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半汤疗养院康养中心项目智能化采购与安装工程-澄清
安徽省半汤疗养院康养中心项目智能化采购与安装工程-澄清
原项目名称: (略) (略) 康养中心项目智能化采购与安装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3AMMAZ00168
原公告日期:2023-12-14
(略) (略) 康养中心项目智能化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答疑
(项目编号:2023AMMAZ00168)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投标人网上提问回复及补充答疑如下:
1、关于本项目推荐品牌,对比一次招标变动较大。如下:
一次招标推荐品牌:
二次招标推荐品牌:
(1)综合布线系统二次招标推荐品牌只保留“联信”,其他品牌更换,存在较为明显指向性。
(2)网络安全系统二次招标推荐品牌只保留“天融信”,其他品牌更换,存在较为明显指向性。
(3)超融合服务器二次招标推荐品牌只保留“深信服”,其他品牌更换,存在较为明显指向性。
(4)信息发布系统二次招标推荐品牌只保留“创维”,其他品牌更换,存在较为明显指向性。
(5)监控系统二次招标推荐品牌只保留“海康威视”,其他品牌更换,存在较为明显指向性。
(6)入侵报警系统二次招标推荐品牌只保留“海康威视”,其他品牌更换,存在较为明显指向性。
(7)停车场出入口管理系统二次招标推荐品牌只保留“克立司帝”,其他品牌更换,存在较为明显指向性。
(8)能耗监测系统二次招标推荐品牌只保留“和欣”,其他品牌更换,存在较为明显指向性。
(9)机房ups部分二次招标推荐品牌只保留“科华”,其他品牌更换,存在较为明显指向性。
(10)巡更系统二次招标推荐品牌只保留“兰华”,其他品牌更换,存在较为明显指向性。
(11)弱电机柜二次招标推荐品牌只保留“图腾”,其他品牌更换,存在较为明显指向性。
两次推荐品牌差异较大,可能存在利益输送嫌疑,为了维护招标流程公正公平性,建议将两次推荐品牌合并。
答: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招标文件供货要求中如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上述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2、招标文件第60-61页人员业绩中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700万元的,每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
质疑问题:
人员业绩要求的仅针对项目负责人的条件设置具有严重的限定性。项目管理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还有技术负责人同样对项目建设起到关键性的作用。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管理起重要作用,技术负责人对项目技术起重要作用。
同时人员业绩要求备注中提到“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在对应项目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也同样认可了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同等重要的地位。
此处业绩要求仅针对项目负责人而屏蔽了技术负责人,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投标人优秀项目管理团队的选取。
存在为部分投标人量身定制的嫌疑,同时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根据《 (略) 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中关于人员业绩的货物类项目详细评分指标设置指引规定:招标人需要对投标人委任人员(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的业绩进行评分的,单个业绩分值不高于2分,业绩总数量不超过3个,总分值不超过6分。该评分指标设置指引也明确了对人员的业绩考核不应只局限于项目负责人,也可以是技术负责人,而招标文件要求的仅针对项目负责人的条件设置与导则指引内容不完全符合,具有严重的限定性。
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查阅的近期招标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的相关招标文件要求,对于人员业绩要求的评分标准设置条件均是“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例如: (略)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智能化工程(项目预算:4400万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高新园区智能化专业承包项目(项目预算:4576万元)、 (略) 为民服务用房智能化工程(项目预算:13000万元)等项目(具体举证见附件)。这些招标项目的类型、属性等均与本项目类似,对于人员业绩的评分要求设置也更加的公平公正。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700万元的,每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
附件1: (略)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智能化工程(项目预算:4400万元)(招标文件-补遗8)人员业绩评分要求设置情况:
附件2: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高新园区智能化专业承包项目(项目预算:4576万元)(招标文件46页)人员业绩评分要求设置情况:
附件3: (略) 为民服务用房智能化工程(项目预算:13000万元)(招标文件50-51页)人员业绩评分要求设置情况:
答: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招标文件第144-145页(三)技术评审要求备注中要求“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关键设备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者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但技术评审要求的关键性能指标中部分内容我司与推荐品牌内厂家沟通后,均表示该项参数为设备选增的配置,无法提供检测(检验)报告或官网截图,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关键设备材料名称 | 设备选增配置内容 |
5 | 公共办公网-核心交换机 | 每台配置:主控引擎≥2个,电源≥2个,万兆光接口≥24个、千兆电接口≥48个; |
9 | 智能化设备网-核心交换机 | 每台配置:主控引擎≥2个、交换网板≥2个、电源≥2个、万兆光接口≥24个、千兆电接口≥48个; |
10 | 安防综合管理平台 | 提供≥1000路授权 |
20 | 机房工程-弱电机柜 | 每台机柜须配置≥2个8位10APDU插排、3个固定板部件和2套散热风扇等; |
质疑问题:
上述表格中的关键性能指标均为设备选增配置内容,各厂商均能配置该项关键性能指标参数,但是厂家均无法提供检测(检验)报告或官网截图。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删除该部分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关键设备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者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即可。”
答:招标文件第145页(三)技术评审要求备注第2条中原内容“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关键设备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者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材料”,现更正修改为“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关键设备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官网截图或由原厂商出具用于本次招标项目技术参数均能满足要求的质量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第144页(三)技术评审要求中六类非屏蔽双绞线要求“带宽≥250MHz”。
质疑问题:
不同厂商的传输频率标准有区别,比如六类传输频率为1MHz~250MHz,此处参数要求≥250MHz,具有一定的品牌倾向性和排他性,该项参数也不是国家强制性检测内容,厂家并不是都对非强制性参数进行检测,同时厂商设备众多,也并非每个设备、每个参数都呈现在官网中,此处仅要求提供(检验)报告或官网截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章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以及第二章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要求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关键设备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者官网截图或彩页或厂商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
答:按照本次招标答疑第3条回复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第144页(三)技术评审要求中医疗内网-防火墙、入侵防御系统、公共办公网-防火墙、上网行为管理等设备均要求中标后提供关键设备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者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质疑问题:
经过我司与推荐品牌内天融信、深信服、奇安信、安恒等厂家沟通,均能满足此项参数要求,但是该项参数均不是国家强制性检测内容,厂家并不是都对非强制性参数进行检测,同时厂商设备众多,也并非每个设备、每个参数都呈现在官网中,此处仅要求提供(检验)报告或官网截图,均表示无法通过检测(检验)报告或官网截图完整的体现该项关键性能指标。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关键设备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者官网截图或彩页或厂商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
