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城乡客运服务站、村级首末站建设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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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县城乡客运服务站、村级首末站建设工程项目

保靖县城乡客运服务站、村级首末站建设工程项目终止公告

公告日期:**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保靖县城乡客运服务站、村级首末站建设工程项目(包一)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保财采计-2023-0050号

采购代理编号:HNGZCG-2023-022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作废标处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自收到本公告自发布之起7个工作日内,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靖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保靖县酉水南路4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共振 (略)

地 址:湖南吉首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园70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鹏、陈二林

电 话:*、*

保靖县城乡客运服务站、村级首末站建设工程项目终止公告

公告日期:**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保靖县城乡客运服务站、村级首末站建设工程项目(包一)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保财采计-2023-0050号

采购代理编号:HNGZCG-2023-022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作废标处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自收到本公告自发布之起7个工作日内,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靖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保靖县酉水南路4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共振 (略)

地 址:湖南吉首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园70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鹏、陈二林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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