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工业南京机电专用运输车辆服务项目公告变更
航空工业南京机电专用运输车辆服务项目公告变更
1、《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技术部分”评标内容“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情况”中的描述“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自有车辆,根据5种类型车辆购置年限分别进行评分(六座全封闭货车提供2辆、4.2米厢式货车提供4辆、6.8米货车提供3辆、9.6米货车提供1辆)”,六座全封闭货车没有此款车型,按国家规定六座只有客车车型,请予以具体明示相关车型。
答:六座全封闭货车修改为:全顺厢式货车中轴顶3座或同等车型。
2、《第五章 技术/服务需求》中的第一条“1、车型:六座全封闭货车、4.2米厢式货车、6.8米货车、9.6米货车,具体使用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中“ 6.8米货车、9.6米货车”货车车型是否有具体要求,是厢式货车、平板货车还是高栏货车,若有要求请具体明示相关车型。
答:不做要求。
3、《第五章 技术/服务需求》中的第一条“投标文件中,六座全封闭货车至少提供2辆,4.2米厢式货车至少提供4辆、6.8米货车至少提供3辆,9.6米货车至少提供1辆,并且必须是在《物流与安保中心》注册的企业的自有车辆和驾驶员,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物流与安保中心》认可的北斗导航设备(可能需要租赁,费用自理)。中标后,上述车辆将作为招标人固定使用的车辆和驾驶员,除因特殊情况,在经招标人同意后,投标人按照固定使用车辆的要求提供备用车辆和驾驶员。”中关于北斗导航设备的要求,现国家规定此类设备只租于军工单位,且普通企业租赁的车型已具备北斗GPS定位系统功能,这条要求是否具有行业限制,请予以具体明示相关要求。
答:中标后,招标人开具单位介绍信,投标人按照相关要求自行办理办理租用北斗导航设备,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4、《第五章 技术/服务需求》中的第四条“4、险种:投标人负责为车辆购置保险,交强险、不低于2000万货物险(不足额时须补足额度)、不低于100万额三责险、不低于1万/座乘客险和不计免赔险等全险。若因投标人未购置相关保险,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负全责。”中关于保险的购买标准要求是单次还是全年,请予以具体明示相关要求。
答:全年。
5、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若不允许分包请予以具体明示相关要求。
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条,明确规定:不允许分包。
6、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01月15日上午9:00。
7、其他事项不变。
1、《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技术部分”评标内容“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情况”中的描述“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自有车辆,根据5种类型车辆购置年限分别进行评分(六座全封闭货车提供2辆、4.2米厢式货车提供4辆、6.8米货车提供3辆、9.6米货车提供1辆)”,六座全封闭货车没有此款车型,按国家规定六座只有客车车型,请予以具体明示相关车型。
答:六座全封闭货车修改为:全顺厢式货车中轴顶3座或同等车型。
2、《第五章 技术/服务需求》中的第一条“1、车型:六座全封闭货车、4.2米厢式货车、6.8米货车、9.6米货车,具体使用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中“ 6.8米货车、9.6米货车”货车车型是否有具体要求,是厢式货车、平板货车还是高栏货车,若有要求请具体明示相关车型。
答:不做要求。
3、《第五章 技术/服务需求》中的第一条“投标文件中,六座全封闭货车至少提供2辆,4.2米厢式货车至少提供4辆、6.8米货车至少提供3辆,9.6米货车至少提供1辆,并且必须是在《物流与安保中心》注册的企业的自有车辆和驾驶员,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物流与安保中心》认可的北斗导航设备(可能需要租赁,费用自理)。中标后,上述车辆将作为招标人固定使用的车辆和驾驶员,除因特殊情况,在经招标人同意后,投标人按照固定使用车辆的要求提供备用车辆和驾驶员。”中关于北斗导航设备的要求,现国家规定此类设备只租于军工单位,且普通企业租赁的车型已具备北斗GPS定位系统功能,这条要求是否具有行业限制,请予以具体明示相关要求。
答:中标后,招标人开具单位介绍信,投标人按照相关要求自行办理办理租用北斗导航设备,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4、《第五章 技术/服务需求》中的第四条“4、险种:投标人负责为车辆购置保险,交强险、不低于2000万货物险(不足额时须补足额度)、不低于100万额三责险、不低于1万/座乘客险和不计免赔险等全险。若因投标人未购置相关保险,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负全责。”中关于保险的购买标准要求是单次还是全年,请予以具体明示相关要求。
答:全年。
5、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若不允许分包请予以具体明示相关要求。
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条,明确规定:不允许分包。
6、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01月15日上午9:00。
7、其他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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