答:按照本次招标答疑第3条回复要求执行。
6、招标文件第145页(三)技术评审要求中室内半球摄像机、室内枪式摄像机要求“≥400万像素CMOS图像传感器”。
质疑问题:
经过我司与推荐品牌内厂家沟通,均能满足此项参数要求,但检测报告均不会检测400万像素,而是通过检测视频分辨率与帧率检测来证明像素的大小,此处参数要求检测400万像素,具有一定的品牌倾向性和排他性,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章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以及第二章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要求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删除该部分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关键设备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者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即可。”
答:按照本次招标答疑第3条回复要求执行。
7、招标文件第145页(三)技术评审要求中室内高速球机要求“≥200万像素CMOS图像传感器”
质疑问题:
经过我司与推荐品牌内厂家沟通,均能满足此项参数要求,但检测报告均不会检测200万像素,而是通过检测视频分辨率与帧率检测来证明像素的大小,此处参数要求检测200万像素,具有一定的品牌倾向性和排他性,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章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以及第二章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要求。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删除该部分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关键设备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者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即可。”
答:按照本次招标答疑第3条回复要求执行。
8、招标文件第145页(三)技术评审要求中公共广播-IP网络控制主机要求“工业级机箱,≥12英寸工业级触摸电容屏,固态硬盘≥256GSSD,支持协议:TCP/IP 等;标准接口:≥1路RJ45标准接口”
质疑问题:
(略) 场内主流广播系统厂商沟通,均能满足此项参数要求,但是该项参数均不是国家强制性检测内容,厂家并不是都对非强制性参数进行检测,同时厂商设备众多,也并非每个设备、每个参数都呈现在官网中,此处仅要求提供(检验)报告或官网截图,存在为部分设备厂商量身定制的嫌疑,同时本项目中其他主要系统均提供了推荐品牌,而公共广播系统却没有提供推荐品牌,此处要求(检验)报告或官网截图,刻意为潜在投标人制造投标困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以及以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要求。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关键设备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者官网截图或彩页或厂商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
答:按照本次招标答疑第3条回复要求执行。
9、招标文件第145页(三)技术评审要求中广播数据库/服务器管理软件要求“提供完全开放的软件开发包,支持网络控制和第三方控制系统集成操作,也可订制专属的软件界面。
质疑问题:
(略) 场内主流广播系统厂商沟通,均能满足此项参数要求,但是该项参数均不是国家强制性检测内容,厂家并不是都对非强制性参数进行检测,同时厂商设备众多,也并非每个设备、每个参数都呈现在官网中,此处仅要求提供(检验)报告或官网截图,存在为部分设备厂商量身定制的嫌疑,同时本项目中其他主要系统均提供了推荐品牌,而公共广播系统却没有提供推荐品牌,此处要求(检验)报告或官网截图,刻意为潜在投标人制造投标困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以及以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要求。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关键设备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者官网截图或彩页或厂商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
答:按照本次招标答疑第3条回复要求执行。
10、招标文件第145页(三)技术评审要求中能耗数据采集器要求“符合《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要求,内存≥16M,存储≥2G;
质疑问题:
经过我司与推荐品牌内安科瑞、南京天溯、德易安、和欣等厂商沟通,均能满足此项参数要求,但是该项参数均不是国家强制性检测内容,厂家并不是都对非强制性参数进行检测,同时厂商设备众多,也并非每个设备、每个参数都呈现在官网中,此处仅要求提供(检验)报告或官网截图存在为部分设备厂商量身定制的嫌疑,同时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以及以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要求。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关键设备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者官网截图或彩页或厂商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
答:按照本次招标答疑第3条回复要求执行。
11、招标文件第145页(三)技术评审要求中硫酸钙防静电活动地板要求“荷载性能:不低于《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GB/T36340-2018)B型承重的要求;”
质疑问题:
经过我司与推荐品牌内沈飞、汇丽、汇联沟通,均能满足B型承重参数要求,但防静电地板的标准众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944-2013》、《GB50174-93》、《GB/T2887-2000》、《GB/T36340-2018》及《SJ/T10796-2001》、《SJ/T31469-2002》、《YD/T754-95》,此处仅要求《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GB/T36340-2018)的标准,与此同时,防静电活动地板属于智能化工程施工辅助设备,占比极小,此处对防静电活动地板做检测报告或官网截图要求,明显存在为部分设备厂商量身定制的嫌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以及以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要求。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删除该部分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关键设备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者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即可。”
答:按照本次招标答疑第3条回复要求执行。
12、招标文件第145页(三)技术评审要求中UPS主机要求“UPS的输出功率因数≥0.9,整机效率≥90%;可以实现远程网络监控,可以方便实现UPS的智能监控;
质疑问题:
经过我司与推荐品牌内智廷、科华、梵顿等厂家沟通,智廷、梵顿为绑定投标厂商,推荐品牌内厂商均能满足此项参数要求,但是该项参数均不是国家强制性检测内容,厂家并不是都对非强制性参数进行检测,同时厂商设备众多,也并非每个设备、每个参数都呈现在官网中,此处仅要求提供(检验)报告或官网截图存在为部分设备厂商量身定制的嫌疑,同时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以及以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要求。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关键设备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者官网截图或彩页或厂商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
答:按照本次招标答疑第3条回复要求执行。
13、招标文件第145-147页(四)品牌参考表中综合布线系统的推荐品牌为“清华同方(北京)、天诚(上海)、一舟(宁波)、联信”。
质疑问题:推荐品牌中天诚(上海)、一舟(宁波)、联信为国产一线品牌,清华同方(北京)为国产二线品牌,品牌档次为高低不齐,为保证产品质量及投标的公平公正性,建议调整档次品牌。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综合布线系统的推荐品牌为“清华同方(北京)、天诚(上海)、一舟(宁波)、联信、普天汉飞”。
答: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详见本次招标答疑第1条回复内容要求。
14、招标文件第145-147页(四)品牌参考表中网络安全设备(含防火墙、上网行为管理、数据库审计、日志审计、堡垒机、终端杀毒软件等)推荐品牌为天融信、深信服、奇安信、安恒”
质疑问题:推荐品牌中天融信、深信服、奇安信为国产一线品牌,安恒为国产二线品牌,品牌档次为高低不齐,为保证产品质量及投标的公平公正性,建议调整档次品牌。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网络安全设备(含防火墙、上网行为管理、数据库审计、日志审计、堡垒机、终端杀毒软件等)推荐品牌为天融信、深信服、奇安信、安恒、网御星云”。
答: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详见本次招标答疑第1条回复内容要求。
15、招标文件第145-147页(四)品牌参考表中建筑能效监管系统推荐品牌为“安科瑞、南京天溯、德易安、和欣”
质疑问题:推荐品牌中安科瑞、南京天溯为国产一线品牌,德易安、和欣为国产二线品牌,品牌档次为高低不齐,为保证产品质量及投标的公平公正性,建议调整档次品牌。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建筑能效监管系统推荐品牌为“安科瑞、南京天溯、德易安、和欣、纳宇”。
答: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详见本次招标答疑第1条回复内容要求。
