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十二宗店面公开招租交易公告第1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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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十二宗店面公开招租交易公告第1次变更

受委托,本中心定于2023年12月29日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举 (略) (略) 十二宗店面招租拍租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该标的 (略) (略) 十二宗店面招租,详见附表:

序号

资产

类型

坐落地址

现状

租期
(年)

起租价
(元/月)

竞租保证金(元)

原产权所属单位

1

店面

文乡东路22-5号

出租

3

300

600

纪委

2

店面

梅江中路12-7店铺

出租

3

700

1400

梅江镇政府

3

店面

梅江中路12-8店铺

出租

3

700

1400

梅江镇政府

4

店面

梅江中路12-3店铺

出租

3

700

1400

梅江镇政府

5

店面

梅江中路12-5店铺

出租

3

700

1400

梅江镇政府

6

店面

梅江中路12-6店铺

出租

3

700

1400

梅江镇政府

7

店面

梅江北路12-6(1间)

出租

3

800

1600

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8

店面

梅江北路12-7(2间)

出租

3

1600

3200

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9

店面

博生西路37-1(2间)

未出租

3

1800

3600

商务局

10

店面

登峰大道62-3(1间)

未出租

3

1000

2000

水利局

11

店面

登峰大道62-4(2间)

出租

3

2000

4000

水利局

12

店面

登峰大道62-6(2间)

未出租

3

2000

4000

水利局

特别提示:

1、租金缴纳方式:标的租金缴纳方式均为年缴,先交后用。

2、所有标的不可从事农药、化肥及易燃易爆和噪声污染类经营活动。所有标的不得从事法律不允许的各种经营活动,经营范围需符合县城规划要求。

3、招租单位提供的原承租人名单中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可在竞租会现场行使优先权。注:原承租人续租的需与原产权单位结清2024年01月01日之前的租金,并保存好缴纳凭证或原产权单开具的收据,签合同时需提供缴纳凭证或收据

4、标的物若存在租赁合同生效时间晚于拍租资料中规定的起租日的,以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准,使用人在租赁合同生效之前按日支付租金(日租金按原租赁合同执行)。

二、拍租方式:本次拍租采用现场竞价增价拍租方式,价高者得。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三、竞租资格

1、除特殊要求外,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及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租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2、不接受联合体经营商竞租;

3、原承租人也可以相同的报名方式参加竞租会,报名前须与招租单位方联系并确认优先竞租权人身份,招租单位提供的原承租人名单中的原承租人可在竞租会现场行使优先权。在竞租会开始前未经招租单位确认的则不具有优先权,优先竞租权人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拍租相关时间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8日17:00前。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17:00前。

拍租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9日15:00。

五、报名事项:

1、竞租者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须在2023年12月28日17:00前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且获取网上自动生成的竞租保证金账户;

2、竞租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须在2023年12月28日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

3、竞租人如需要指导办理报名的, (略) 联系。

六、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拍租前一天17时。

七、标的展示地点:竞租人可与产权单位经办人联系,自行实地察看。

八、联系人及电话:

1、产权单位: 曾先生 *

2、拍卖行:肖女士 0797-* 谢先生*

(略) (略)  

赣州拍卖中心

2023年12月22日

受委托,本中心定于2023年12月29日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举 (略) (略) 十二宗店面招租拍租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该标的 (略) (略) 十二宗店面招租,详见附表:

序号

资产

类型

坐落地址

现状

租期
(年)

起租价
(元/月)

竞租保证金(元)

原产权所属单位

1

店面

文乡东路22-5号

出租

3

300

600

纪委

2

店面

梅江中路12-7店铺

出租

3

700

1400

梅江镇政府

3

店面

梅江中路12-8店铺

出租

3

700

1400

梅江镇政府

4

店面

梅江中路12-3店铺

出租

3

700

1400

梅江镇政府

5

店面

梅江中路12-5店铺

出租

3

700

1400

梅江镇政府

6

店面

梅江中路12-6店铺

出租

3

700

1400

梅江镇政府

7

店面

梅江北路12-6(1间)

出租

3

800

1600

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8

店面

梅江北路12-7(2间)

出租

3

1600

3200

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9

店面

博生西路37-1(2间)

未出租

3

1800

3600

商务局

10

店面

登峰大道62-3(1间)

未出租

3

1000

2000

水利局

11

店面

登峰大道62-4(2间)

出租

3

2000

4000

水利局

12

店面

登峰大道62-6(2间)

未出租

3

2000

4000

水利局

特别提示:

1、租金缴纳方式:标的租金缴纳方式均为年缴,先交后用。

2、所有标的不可从事农药、化肥及易燃易爆和噪声污染类经营活动。所有标的不得从事法律不允许的各种经营活动,经营范围需符合县城规划要求。

3、招租单位提供的原承租人名单中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可在竞租会现场行使优先权。注:原承租人续租的需与原产权单位结清2024年01月01日之前的租金,并保存好缴纳凭证或原产权单开具的收据,签合同时需提供缴纳凭证或收据

4、标的物若存在租赁合同生效时间晚于拍租资料中规定的起租日的,以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准,使用人在租赁合同生效之前按日支付租金(日租金按原租赁合同执行)。

二、拍租方式:本次拍租采用现场竞价增价拍租方式,价高者得。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三、竞租资格

1、除特殊要求外,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及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租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2、不接受联合体经营商竞租;

3、原承租人也可以相同的报名方式参加竞租会,报名前须与招租单位方联系并确认优先竞租权人身份,招租单位提供的原承租人名单中的原承租人可在竞租会现场行使优先权。在竞租会开始前未经招租单位确认的则不具有优先权,优先竞租权人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拍租相关时间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8日17:00前。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17:00前。

拍租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9日15:00。

五、报名事项:

1、竞租者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须在2023年12月28日17:00前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且获取网上自动生成的竞租保证金账户;

2、竞租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须在2023年12月28日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

3、竞租人如需要指导办理报名的, (略) 联系。

六、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拍租前一天17时。

七、标的展示地点:竞租人可与产权单位经办人联系,自行实地察看。

八、联系人及电话:

1、产权单位: 曾先生 *

2、拍卖行:肖女士 0797-* 谢先生*

(略) (略)  

赣州拍卖中心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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