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雅苑A区商业用房委托运营管理-变更
新港雅苑A区商业用房委托运营管理-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新港雅苑A区商业用房委托运营管理
原项目编号:2023AEECZ00132
原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新港雅苑A区商业用房委托运营管理
原项目编号:2023AEECZ00132
原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6日 09: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港雅苑A区商业用房委托运营管理项目答疑
项目编号:2023AEECZ00132
一、疑问内容:
疑问一:回迁安置小区配套商业属于政府的民生工程,从保障商业品质和对所有投标人来说,公平、公正、公开的业绩才更有据可依,投标人业绩的真实性很关键,网上公示的业绩更具有说服力,避免业绩造假。
疑问二:疫情 3 年全国经济形势均受到严重影响, (略) 既符合专业运营管理经验又具有真实业绩的?这样的条件明显与社会实际经济形势不符。
疑问三:已经完成的业绩如果没有严格的审查和验证更容易出现弄虚作假对提供真实材料的企业存在不公平的可能性。
疑问四: (略) 历年来由政府委托运营管理的商业项目达到 10万方以上的对社保都没有如此高的要求,这样要求的依据是什么?
疑问五:疫情三年政府和企业都忙着抗疫,试问有几家企业不顾疫情去花精力评先创优?奖项的设定过于含糊其辞,既不科学也不符合实际。
疑问六:社保人数要求过高:这可能导致一些小企业无法参与投标,因为无法达到这样的社保人数要求。此外,这种要求也可能导致一些企业为了满足条件而进行不当操作,从而破坏了招标的公平性和竞争性。
疑问七:3年5个奖项的要求对于投标人来说并不公平。这些奖项并没明确严格要求,没有含金量的奖项同样可以使用。不同的投标人在 3 年期间所面临的商业环境和发展机会是不同的,因此这种要求不能真实反映投标人的实力和经验。
疑问八:疫情三年提供6个14000 平方米的商业要求:这个要求不合理首先,疫情期间商业环境本身就充满了不确定性,其次,这样的要求可能促使一些小企业造假以迎合条件,而大企业则 (略) 场支配 (略) 场。应放在正常经营状态和环境下设定条件。
疑问九:自 2020 年 1 月 1日起的时间规定未考虑疫情因素。2020 年正值疫情开始,商业受三年疫情影响极大,疫情期间商业项目的业绩不能反映投标人业绩的管理能力和水平,该时间规定不合理。投标人业绩来源未做任何要求,导致业绩不具有公开、公平公正性。只有通过公开招投标或网上竞价,且公示过的业绩才具有公开、公平、公正性。应将网上公示过的业绩分值和没有公开公示的业绩分值区别对待。已完成的业绩由于时间关系无法反映商业项目的真实性,容易造假,不应作为业绩。
疑问十:经营团队的社保人数要求较多,对中小型企业来说存在歧视和不公平对待。
疑问十一:企业誉因 2020 年疫情的原因商业不景气,体现投标人商业项目管理能力和水平的奖项较少,因此对奖项或荣誉的数量规定过多,不合理。对颁发奖项和荣誉的行政主管部门没有级别要求,体现不了荣誉和奖项的含金量,应对颁发奖项或荣誉的单位有明确要求。
回复:经专家论证,详细评审修改如下表:
序号 | 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1 | 投标人业绩 | 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商业运营管理项目不低于14000㎡的商业项目业绩(含正在履约的项目业绩),其他类型如物业业绩除外。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得25分。业绩须为中标公告的公示业绩(除自持商业运营业绩),如非公示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15分。 注: 1.上述业绩含自持商业运营业绩,自持商业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房地权证,且须与商业运营项目对应(商业项目与产权证对应不上的不予认可)。 2.上述业绩所提供的业绩合同,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单个商业运营面积等核心内容,不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应另附业主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3.上述业绩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均可 (除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外,还须附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验收报告或业主开具的证明等);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上已有业主单位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 0-25 分 |
2 | 经营团队 | 截止投标日前六个月,投标人为员工连续缴纳社保人数1人≤X≤10人,得5分;11人≤X≤20人,得10分;X≥21人,得15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连续的社保证明材料,员工社保不得由第三方机构缴纳。投标人须提供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连续的社保证明材料,员工社保不得由第三方机构缴纳。 | 0-15分 |
3 | 企业荣誉 | 自2018年1月1日起,投标人或投标人运营的商业 (略) 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或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分10分。 注: 1.时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准; 2. 奖项、荣誉包括颁奖文件、荣誉证书、奖状等,须能体现获奖主体,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 上述商业运营项目同一项目获不同奖项或荣誉可重复计分,同一项目多次获同一奖项或荣誉不重复计分。 | 0-10分 |
4 | 规划及设计方案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制定的规划及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规划及设计方案须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制定,规划清晰、细致,布局合理,内容全面、切合实际,能够满足社区及周边居民的生活需求。 优秀得8-10分,良好得5-7分,一般得1-4分,其他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0-10分 |
5 | 经营及安全管理方案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制定的经营及安全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分。经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在本项 (略) 、餐饮等业态的品牌、面积等内容;安全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消防安全管理、用电安全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应急预案等内容。 优秀得8-10分,良好得5-7分,一般得1-4分,其他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0-10分 |
二、延期部分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01月15日10时00分。
2、本项目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24年01月5日17时30分前。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联系方法:
招标人:肥西运河 (略)
地 址: (略) 锦绣大道318号
联系人:周 利
电 话:*
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 (略)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联系人:张惠然
电 话:0551-*
2023年12月29日
三、附件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新港雅苑A区商业用房委托运营管理
原项目编号:2023AEECZ00132
原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新港雅苑A区商业用房委托运营管理
原项目编号:2023AEECZ00132
原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6日 09: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港雅苑A区商业用房委托运营管理项目答疑
项目编号:2023AEECZ00132
一、疑问内容:
疑问一:回迁安置小区配套商业属于政府的民生工程,从保障商业品质和对所有投标人来说,公平、公正、公开的业绩才更有据可依,投标人业绩的真实性很关键,网上公示的业绩更具有说服力,避免业绩造假。
疑问二:疫情 3 年全国经济形势均受到严重影响, (略) 既符合专业运营管理经验又具有真实业绩的?这样的条件明显与社会实际经济形势不符。
疑问三:已经完成的业绩如果没有严格的审查和验证更容易出现弄虚作假对提供真实材料的企业存在不公平的可能性。
疑问四: (略) 历年来由政府委托运营管理的商业项目达到 10万方以上的对社保都没有如此高的要求,这样要求的依据是什么?