16、招标文件第145-147页(四)品牌参考表中UPS不间断电源系统(含电池)、精密空调系统、机柜及冷通道封闭系统、动力及环境监控系统推荐品牌为“智廷、科华、梵顿”
质疑问题:推荐品牌中科华为国产一线品牌,智廷、梵顿为国产二线品牌,品牌档次为高低不齐,且智廷、梵顿绑定投标,为保证产品质量及投标的公平公正性,建议调整档次品牌。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为“UPS不间断电源系统(含电池)、精密空调系统、机柜及冷通道封闭系统、动力及环境监控系统推荐品牌为“智廷、科华、梵顿、爱克赛”
答: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详见本次招标答疑第1条回复内容要求。
17、技术规范书-公共广播系统-主要设备参数要求中“网络寻呼话筒工作站,应急/平时”要求中“4、支持网络故障自我诊断,网络及服务状态显示;”
事实依据:网络寻呼话筒工作站,应急/平时主要的功能是给广播讲话寻呼,参数中强制要求所有潜在投标人都必须满足“4、支持网络故障自我诊断,网络及服务状态显示;”的要求不合理, (略) 场上主流的厂商如ITC、湖山、北航星、特控、金业诚兴等品牌都无法满足该参数要求;明显是为了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而设置的壁垒,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有特定指定厂商嫌疑。
请求:删除此项参数。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中第二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第七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此参数为IP广播基本功能,用于及时显示故障设备、处理故障点;市场主流广播厂家均有此功能,如迪士普、声优诺、卓思美等。为满足系统的功能及性能实现,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8、技术规范书-公共广播系统-主要设备参数要求中“消防信号采集器”要求中“支持网络故障自我诊断、网络及服务状态显示及系统控制功能”;“4 路短路输出(可控制门禁)”
事实依据:消防信号采集器的作用是设置于消防中心,用于采集消防报警短路信号,参数中强制要求所有潜在投标人都必须满足“支持网络故障自我诊断、网络及服务状态显示及系统控制功能”;“4 路短路输出(可控制门禁)”的要求不合理, (略) 场上主流的厂商如ITC、湖山、北航星、特控、金业诚兴等品牌都无法满足该参数要求;明显是为了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而设置的壁垒,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有特定指定厂商嫌疑。
请求: 删除此项参数。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中第二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第七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此参数为IP广播基本功能,用于及时显示故障设备、处理故障点;市场主流广播厂家均有此功能,如迪士普、声优诺、卓思美等。为满足系统的功能及性能实现,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9、事项3:技术规范书-公共广播系统-主要设备参数要求中“多通道网络音频采集矩阵”要求中“电源控制的电平显示”
事实依据:多通道网络音频采集矩阵的作用是给广播系统采集外部模拟音源,无电平显示需求,参数中强制要求所有潜在投标人都必须满足“电源控制的电平显示”的要求不合理, (略) 场上主流的厂商如ITC、湖山、北航星、特控、金业诚兴等品牌都无法满足该参数要求;明显是为了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而设置的壁垒,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有特定指定厂商嫌疑。
请求:删除此项参数。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中第二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第七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市场主流广播厂家均能具有该功能,如迪士普、声优诺、卓思美等;为满足系统的功能及性能实现,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0、技术规范书-公共广播系统-主要设备参数要求中“网络监听音箱”要求“2、支持网络故障自我诊断、网络及服务状态显示及系统控制功能;”
事实依据:网络监听音箱的作用是给放在机房做监听使用,参数中要求所有潜在投标人都必须满足“2、支持网络故障自我诊断、网络及服务状态显示及系统控制功能;”的要求不合理, (略) 场上主流的厂商如ITC、湖山、北航星、特控、金业诚兴等品牌都无法满足该参数要求;明显是为了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而设置的壁垒,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有特定指定厂商嫌疑。
请求:删除此项参数。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中第二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第七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此参数为IP广播基本功能,用于及时显示故障设备、处理故障点;市场主流广播厂家均有此功能,如迪士普、声优诺、卓思美等。为满足系统的功能及性能实现,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1、技术规范书-公共广播系统-主要设备参数要求中“网络寻呼话筒工作站”要求“USB 口”“4、支持网络故障自我诊断,网络及服务状态显示;”
事实依据:网络寻呼话筒工作站的主要的功能是给广播讲话寻呼,参数中要求所有潜在投标人都必须满足“USB口”“4、支持网络故障自我诊断,网络及服务状态显示;”带有USB接口并不是网络寻呼话筒工作站的核心功能,具有唯一指向性; (略) 场上主流的厂商如ITC、湖山、北航星、特控、金业诚兴等品牌都无法满足该参数要求,该参数明显是为了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而设置的壁垒,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有特定指定厂商嫌疑。
请求:删除此项参数。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中第二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第七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此参数为IP广播基本功能,用于及时显示故障设备、处理故障点,SD卡插口、USB口等音源输入口, (略) 场主流广播厂家均有此功能,如迪士普、声优诺、卓思美等。为满足系统的功能及性能实现,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2、技术规范书-公共广播系统-主要设备参数要求中“网络功放”要求“2、具有网络故障自我诊断功能,具有网络通讯状态显示功能;”
事实依据:网络功放的作用是驱动广播扬声器,参数中要求所有潜在投标人都必须满足“2、具有网络故障自我诊断功能,具有网络通讯状态显示功能;”网络功放无需网络诊断功能; (略) 场上主流的厂商如ITC、湖山、北航星、特控、金业诚兴等品牌都无法满足该参数要求,该参数明显是为了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而设置的壁垒,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有特定指定厂商嫌疑。
请求:删除此项参数。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中第二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第七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此参数为IP广播基本功能,用于及时显示故障设备、处理故障点;市场主流广播厂家均有此功能,如迪士普、声优诺、卓思美等。为满足系统的功能及性能实现,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3、根据我司仔细研究技术规范书-信息网络系统-主要设备参数要求,发现参数设置有如下问题:
1)、医疗内网防火墙要求“万兆光口≥4个”, (略) 的网络状况选用的10G 吞吐防火墙,根据此性能要求无须配置4个万兆光口。
2)、医疗内网入侵防御系统要求“万兆光口≥2”, (略) 的网络状况选用的10G吞吐入侵防御系统,根据此性能要求无须配置2个万兆光口。
3)、医疗内网数据库审计要求“日志存储能力≥24个月”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三章第一节要求“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且数据库审计不是日志存储设备, (略) 网络无须数据库审计存储24个月日志。
4)、公共办公网防火墙要求“万兆光口≥2 个” , (略) 的网络状况选用的8G吞吐防火墙,根据此性能要求无须配置2个万兆光口,属于抬高设备参数。
请求:
1)、医疗内网防火墙技术规范书中参数删除“万兆光口≥4 个”。
2)、医疗内网入侵防御系统技术规范书中参数删除“万兆光口≥2”。
3)、医疗内网数据库审计技术规范书中参数删除“日志存储能力≥24 个月”。
4)、公共办公网防火墙技术规范书中参数删除“万兆光口≥2 个”。
答:本次核心网络均为万兆设计,防火墙等安全产品属于出口核心设备,如采用千兆接口,容易形成网络拥塞,影响网络使用。该接口为基本使用需求,业界主流厂商均具有万兆接口产品,不存在限制性、倾向性,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4、项目需求-品牌参考表-机房工程-UPS不间断电源系统(含电池)、精密空调系统、机柜及冷通道封闭系统、动力及环境监控系统中推荐品牌为智廷、科华、梵顿。
质疑事实及依据:根据我公司咨询科华品牌厂家,科华公司所生产的UPS产品中没有的模块化60KVA的UPS,其公司只有高频60KVA的UPS,所以科华虽然在推荐品牌范围内,但是并不满足参数要求,而且60KVA的UPS的属于小容量UPS根本没必要使用模块的UPS,绝大部分厂商的UPS产品在60KVA的容量级别很少使用模块化的技术,只有绝少部厂家使用模块化技术,此处明显设置了技术壁垒,有重大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略) 调研智廷的生产厂家为:浙江 (略) ;梵顿的生产厂家为:杭 (略) ; (略) 实控人和高管存在关联关系,查询截图如下:
机房产品中三个推荐品牌,科华不满足,另外两个品牌存在关联关系,那么可判断,三个推荐品牌中其实只有一个推荐品牌满足,明显具有唯一性、指向性。
建议:
