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兴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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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兴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 (略) 10%股权转让

原项目编号:2023BFWCJ00775

原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 (略) 10%股权转让

原项目编号: 2023BFWCJ00775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 (略) 10%股权转让变更、延期公告

安徽 (略) 10%股权转让(项目编号:2023BFWCJ00775)变更、延期公告如下:

一、变更部分

1.原公告及合同中: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受让方须自《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 (略) 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户名: (略) 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账号:*82)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现变更为:“分期付款:受让方须自《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 (略) 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户名: (略) 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账号:*82)首付不低于总价款的30%,余款自《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前内付清。受让方须对除首付款以外的未付款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自应付首付款截止日次日起至转让价款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的利息”。

2.原产权转让合同中:第六条转让税费的承担:“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方承担”,现变更为:“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二、延期部分

1.原公告截止时间“2024年1月2日17:00”,现延期到“2024年3月15日17:00”;

2.原公告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截止时间“2024年1月3日10:00”,现延期到“2024年3月18日10:00”。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单位: (略) 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

项目负责人:王工

电话:0551-*

2023年12月2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8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 (略) 10%股权转让

原项目编号:2023BFWCJ00775

原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 (略) 10%股权转让

原项目编号: 2023BFWCJ00775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 (略) 10%股权转让变更、延期公告

安徽 (略) 10%股权转让(项目编号:2023BFWCJ00775)变更、延期公告如下:

一、变更部分

1.原公告及合同中: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受让方须自《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 (略) 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户名: (略) 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账号:*82)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现变更为:“分期付款:受让方须自《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 (略) 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户名: (略) 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账号:*82)首付不低于总价款的30%,余款自《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前内付清。受让方须对除首付款以外的未付款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自应付首付款截止日次日起至转让价款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的利息”。

2.原产权转让合同中:第六条转让税费的承担:“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方承担”,现变更为:“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二、延期部分

1.原公告截止时间“2024年1月2日17:00”,现延期到“2024年3月15日17:00”;

2.原公告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截止时间“2024年1月3日10:00”,现延期到“2024年3月18日10:00”。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单位: (略) 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

项目负责人:王工

电话:0551-*

2023年12月2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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