疑问五:疫情三年政府和企业都忙着抗疫,试问有几家企业不顾疫情去花精力评先创优?奖项的设定过于含糊其辞,既不科学也不符合实际。
疑问六:社保人数要求过高:这可能导致一些小企业无法参与投标,因为无法达到这样的社保人数要求。此外,这种要求也可能导致一些企业为了满足条件而进行不当操作,从而破坏了招标的公平性和竞争性。
疑问七:3年5个奖项的要求对于投标人来说并不公平。这些奖项并没明确严格要求,没有含金量的奖项同样可以使用。不同的投标人在 3 年期间所面临的商业环境和发展机会是不同的,因此这种要求不能真实反映投标人的实力和经验。
疑问八:疫情三年提供6个14000 平方米的商业要求:这个要求不合理首先,疫情期间商业环境本身就充满了不确定性,其次,这样的要求可能促使一些小企业造假以迎合条件,而大企业则 (略) 场支配 (略) 场。应放在正常经营状态和环境下设定条件。
疑问九:自 2020 年 1 月 1日起的时间规定未考虑疫情因素。2020 年正值疫情开始,商业受三年疫情影响极大,疫情期间商业项目的业绩不能反映投标人业绩的管理能力和水平,该时间规定不合理。投标人业绩来源未做任何要求,导致业绩不具有公开、公平公正性。只有通过公开招投标或网上竞价,且公示过的业绩才具有公开、公平、公正性。应将网上公示过的业绩分值和没有公开公示的业绩分值区别对待。已完成的业绩由于时间关系无法反映商业项目的真实性,容易造假,不应作为业绩。
疑问十:经营团队的社保人数要求较多,对中小型企业来说存在歧视和不公平对待。
疑问十一:企业誉因 2020 年疫情的原因商业不景气,体现投标人商业项目管理能力和水平的奖项较少,因此对奖项或荣誉的数量规定过多,不合理。对颁发奖项和荣誉的行政主管部门没有级别要求,体现不了荣誉和奖项的含金量,应对颁发奖项或荣誉的单位有明确要求。
回复:经专家论证,详细评审修改如下表:
序号 | 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1 | 投标人业绩 | 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商业运营管理项目不低于14000㎡的商业项目业绩(含正在履约的项目业绩),其他类型如物业业绩除外。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得25分。业绩须为中标公告的公示业绩(除自持商业运营业绩),如非公示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15分。 注: 1.上述业绩含自持商业运营业绩,自持商业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房地权证,且须与商业运营项目对应(商业项目与产权证对应不上的不予认可)。 2.上述业绩所提供的业绩合同,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单个商业运营面积等核心内容,不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应另附业主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3.上述业绩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均可 (除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外,还须附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验收报告或业主开具的证明等);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上已有业主单位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 0-25 分 |
2 | 经营团队 | 截止投标日前六个月,投标人为员工连续缴纳社保人数1人≤X≤10人,得5分;11人≤X≤20人,得10分;X≥21人,得15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连续的社保证明材料,员工社保不得由第三方机构缴纳。投标人须提供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连续的社保证明材料,员工社保不得由第三方机构缴纳。 | 0-15分 |
3 | 企业荣誉 | 自2018年1月1日起,投标人或投标人运营的商业 (略) 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或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分10分。 注: 1.时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准; 2. 奖项、荣誉包括颁奖文件、荣誉证书、奖状等,须能体现获奖主体,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 上述商业运营项目同一项目获不同奖项或荣誉可重复计分,同一项目多次获同一奖项或荣誉不重复计分。 | 0-10分 |
4 | 规划及设计方案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制定的规划及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规划及设计方案须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制定,规划清晰、细致,布局合理,内容全面、切合实际,能够满足社区及周边居民的生活需求。 优秀得8-10分,良好得5-7分,一般得1-4分,其他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0-10分 |
5 | 经营及安全管理方案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制定的经营及安全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分。经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在本项 (略) 、餐饮等业态的品牌、面积等内容;安全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消防安全管理、用电安全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应急预案等内容。 优秀得8-10分,良好得5-7分,一般得1-4分,其他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0-10分 |
二、延期部分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01月15日10时00分。
2、本项目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24年01月5日17时30分前。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联系方法:
招标人:肥西运河 (略)
地 址: (略) 锦绣大道318号
联系人:周 利
电 话:*
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 (略)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联系人:张惠然
电 话:0551-*
2023年12月29日
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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