建议机房”模块化60KVAUPS”修改成“高频机60KVA UPS”
增加品牌:科士达、山特、百纳德、安德力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详见本次招标答疑第1条回复内容要求。
25、项目需求-品牌参考表-综合布线系统参考品牌为清华同方(北京)、天诚(上海)、一舟(宁波)、联信。
质疑事实及依据:根据我公司与多个厂家咨询,此三个推荐品牌中清华同方(北京)、天诚(上海)、一舟(宁波)均为一线品牌,只有联信为二线品牌,品牌档次设置三高一低,明显具有倾向性。
建议:增加品牌:劳兰、普天天纪、爱谱华顿、FGT。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详见本次招标答疑第1条回复内容要求。
26、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六、各子系统设计说明介绍及要求、2、信息网络系统、主要设备技术要求、48口千兆汇聚交换机:交换容量≥20Tbps,包转发率≥600Mpps;提供≥48 个千兆光口,≥4 个万兆光口。
质疑事实及依据: (略) 场调研,招标文件中48口千兆汇聚交换机以上参数为华为独有参数,与华为CloudEngine S5736-S系列全光交换机产品参数完全一致、业内主流厂商除华为外其他品牌同档次产品均不满足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排他性, (略) 量身定做,损害了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严重违反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附:华为官网链接及截图证明:http://**-switches/s5736-s-all-optical
建议:提供三家以上满足招标参数要求的证明材料,并写明品牌、型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交换容量和包转发率为交换机的基本性能指标,经复核业界主流厂商均满足此项产品,不存在限制性、倾向性,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7、招标文件(三)技术评审要求中要求:在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性能指标响应承诺材料进行核实,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关键设备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者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质疑事实及依据:经过 (略) 场调研,各个厂家关于技术评审要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均具备类似功能,但并非每个厂家都对上述功能进行了检测认证;即使进行了相关检测认证,但检测报告上的功能描述均存在不同的差异。因此技术评审要求中的技术参数参数要求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是根据某企业标准制定的技术参数,并非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
建议:将招标文件技术评审要求中“在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上述承诺材料进行核实,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关键设备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者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修改为“在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上述承诺材料进行核实,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关键设备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者官网截图或者产品技术白皮书作为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按照本次招标答疑第3条回复要求执行。
28、招标文件第24页,其他要求中说明:“6.中标人须负责接通三网工程,确保三网工程验收合格,投标前自行复核图纸,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疑问:我公司在本次招标图纸、招标清单、技术规范书及相关招标文件中并未发现三网工程的招标内容,且招标相关资料中也并未说明三网工程中的哪些建设内容需要中标人考虑。
三网工程是一项技术性性较强的专业工程,其系统的建设内容将直接影响本项目后期的使用效果,本次项目缺少三网工程的招标图纸、招标清单、技术规范书,导致投标人无法进行三网工程的报价,也无法考虑此部分的费用。
因此,建议招标人提供完整的三网工程的设计图纸、清单,明确三网工程的建设范围,以方便投标人综合考虑三网工程的报价。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中标人须负责三网接通工程,是指安装设备能与移动、联通、电信三种网络(以及广电网)都可以使用通网,各种网络接入后都保证能正常使用,选择何种网络接入由招标人确定。
29、招标文件第145页,(四)品牌参考表中提供的推荐品牌和系统名称如下:
疑问:我公司仔细核对了本项目的技术规范书、招标清单和图纸,发现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并不包含以下系统:
请招标人重新调整(四)品牌参考表,删除上述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系统的推荐品牌。
答:本次招标范围内如有不涉及的材料设备,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品牌参考表所对应的材料设备品牌可无需考虑。
30、本次招标文件中缺少三网工程的设计图纸和清单,严重影响了投标人核算投标成本和制作投标文件。且本项目招标期间恰逢元旦节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要求,元旦期间放假三天,且本项目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17时30分前。
疑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本项目不仅缺少缺少三网工程的设计图纸和清单,且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距离开标时间也不足15日。
因此,请招标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将本项目延期开标,谢谢!
答:本项目中标人须负责三网接通工程,仅指安装设备能与移动、联通、电信三种网络(以及广电网)都可以使用通网,各种网络接入后都保证能正常使用即可,投标人投标时综合考虑报价,无需另行提供三网工程的设计图纸和清单,故开标时间不予修改。
31、技术规范书P26,“管理服务器”参数要求:“3、内存配置:≥16G*4DDR4;”、“流媒体服务器”参数要求:“2)内存配置:≥16G*4DDR4;”、技术规范书P47,“系统服务器”参数要求:“3、 内存配置:2根≥32G*4DDR4;”,请明确上述参数中要求的“4DDR4”是否为“DDR4”?
答:经设计单位复核,该项参数中要求的“4DDR4”应为DDR4。
32、技术规范书P27,“管理工作站”参数要求:“显示芯片:NVIDIA GTX 1030TI;”,经市场调研,目前在售显卡型号仅有NVIDIA GTX 1030,请明确该项参数是否为:“显示芯片:NVIDIA GT 1030;”?
答:经设计单位复核,显示芯片为NVIDIA GT 1030。
33、招标发出的文件中存在工程量清单与技术规范书中对应参数不一致的情况,具体如下:
工程量清单内序号第219项“配线”的参数为:
“1、名称:电气配线
2、配线形式:穿管或沿桥架敷设
3、型号:WDZ-BYJ-4.0mm2”
与其对应的技术规范书内“阻燃铜芯电缆 2”参数为:
“WDZ-YJE-3*4mm2”。
工程量清单内序号第220项“配线”的参数为:
“1、名称:电气配线
2、配线形式:穿管或沿桥架敷设
3、型号:WDZ-BYJ-6.0mm2”
与其对应的技术规范书内“阻燃铜芯电缆 3”参数为“WDZ-YJE-3*6mm2”
工程量清单内序号第222项“铜芯电缆”的参数为:
“1、名称:铜芯电缆
2、规格:YJY-3x6mm2”
与其对应的技术规范书内“柔性矿物绝缘电缆 2”参数为“YTTW-3x6mm2”
工程量清单内序号第223项“柔性矿物绝缘电缆”的参数为:
“1、名称:柔性矿物绝缘电缆
2、规格:YTTW-3x10mm2”
与其对应的技术规范书内“柔性矿物绝缘电缆 2”参数为“YTTW-3x6mm2”
工程量清单内序号第265项“配线”的参数为:
“1、名称:电气配线
2、配线形式:穿管或沿桥架敷设
3、型号:WDZ-BYJ-4.0mm2”
与其对应的技术规范书内“阻燃铜芯电缆2”参数为“WDZ-YJE-3*4mm2”
工程量清单内序号第299项“桥架”的参数为:
“1、名称:弱电桥架
2、规格:150*75镀锌桥架,壁厚不低于1.2mm,盖板不低于1.0mm,含制作、除锈、刷油及附件安装;
3、说明:桥架连接件、接地线等安装”
与其对应的技术规范书内“弱电电源桥架1”参数为“150*70mm 镀锌桥架,壁厚不低于1.2mm,盖板不低于1.0,含制作、除锈、刷油及附件安装;”
疑问:上述参数技术规范书与工程量清单要求不一致,按照招标文件P142要求“本项目提供的图纸、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如有不一致的,则技术参数以技术规范书为准,货物种类及数量以施工图纸为准。”和技术规范书P3“本项目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中如有不一致的地方,各产品技术参数则以技术规范书为准,产品种类及数量则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也存在不一致。
请明确以上设备的具体参数是否以技术规范书为准,产品种类及数量则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答:经设计单位复核,工程量清单内序号第219、220、222、223、265、299项对应技术参数以工程量清单文件中对应参数内容为准。其余项对应技术参数,若本项目提供的图纸、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有不一致的,则技术参数以技术规范书为准,货物种类及数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4、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涉及的设备种类与参数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参数及设备种类多处出现不一致。
(1)如综合布线系统中技术规范书要求为:
工程量清单表中则要求为:
此项以何为准?
答:详见本次招标答疑第33条回复内容要求。
(2)信息网络系统中医疗内网设备,技术规范书要求为:
工程量清单则要求为:
此项以何为准?
