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安交通管理指挥系统智能交通三期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简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安交通管理指挥系统智能交通三期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安交通管理指挥系统(智能交通)三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应采购人要求原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 3.2.1标的清单中“是否涉及采购节能产品”由否更正为:是;“是否涉及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由否更正为:是。
2、招标文件附件“采购标的详细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序号:72;产品名称:OLT设备;详细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中:“1、短期工作环境温度:-25°C~+55°C。1、长期工作环境:5%RH~95%RH”更正为:“1.短期工作环境温度:-25°C~+55°C;长期工作环境:5%RH~95%RH”
3、招标文件附件“采购标的详细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序号:128;产品名称:网络防病毒系统(包含系统调整);详细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中新增要求:“★6、网络防病毒系统(包含系统调整)属于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网信办 (2023)1号) 的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或证书复印件,或此前已取得且在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具体详见《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网信办(2023)2号)。”
4、招标文件附件“采购标的详细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序号:190;产品名称:模块化主机;详细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中:“设备容量:200kVA,适配4组模块,单块容量:50kVA;”更正为:“1.设备容量:200kVA,适配4组模块,单块容量:50kVA;”
5、招标文件第五章5.6.2评分标准中技术指标参数中由“1.标“ ★”的参数为实质性要求(共3项) ,投标人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要求。”更正为“1.标“ ★”的参数为实质性要求(共8项),投标人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9日
1、采购品目:交通管理设备。
2、本项目备案号为*01930[2023]00427,本项目编号以N*1为准。预算金额:*.00元。最高限价:*.00元。
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支付申请和合法有效完整的支付凭证资料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00%。所有设备到场,经安装调试无误后由中标供应商申请初验,初验通过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支付申请和合法有效完整的支付凭证资料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00%。初验通过后进入为期15日的试运行阶段,试运行结束后中标供应商可申请终验,终验通过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支付申请和合法有效完整的支付凭证资料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00%。
4、资格条件:(一)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监督机构: (略) 财政局 电话:028-*。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人民路333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印鳌路159号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付老师
电话:028-*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29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安交通管理指挥系统(智能交通)三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应采购人要求原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 3.2.1标的清单中“是否涉及采购节能产品”由否更正为:是;“是否涉及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由否更正为:是。
2、招标文件附件“采购标的详细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序号:72;产品名称:OLT设备;详细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中:“1、短期工作环境温度:-25°C~+55°C。1、长期工作环境:5%RH~95%RH”更正为:“1.短期工作环境温度:-25°C~+55°C;长期工作环境:5%RH~95%RH”
3、招标文件附件“采购标的详细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序号:128;产品名称:网络防病毒系统(包含系统调整);详细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中新增要求:“★6、网络防病毒系统(包含系统调整)属于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网信办 (2023)1号) 的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或证书复印件,或此前已取得且在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具体详见《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网信办(2023)2号)。”
4、招标文件附件“采购标的详细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序号:190;产品名称:模块化主机;详细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中:“设备容量:200kVA,适配4组模块,单块容量:50kVA;”更正为:“1.设备容量:200kVA,适配4组模块,单块容量:50kVA;”
5、招标文件第五章5.6.2评分标准中技术指标参数中由“1.标“ ★”的参数为实质性要求(共3项) ,投标人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要求。”更正为“1.标“ ★”的参数为实质性要求(共8项),投标人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9日
1、采购品目:交通管理设备。
2、本项目备案号为*01930[2023]00427,本项目编号以N*1为准。预算金额:*.00元。最高限价:*.00元。
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支付申请和合法有效完整的支付凭证资料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00%。所有设备到场,经安装调试无误后由中标供应商申请初验,初验通过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支付申请和合法有效完整的支付凭证资料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00%。初验通过后进入为期15日的试运行阶段,试运行结束后中标供应商可申请终验,终验通过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支付申请和合法有效完整的支付凭证资料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00%。
4、资格条件:(一)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监督机构: (略) 财政局 电话:028-*。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人民路333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印鳌路159号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付老师
电话:028-*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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