存在目前环卫保洁存在哪些重难点情况?还请招标人予以告知。

答: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中主要服务范围附图及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要求。重难点情况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

8.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技术文件评审标准”方案编写,以及“发包人要求”存在以下疑问:第1标段招标文件中,经实地调研发现,有很多道路是在建设中,是否有道路实际情况数据(如目前已经建好运营的道路有哪些?正在建设的道路有哪些,大概什么时候可以建设交付?)还请招标人予以告知。

答:请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中主要服务范围附图及道路清单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

9.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技术文件评审标准”方案编写,以及“发包人要求”存在以下疑问:第1标段中招标文件要求,后期会接收社会公厕,公厕数量?公厕具体位置?公厕移交大概时间?还请招标人予以告知。

答:公厕数量、位置、移交时间暂未确定。请投标人综合考虑,谨慎报价。

10.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与“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投标人业绩”要求,存在以下疑问:若投标人提供综合类环卫保洁业绩证明材料,(综合类环卫保洁业绩中包含: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养、道路绿化养护、环卫停车场管理等环卫保洁内容),其中单项运营内容:“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能满足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那么综合类环卫保洁业绩是否予以认可?还请招标人予以告知。

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类环卫保洁业绩予以认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材料,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

11.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招标文件P121页)存在以下疑问:招标文件P121页中写到:“上述车辆、机械须为中标人自有车辆。所有洗扫车、洒水车、路面养护车、压缩式垃圾收运车、厨余垃圾车、护栏清洗车首次上路行驶时间为2019年7月1日以后。”因此投标人是否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所有车辆的行驶证、登记证书、发票等证明材料?还请招标人予以告知。

答: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中车辆、设备要求的其他相关要求:中标人须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供书面承诺给招标人,承诺项目实际移交进场(以移交时间和面积为准)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车辆及设备配置(购置或租赁)到位。

12.招标文件第27页,资格审查条件中的安全管理人员,要求“具有应急管理部门(或安检部门)办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安全工程师,由国家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是由人社部、国家安监总局(现应急管理部)颁发的执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请问安全工程师是否作为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

答:安全工程师可作为本项目安全管理人员。

1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请问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可否能 (略) 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答:可以。

14.针对1标段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中:对于作业要求、标准前后不一,举例如下:①前面要求普扫2次(招标文件91页),后面变成了4次(招标文件108页);②前面第一次普扫7.30之前完成(招标文件91页),后面变成了7点前结束(招标文件98页);③一级道路洒水不少于6次(招标文件97页和108页)和一级每日冲洗不少于1次(招标文件107页)还请招标人明确具体标准要求,并予以告知。

答:具体标准要求参见《合肥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作业质量标准》。

15.本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要求环境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略) 市政道路保洁环卫服务行业必须具有特定准入资格或人员任职资格,请问我公司提供在中国社会组织网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培训或考核颁发的具有类似环卫管理水平的中级及以上“清洁管理师”证书是否符合要求?

答:取消招标公告中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职称证书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取消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要求:“技术负责人(2人)均须具有环境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16.企业荣誉评审要求中,针对“投标人企业获奖(即获奖主体以投标人为主)”或“投标服务的项目(即获奖主体以投标人服务的项目为主)”是否均予以认可?若提供“投标人企业获奖(即获奖主体以投标人为主)”,上述评审要求中的“获奖项目”是否意指投标人所获奖项的名称,而非特指投标人“某个服务项目的名称”?例如:某投标人获得了“ (略) 场化服务先进单位”,此处“获奖项目”是否在投标时应填写为“ (略) 场化服务先进单位”?

答:仅认可投标人企业获奖(即获奖主体以投标人为主),不认可投标人服务的项目获奖(即获奖主体以投标人服务的项目为主)。

17.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无人驾驶车辆的数量,是否可以明确?

答:无人驾驶设备须额外重新配置,具体数量等相关要求待无人清扫路段确定后按实际确定。请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中西区路段清单综合考虑,谨慎报价。

18.招标文件投标格式中涉及的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请问此处是填写“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道路保洁、绿化、公园(游园)绿地、林地多位一体管养服务项目 1标段”还是“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道路保洁、绿化、公园(游园)绿地、林地多位一体管养服务项目 1 标段 1标段”?

答:本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道路保洁、绿化、公园(游园)绿地、林地多位一体管养服务项目1标段。投标格式中涉及的“(招标项目名称)X标段”的投标人可填写为: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道路保洁、绿化、公园(游园)绿地、林地多位一体管养服务项目1标段。

19.招标文件第58页“企业荣誉”评审标准,内容提及:如为投标人获奖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明材料:(1)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请问: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的描述是否有误?是否应为:颁奖文件不限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

答:无误,按招标文件执行。

20.招标文件第59页“企业荣誉”评审标准,内容提及:投标人在“投标人获奖情况评审表”中列明获奖项目评审因素(如颁奖时间、颁发单位、奖项等级、获奖项目与本项目关联的其他因素)。招标文件中无“投标人获奖情况评审表”格式,可否自拟格式?

答:“投标人获奖情况评审表”格式可以自拟。

21.在投标系统“投标总报价”中,请问:填写的投标总报价是否为一年的报价?工期是填写1095天(365*3=1095天)吗?

答:投标总报价为一年报价,项目工期为365日历天。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澄清部分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2.2.2(2)企业荣誉项变更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 (略) 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或荣誉,本项至多计算2个表彰(或奖项)。注:1.如为投标人获奖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明材料:(1)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2)若以上获奖资料中不能体现获奖类别等信息的,须另附颁奖单位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3)如颁奖单位为协会(或学会),则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国企业荣誉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2.投标人提供的获奖奖项类别应充分考虑影响力等,评标委员会根据提供的获奖奖项级别等进行综合评审,重点评审因素如下:获奖或荣誉与本项目的类型特征匹配度等。(投标人可就获奖的评审因素简要阐述)3.奖项个数最多不超过2个。如投标人提供的奖项超过2个,评标委员会只评审投标人在“投标人获奖情况评审表”中序号前2个奖项,投标人自行考虑排序。4.投标人在“投标人获奖情况评审表”中列明获奖评审因素(如颁奖时间、颁发单位、奖项等级、获奖或荣誉与本项目关联的其他因素)。5.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认可。”

第三部分:招标文件补充部分内容:

1.“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二、主要服务范围和内容”第3条道路清单,下方文字描述上述所有面积仅供参考, (略) 出具的有效测量报告为准,并按照中标单价根据实际移交面积和时间计算管养费用。后期如有未纳入明细表中、总计不超过本次拟招标道路清扫保洁总面积5%的道路,可根据实际需求纳入清扫保洁范围,且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补充说明:实际移 (略) 出具的有效测量报告中实际移交的面积。

2.“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九、监督管理和考核”“(三)管养费用计算”第6条考核管理评分方法,月考核分数计算方式为:月考核分数=日常考核平均分*50%+月底总评考核得分*50%-不定期考核扣分。

补充说明:日常考核为每周进行考核一次、每月底另行考核一次(即正常情况下每月5次),日常考核平均分为每周考核的平均分。具体时间由考核主体自行安排。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 (略)

地址: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551-*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 (略) 场A区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3年12月2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7日

附件:2023BFSBZ02783-1补疑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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