答:详见本次招标答疑第33条回复内容要求。
3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63页投标报价评审标准中关于C值表原内容:
对应的C值 余数 | C值 |
0 | 0.95 |
1 | 0.96 |
2 | 0. 7 |
3 | 0.98 |
4 | 0.99 |
现澄清更正为如下:
对应的C值 余数 | C值 |
0 | 0.95 |
1 | 0.96 |
2 | 0.97 |
3 | 0.98 |
4 | 0.99 |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略) 健康东路
联系人:王敏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太湖山路7号
联系人:张在军
联系方式:0551-*
2023年12月28日
0天0小时59分44秒
原项目名称: (略) (略) 康养中心项目智能化采购与安装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3AMMAZ00168
原公告日期:2023-12-14
(略) (略) 康养中心项目智能化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答疑
(项目编号:2023AMMAZ00168)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投标人网上提问回复及补充答疑如下:
1、关于本项目推荐品牌,对比一次招标变动较大。如下:
一次招标推荐品牌:
二次招标推荐品牌:
(1)综合布线系统二次招标推荐品牌只保留“联信”,其他品牌更换,存在较为明显指向性。
(2)网络安全系统二次招标推荐品牌只保留“天融信”,其他品牌更换,存在较为明显指向性。
(3)超融合服务器二次招标推荐品牌只保留“深信服”,其他品牌更换,存在较为明显指向性。
(4)信息发布系统二次招标推荐品牌只保留“创维”,其他品牌更换,存在较为明显指向性。
(5)监控系统二次招标推荐品牌只保留“海康威视”,其他品牌更换,存在较为明显指向性。
(6)入侵报警系统二次招标推荐品牌只保留“海康威视”,其他品牌更换,存在较为明显指向性。
(7)停车场出入口管理系统二次招标推荐品牌只保留“克立司帝”,其他品牌更换,存在较为明显指向性。
(8)能耗监测系统二次招标推荐品牌只保留“和欣”,其他品牌更换,存在较为明显指向性。
(9)机房ups部分二次招标推荐品牌只保留“科华”,其他品牌更换,存在较为明显指向性。
(10)巡更系统二次招标推荐品牌只保留“兰华”,其他品牌更换,存在较为明显指向性。
(11)弱电机柜二次招标推荐品牌只保留“图腾”,其他品牌更换,存在较为明显指向性。
两次推荐品牌差异较大,可能存在利益输送嫌疑,为了维护招标流程公正公平性,建议将两次推荐品牌合并。
答: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招标文件供货要求中如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上述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2、招标文件第60-61页人员业绩中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700万元的,每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
质疑问题:
人员业绩要求的仅针对项目负责人的条件设置具有严重的限定性。项目管理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还有技术负责人同样对项目建设起到关键性的作用。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管理起重要作用,技术负责人对项目技术起重要作用。
同时人员业绩要求备注中提到“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在对应项目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也同样认可了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同等重要的地位。
此处业绩要求仅针对项目负责人而屏蔽了技术负责人,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投标人优秀项目管理团队的选取。
存在为部分投标人量身定制的嫌疑,同时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根据《 (略) 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中关于人员业绩的货物类项目详细评分指标设置指引规定:招标人需要对投标人委任人员(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的业绩进行评分的,单个业绩分值不高于2分,业绩总数量不超过3个,总分值不超过6分。该评分指标设置指引也明确了对人员的业绩考核不应只局限于项目负责人,也可以是技术负责人,而招标文件要求的仅针对项目负责人的条件设置与导则指引内容不完全符合,具有严重的限定性。
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查阅的近期招标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的相关招标文件要求,对于人员业绩要求的评分标准设置条件均是“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例如: (略)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智能化工程(项目预算:4400万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高新园区智能化专业承包项目(项目预算:4576万元)、 (略) 为民服务用房智能化工程(项目预算:13000万元)等项目(具体举证见附件)。这些招标项目的类型、属性等均与本项目类似,对于人员业绩的评分要求设置也更加的公平公正。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700万元的,每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
附件1: (略)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智能化工程(项目预算:4400万元)(招标文件-补遗8)人员业绩评分要求设置情况:
附件2: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高新园区智能化专业承包项目(项目预算:4576万元)(招标文件46页)人员业绩评分要求设置情况:
附件3: (略) 为民服务用房智能化工程(项目预算:13000万元)(招标文件50-51页)人员业绩评分要求设置情况:
答: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招标文件第144-145页(三)技术评审要求备注中要求“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关键设备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者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但技术评审要求的关键性能指标中部分内容我司与推荐品牌内厂家沟通后,均表示该项参数为设备选增的配置,无法提供检测(检验)报告或官网截图,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关键设备材料名称 | 设备选增配置内容 |
5 | 公共办公网-核心交换机 | 每台配置:主控引擎≥2个,电源≥2个,万兆光接口≥24个、千兆电接口≥48个; |
9 | 智能化设备网-核心交换机 | 每台配置:主控引擎≥2个、交换网板≥2个、电源≥2个、万兆光接口≥24个、千兆电接口≥48个; |
10 | 安防综合管理平台 | 提供≥1000路授权 |
20 | 机房工程-弱电机柜 | 每台机柜须配置≥2个8位10APDU插排、3个固定板部件和2套散热风扇等; |
质疑问题:
上述表格中的关键性能指标均为设备选增配置内容,各厂商均能配置该项关键性能指标参数,但是厂家均无法提供检测(检验)报告或官网截图。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删除该部分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关键设备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者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即可。”
答:招标文件第145页(三)技术评审要求备注第2条中原内容“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关键设备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者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材料”,现更正修改为“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关键设备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官网截图或由原厂商出具用于本次招标项目技术参数均能满足要求的质量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第144页(三)技术评审要求中六类非屏蔽双绞线要求“带宽≥250MHz”。
质疑问题:
不同厂商的传输频率标准有区别,比如六类传输频率为1MHz~250MHz,此处参数要求≥250MHz,具有一定的品牌倾向性和排他性,该项参数也不是国家强制性检测内容,厂家并不是都对非强制性参数进行检测,同时厂商设备众多,也并非每个设备、每个参数都呈现在官网中,此处仅要求提供(检验)报告或官网截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章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以及第二章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要求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关键设备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者官网截图或彩页或厂商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
答:按照本次招标答疑第3条回复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第144页(三)技术评审要求中医疗内网-防火墙、入侵防御系统、公共办公网-防火墙、上网行为管理等设备均要求中标后提供关键设备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者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质疑问题:
经过我司与推荐品牌内天融信、深信服、奇安信、安恒等厂家沟通,均能满足此项参数要求,但是该项参数均不是国家强制性检测内容,厂家并不是都对非强制性参数进行检测,同时厂商设备众多,也并非每个设备、每个参数都呈现在官网中,此处仅要求提供(检验)报告或官网截图,均表示无法通过检测(检验)报告或官网截图完整的体现该项关键性能指标。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关键设备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者官网截图或彩页或厂商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
答:按照本次招标答疑第3条回复要求执行。
6、招标文件第145页(三)技术评审要求中室内半球摄像机、室内枪式摄像机要求“≥400万像素CMOS图像传感器”。
质疑问题:
经过我司与推荐品牌内厂家沟通,均能满足此项参数要求,但检测报告均不会检测400万像素,而是通过检测视频分辨率与帧率检测来证明像素的大小,此处参数要求检测400万像素,具有一定的品牌倾向性和排他性,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章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以及第二章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要求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删除该部分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关键设备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者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即可。”
答:按照本次招标答疑第3条回复要求执行。
7、招标文件第145页(三)技术评审要求中室内高速球机要求“≥200万像素CMOS图像传感器”
质疑问题:
经过我司与推荐品牌内厂家沟通,均能满足此项参数要求,但检测报告均不会检测200万像素,而是通过检测视频分辨率与帧率检测来证明像素的大小,此处参数要求检测200万像素,具有一定的品牌倾向性和排他性,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章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以及第二章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要求。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删除该部分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关键设备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者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即可。”
答:按照本次招标答疑第3条回复要求执行。
8、招标文件第145页(三)技术评审要求中公共广播-IP网络控制主机要求“工业级机箱,≥12英寸工业级触摸电容屏,固态硬盘≥256GSSD,支持协议:TCP/IP 等;标准接口:≥1路RJ45标准接口”
质疑问题:
(略) 场内主流广播系统厂商沟通,均能满足此项参数要求,但是该项参数均不是国家强制性检测内容,厂家并不是都对非强制性参数进行检测,同时厂商设备众多,也并非每个设备、每个参数都呈现在官网中,此处仅要求提供(检验)报告或官网截图,存在为部分设备厂商量身定制的嫌疑,同时本项目中其他主要系统均提供了推荐品牌,而公共广播系统却没有提供推荐品牌,此处要求(检验)报告或官网截图,刻意为潜在投标人制造投标困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以及以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要求。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关键设备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者官网截图或彩页或厂商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
答:按照本次招标答疑第3条回复要求执行。
9、招标文件第145页(三)技术评审要求中广播数据库/服务器管理软件要求“提供完全开放的软件开发包,支持网络控制和第三方控制系统集成操作,也可订制专属的软件界面。
质疑问题:
(略) 场内主流广播系统厂商沟通,均能满足此项参数要求,但是该项参数均不是国家强制性检测内容,厂家并不是都对非强制性参数进行检测,同时厂商设备众多,也并非每个设备、每个参数都呈现在官网中,此处仅要求提供(检验)报告或官网截图,存在为部分设备厂商量身定制的嫌疑,同时本项目中其他主要系统均提供了推荐品牌,而公共广播系统却没有提供推荐品牌,此处要求(检验)报告或官网截图,刻意为潜在投标人制造投标困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以及以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要求。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关键设备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者官网截图或彩页或厂商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
答:按照本次招标答疑第3条回复要求执行。
10、招标文件第145页(三)技术评审要求中能耗数据采集器要求“符合《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要求,内存≥16M,存储≥2G;
质疑问题:
经过我司与推荐品牌内安科瑞、南京天溯、德易安、和欣等厂商沟通,均能满足此项参数要求,但是该项参数均不是国家强制性检测内容,厂家并不是都对非强制性参数进行检测,同时厂商设备众多,也并非每个设备、每个参数都呈现在官网中,此处仅要求提供(检验)报告或官网截图存在为部分设备厂商量身定制的嫌疑,同时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以及以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要求。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关键设备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者官网截图或彩页或厂商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
答:按照本次招标答疑第3条回复要求执行。
11、招标文件第145页(三)技术评审要求中硫酸钙防静电活动地板要求“荷载性能:不低于《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GB/T36340-2018)B型承重的要求;”
质疑问题:
经过我司与推荐品牌内沈飞、汇丽、汇联沟通,均能满足B型承重参数要求,但防静电地板的标准众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944-2013》、《GB50174-93》、《GB/T2887-2000》、《GB/T36340-2018》及《SJ/T10796-2001》、《SJ/T31469-2002》、《YD/T754-95》,此处仅要求《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GB/T36340-2018)的标准,与此同时,防静电活动地板属于智能化工程施工辅助设备,占比极小,此处对防静电活动地板做检测报告或官网截图要求,明显存在为部分设备厂商量身定制的嫌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以及以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要求。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删除该部分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关键设备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者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即可。”
答:按照本次招标答疑第3条回复要求执行。
12、招标文件第145页(三)技术评审要求中UPS主机要求“UPS的输出功率因数≥0.9,整机效率≥90%;可以实现远程网络监控,可以方便实现UPS的智能监控;
质疑问题:
经过我司与推荐品牌内智廷、科华、梵顿等厂家沟通,智廷、梵顿为绑定投标厂商,推荐品牌内厂商均能满足此项参数要求,但是该项参数均不是国家强制性检测内容,厂家并不是都对非强制性参数进行检测,同时厂商设备众多,也并非每个设备、每个参数都呈现在官网中,此处仅要求提供(检验)报告或官网截图存在为部分设备厂商量身定制的嫌疑,同时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以及以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要求。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关键设备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者官网截图或彩页或厂商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
答:按照本次招标答疑第3条回复要求执行。
13、招标文件第145-147页(四)品牌参考表中综合布线系统的推荐品牌为“清华同方(北京)、天诚(上海)、一舟(宁波)、联信”。
质疑问题:推荐品牌中天诚(上海)、一舟(宁波)、联信为国产一线品牌,清华同方(北京)为国产二线品牌,品牌档次为高低不齐,为保证产品质量及投标的公平公正性,建议调整档次品牌。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综合布线系统的推荐品牌为“清华同方(北京)、天诚(上海)、一舟(宁波)、联信、普天汉飞”。
答: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详见本次招标答疑第1条回复内容要求。
14、招标文件第145-147页(四)品牌参考表中网络安全设备(含防火墙、上网行为管理、数据库审计、日志审计、堡垒机、终端杀毒软件等)推荐品牌为天融信、深信服、奇安信、安恒”
质疑问题:推荐品牌中天融信、深信服、奇安信为国产一线品牌,安恒为国产二线品牌,品牌档次为高低不齐,为保证产品质量及投标的公平公正性,建议调整档次品牌。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网络安全设备(含防火墙、上网行为管理、数据库审计、日志审计、堡垒机、终端杀毒软件等)推荐品牌为天融信、深信服、奇安信、安恒、网御星云”。
答: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详见本次招标答疑第1条回复内容要求。
15、招标文件第145-147页(四)品牌参考表中建筑能效监管系统推荐品牌为“安科瑞、南京天溯、德易安、和欣”
质疑问题:推荐品牌中安科瑞、南京天溯为国产一线品牌,德易安、和欣为国产二线品牌,品牌档次为高低不齐,为保证产品质量及投标的公平公正性,建议调整档次品牌。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建筑能效监管系统推荐品牌为“安科瑞、南京天溯、德易安、和欣、纳宇”。
答: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详见本次招标答疑第1条回复内容要求。
16、招标文件第145-147页(四)品牌参考表中UPS不间断电源系统(含电池)、精密空调系统、机柜及冷通道封闭系统、动力及环境监控系统推荐品牌为“智廷、科华、梵顿”
质疑问题:推荐品牌中科华为国产一线品牌,智廷、梵顿为国产二线品牌,品牌档次为高低不齐,且智廷、梵顿绑定投标,为保证产品质量及投标的公平公正性,建议调整档次品牌。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为“UPS不间断电源系统(含电池)、精密空调系统、机柜及冷通道封闭系统、动力及环境监控系统推荐品牌为“智廷、科华、梵顿、爱克赛”
答: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详见本次招标答疑第1条回复内容要求。
17、技术规范书-公共广播系统-主要设备参数要求中“网络寻呼话筒工作站,应急/平时”要求中“4、支持网络故障自我诊断,网络及服务状态显示;”
事实依据:网络寻呼话筒工作站,应急/平时主要的功能是给广播讲话寻呼,参数中强制要求所有潜在投标人都必须满足“4、支持网络故障自我诊断,网络及服务状态显示;”的要求不合理, (略) 场上主流的厂商如ITC、湖山、北航星、特控、金业诚兴等品牌都无法满足该参数要求;明显是为了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而设置的壁垒,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有特定指定厂商嫌疑。
请求:删除此项参数。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中第二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第七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此参数为IP广播基本功能,用于及时显示故障设备、处理故障点;市场主流广播厂家均有此功能,如迪士普、声优诺、卓思美等。为满足系统的功能及性能实现,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8、技术规范书-公共广播系统-主要设备参数要求中“消防信号采集器”要求中“支持网络故障自我诊断、网络及服务状态显示及系统控制功能”;“4 路短路输出(可控制门禁)”
事实依据:消防信号采集器的作用是设置于消防中心,用于采集消防报警短路信号,参数中强制要求所有潜在投标人都必须满足“支持网络故障自我诊断、网络及服务状态显示及系统控制功能”;“4 路短路输出(可控制门禁)”的要求不合理, (略) 场上主流的厂商如ITC、湖山、北航星、特控、金业诚兴等品牌都无法满足该参数要求;明显是为了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而设置的壁垒,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有特定指定厂商嫌疑。
请求: 删除此项参数。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中第二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第七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此参数为IP广播基本功能,用于及时显示故障设备、处理故障点;市场主流广播厂家均有此功能,如迪士普、声优诺、卓思美等。为满足系统的功能及性能实现,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9、事项3:技术规范书-公共广播系统-主要设备参数要求中“多通道网络音频采集矩阵”要求中“电源控制的电平显示”
事实依据:多通道网络音频采集矩阵的作用是给广播系统采集外部模拟音源,无电平显示需求,参数中强制要求所有潜在投标人都必须满足“电源控制的电平显示”的要求不合理, (略) 场上主流的厂商如ITC、湖山、北航星、特控、金业诚兴等品牌都无法满足该参数要求;明显是为了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而设置的壁垒,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有特定指定厂商嫌疑。
请求:删除此项参数。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中第二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第七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市场主流广播厂家均能具有该功能,如迪士普、声优诺、卓思美等;为满足系统的功能及性能实现,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0、技术规范书-公共广播系统-主要设备参数要求中“网络监听音箱”要求“2、支持网络故障自我诊断、网络及服务状态显示及系统控制功能;”
事实依据:网络监听音箱的作用是给放在机房做监听使用,参数中要求所有潜在投标人都必须满足“2、支持网络故障自我诊断、网络及服务状态显示及系统控制功能;”的要求不合理, (略) 场上主流的厂商如ITC、湖山、北航星、特控、金业诚兴等品牌都无法满足该参数要求;明显是为了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而设置的壁垒,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有特定指定厂商嫌疑。
请求:删除此项参数。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中第二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第七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此参数为IP广播基本功能,用于及时显示故障设备、处理故障点;市场主流广播厂家均有此功能,如迪士普、声优诺、卓思美等。为满足系统的功能及性能实现,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1、技术规范书-公共广播系统-主要设备参数要求中“网络寻呼话筒工作站”要求“USB 口”“4、支持网络故障自我诊断,网络及服务状态显示;”
事实依据:网络寻呼话筒工作站的主要的功能是给广播讲话寻呼,参数中要求所有潜在投标人都必须满足“USB口”“4、支持网络故障自我诊断,网络及服务状态显示;”带有USB接口并不是网络寻呼话筒工作站的核心功能,具有唯一指向性; (略) 场上主流的厂商如ITC、湖山、北航星、特控、金业诚兴等品牌都无法满足该参数要求,该参数明显是为了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而设置的壁垒,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有特定指定厂商嫌疑。
请求:删除此项参数。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中第二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第七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此参数为IP广播基本功能,用于及时显示故障设备、处理故障点,SD卡插口、USB口等音源输入口, (略) 场主流广播厂家均有此功能,如迪士普、声优诺、卓思美等。为满足系统的功能及性能实现,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2、技术规范书-公共广播系统-主要设备参数要求中“网络功放”要求“2、具有网络故障自我诊断功能,具有网络通讯状态显示功能;”
事实依据:网络功放的作用是驱动广播扬声器,参数中要求所有潜在投标人都必须满足“2、具有网络故障自我诊断功能,具有网络通讯状态显示功能;”网络功放无需网络诊断功能; (略) 场上主流的厂商如ITC、湖山、北航星、特控、金业诚兴等品牌都无法满足该参数要求,该参数明显是为了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而设置的壁垒,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有特定指定厂商嫌疑。
请求:删除此项参数。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中第二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第七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此参数为IP广播基本功能,用于及时显示故障设备、处理故障点;市场主流广播厂家均有此功能,如迪士普、声优诺、卓思美等。为满足系统的功能及性能实现,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3、根据我司仔细研究技术规范书-信息网络系统-主要设备参数要求,发现参数设置有如下问题:
1)、医疗内网防火墙要求“万兆光口≥4个”, (略) 的网络状况选用的10G 吞吐防火墙,根据此性能要求无须配置4个万兆光口。
2)、医疗内网入侵防御系统要求“万兆光口≥2”, (略) 的网络状况选用的10G吞吐入侵防御系统,根据此性能要求无须配置2个万兆光口。
3)、医疗内网数据库审计要求“日志存储能力≥24个月”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三章第一节要求“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且数据库审计不是日志存储设备, (略) 网络无须数据库审计存储24个月日志。
4)、公共办公网防火墙要求“万兆光口≥2 个” , (略) 的网络状况选用的8G吞吐防火墙,根据此性能要求无须配置2个万兆光口,属于抬高设备参数。
请求:
1)、医疗内网防火墙技术规范书中参数删除“万兆光口≥4 个”。
2)、医疗内网入侵防御系统技术规范书中参数删除“万兆光口≥2”。
3)、医疗内网数据库审计技术规范书中参数删除“日志存储能力≥24 个月”。
4)、公共办公网防火墙技术规范书中参数删除“万兆光口≥2 个”。
答:本次核心网络均为万兆设计,防火墙等安全产品属于出口核心设备,如采用千兆接口,容易形成网络拥塞,影响网络使用。该接口为基本使用需求,业界主流厂商均具有万兆接口产品,不存在限制性、倾向性,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4、项目需求-品牌参考表-机房工程-UPS不间断电源系统(含电池)、精密空调系统、机柜及冷通道封闭系统、动力及环境监控系统中推荐品牌为智廷、科华、梵顿。
质疑事实及依据:根据我公司咨询科华品牌厂家,科华公司所生产的UPS产品中没有的模块化60KVA的UPS,其公司只有高频60KVA的UPS,所以科华虽然在推荐品牌范围内,但是并不满足参数要求,而且60KVA的UPS的属于小容量UPS根本没必要使用模块的UPS,绝大部分厂商的UPS产品在60KVA的容量级别很少使用模块化的技术,只有绝少部厂家使用模块化技术,此处明显设置了技术壁垒,有重大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略) 调研智廷的生产厂家为:浙江 (略) ;梵顿的生产厂家为:杭 (略) ; (略) 实控人和高管存在关联关系,查询截图如下:
机房产品中三个推荐品牌,科华不满足,另外两个品牌存在关联关系,那么可判断,三个推荐品牌中其实只有一个推荐品牌满足,明显具有唯一性、指向性。
建议:
建议机房”模块化60KVAUPS”修改成“高频机60KVA UPS”
增加品牌:科士达、山特、百纳德、安德力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详见本次招标答疑第1条回复内容要求。
25、项目需求-品牌参考表-综合布线系统参考品牌为清华同方(北京)、天诚(上海)、一舟(宁波)、联信。
质疑事实及依据:根据我公司与多个厂家咨询,此三个推荐品牌中清华同方(北京)、天诚(上海)、一舟(宁波)均为一线品牌,只有联信为二线品牌,品牌档次设置三高一低,明显具有倾向性。
建议:增加品牌:劳兰、普天天纪、爱谱华顿、FGT。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详见本次招标答疑第1条回复内容要求。
26、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六、各子系统设计说明介绍及要求、2、信息网络系统、主要设备技术要求、48口千兆汇聚交换机:交换容量≥20Tbps,包转发率≥600Mpps;提供≥48 个千兆光口,≥4 个万兆光口。
质疑事实及依据: (略) 场调研,招标文件中48口千兆汇聚交换机以上参数为华为独有参数,与华为CloudEngine S5736-S系列全光交换机产品参数完全一致、业内主流厂商除华为外其他品牌同档次产品均不满足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排他性, (略) 量身定做,损害了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严重违反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附:华为官网链接及截图证明:http://**-switches/s5736-s-all-optical
建议:提供三家以上满足招标参数要求的证明材料,并写明品牌、型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交换容量和包转发率为交换机的基本性能指标,经复核业界主流厂商均满足此项产品,不存在限制性、倾向性,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7、招标文件(三)技术评审要求中要求:在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性能指标响应承诺材料进行核实,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关键设备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者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质疑事实及依据:经过 (略) 场调研,各个厂家关于技术评审要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均具备类似功能,但并非每个厂家都对上述功能进行了检测认证;即使进行了相关检测认证,但检测报告上的功能描述均存在不同的差异。因此技术评审要求中的技术参数参数要求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是根据某企业标准制定的技术参数,并非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
建议:将招标文件技术评审要求中“在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上述承诺材料进行核实,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关键设备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者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修改为“在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上述承诺材料进行核实,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关键设备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者官网截图或者产品技术白皮书作为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按照本次招标答疑第3条回复要求执行。
28、招标文件第24页,其他要求中说明:“6.中标人须负责接通三网工程,确保三网工程验收合格,投标前自行复核图纸,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疑问:我公司在本次招标图纸、招标清单、技术规范书及相关招标文件中并未发现三网工程的招标内容,且招标相关资料中也并未说明三网工程中的哪些建设内容需要中标人考虑。
三网工程是一项技术性性较强的专业工程,其系统的建设内容将直接影响本项目后期的使用效果,本次项目缺少三网工程的招标图纸、招标清单、技术规范书,导致投标人无法进行三网工程的报价,也无法考虑此部分的费用。
因此,建议招标人提供完整的三网工程的设计图纸、清单,明确三网工程的建设范围,以方便投标人综合考虑三网工程的报价。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中标人须负责三网接通工程,是指安装设备能与移动、联通、电信三种网络(以及广电网)都可以使用通网,各种网络接入后都保证能正常使用,选择何种网络接入由招标人确定。
29、招标文件第145页,(四)品牌参考表中提供的推荐品牌和系统名称如下:
疑问:我公司仔细核对了本项目的技术规范书、招标清单和图纸,发现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并不包含以下系统:
请招标人重新调整(四)品牌参考表,删除上述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系统的推荐品牌。
答:本次招标范围内如有不涉及的材料设备,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品牌参考表所对应的材料设备品牌可无需考虑。
30、本次招标文件中缺少三网工程的设计图纸和清单,严重影响了投标人核算投标成本和制作投标文件。且本项目招标期间恰逢元旦节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要求,元旦期间放假三天,且本项目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17时30分前。
疑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本项目不仅缺少缺少三网工程的设计图纸和清单,且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距离开标时间也不足15日。
因此,请招标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将本项目延期开标,谢谢!
答:本项目中标人须负责三网接通工程,仅指安装设备能与移动、联通、电信三种网络(以及广电网)都可以使用通网,各种网络接入后都保证能正常使用即可,投标人投标时综合考虑报价,无需另行提供三网工程的设计图纸和清单,故开标时间不予修改。
31、技术规范书P26,“管理服务器”参数要求:“3、内存配置:≥16G*4DDR4;”、“流媒体服务器”参数要求:“2)内存配置:≥16G*4DDR4;”、技术规范书P47,“系统服务器”参数要求:“3、 内存配置:2根≥32G*4DDR4;”,请明确上述参数中要求的“4DDR4”是否为“DDR4”?
答:经设计单位复核,该项参数中要求的“4DDR4”应为DDR4。
32、技术规范书P27,“管理工作站”参数要求:“显示芯片:NVIDIA GTX 1030TI;”,经市场调研,目前在售显卡型号仅有NVIDIA GTX 1030,请明确该项参数是否为:“显示芯片:NVIDIA GT 1030;”?
答:经设计单位复核,显示芯片为NVIDIA GT 1030。
33、招标发出的文件中存在工程量清单与技术规范书中对应参数不一致的情况,具体如下:
工程量清单内序号第219项“配线”的参数为:
“1、名称:电气配线
2、配线形式:穿管或沿桥架敷设
3、型号:WDZ-BYJ-4.0mm2”
与其对应的技术规范书内“阻燃铜芯电缆 2”参数为:
“WDZ-YJE-3*4mm2”。
工程量清单内序号第220项“配线”的参数为:
“1、名称:电气配线
2、配线形式:穿管或沿桥架敷设
3、型号:WDZ-BYJ-6.0mm2”
与其对应的技术规范书内“阻燃铜芯电缆 3”参数为“WDZ-YJE-3*6mm2”
工程量清单内序号第222项“铜芯电缆”的参数为:
“1、名称:铜芯电缆
2、规格:YJY-3x6mm2”
与其对应的技术规范书内“柔性矿物绝缘电缆 2”参数为“YTTW-3x6mm2”
工程量清单内序号第223项“柔性矿物绝缘电缆”的参数为:
“1、名称:柔性矿物绝缘电缆
2、规格:YTTW-3x10mm2”
与其对应的技术规范书内“柔性矿物绝缘电缆 2”参数为“YTTW-3x6mm2”
工程量清单内序号第265项“配线”的参数为:
“1、名称:电气配线
2、配线形式:穿管或沿桥架敷设
3、型号:WDZ-BYJ-4.0mm2”
与其对应的技术规范书内“阻燃铜芯电缆2”参数为“WDZ-YJE-3*4mm2”
工程量清单内序号第299项“桥架”的参数为:
“1、名称:弱电桥架
2、规格:150*75镀锌桥架,壁厚不低于1.2mm,盖板不低于1.0mm,含制作、除锈、刷油及附件安装;
3、说明:桥架连接件、接地线等安装”
与其对应的技术规范书内“弱电电源桥架1”参数为“150*70mm 镀锌桥架,壁厚不低于1.2mm,盖板不低于1.0,含制作、除锈、刷油及附件安装;”
疑问:上述参数技术规范书与工程量清单要求不一致,按照招标文件P142要求“本项目提供的图纸、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如有不一致的,则技术参数以技术规范书为准,货物种类及数量以施工图纸为准。”和技术规范书P3“本项目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中如有不一致的地方,各产品技术参数则以技术规范书为准,产品种类及数量则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也存在不一致。
请明确以上设备的具体参数是否以技术规范书为准,产品种类及数量则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答:经设计单位复核,工程量清单内序号第219、220、222、223、265、299项对应技术参数以工程量清单文件中对应参数内容为准。其余项对应技术参数,若本项目提供的图纸、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有不一致的,则技术参数以技术规范书为准,货物种类及数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4、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涉及的设备种类与参数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参数及设备种类多处出现不一致。
(1)如综合布线系统中技术规范书要求为:
工程量清单表中则要求为:
此项以何为准?
答:详见本次招标答疑第33条回复内容要求。
(2)信息网络系统中医疗内网设备,技术规范书要求为:
工程量清单则要求为:
此项以何为准?
答:详见本次招标答疑第33条回复内容要求。
3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63页投标报价评审标准中关于C值表原内容:
对应的C值 余数 | C值 |
0 | 0.95 |
1 | 0.96 |
2 | 0. 7 |
3 | 0.98 |
4 | 0.99 |
现澄清更正为如下:
对应的C值 余数 | C值 |
0 | 0.95 |
1 | 0.96 |
2 | 0.97 |
3 | 0.98 |
4 | 0.99 |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略) 健康东路
联系人:王敏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太湖山路7号
联系人:张在军
联系方式:0551-*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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