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人民医院检验外包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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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医院检验外包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检验外包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服务内容及要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1-02 11:00:00,更正为:2024-01-05 11: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1-02 11:00:00,更正为:2024-01-05 11:00:00。

更正事项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2.2服务要求 “7.1检测标本丢失、运送错误:季度≤1%;”更正为“7.1检测标本丢失、运送错误:季度≤十万分之一;”

更正事项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2.2服务要求 “2.考核办法: 2.1检测质量(25分):报告内容存在差错,一次扣2分。2.2服务质量及突发应急处理能力(25分):因报告出现差错引发的医疗纠纷、群众投诉,未及时处理的,一次扣2分。2.3报告质量及出具时效(25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要求出具报告的,一次扣2分。2.4检测能力(25分):标本采集、检测过程中未按照相关流程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的,一次扣2分。”更正为“2.考核办法: 2.1检测质量(25分):报告内容存在差错,一次扣12.5分。2.2服务质量及突发应急处理能力(25分):因报告出现差错引发的医疗纠纷、群众投诉,未及时处理的,一次扣12.5分。2.3报告质量及出具时效(25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要求出具报告的,一次扣12.5分。2.4检测能力(25分):标本采集、检测过程中未按照相关流程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的,一次扣12.5分。2.5 在服务过程中,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告内容存在差错、引发的医疗纠纷或群众投诉、超时或未按相关要求出具报告、标本采集和检测过程中未按照相关流程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的,由供应商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和赔偿,不能鉴定责任的,经司法鉴定后,由相关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9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监督部门:仁寿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28-*。2、本项目的报价方式根据项目清单的单项服务价格限价统一报下浮比例。单项结算金额=单项服务价格限价×(1-统一下浮比例)×单项检验项目数量,在年预算额度内提供检验服务。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仁 (略)

地址:仁寿县怀仁街道龙滩大道一段177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层

联系方式:08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838-*

四川 (略)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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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检验外包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服务内容及要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1-02 11:00:00,更正为:2024-01-05 11: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1-02 11:00:00,更正为:2024-01-05 11:00:00。

更正事项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2.2服务要求 “7.1检测标本丢失、运送错误:季度≤1%;”更正为“7.1检测标本丢失、运送错误:季度≤十万分之一;”

更正事项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2.2服务要求 “2.考核办法: 2.1检测质量(25分):报告内容存在差错,一次扣2分。2.2服务质量及突发应急处理能力(25分):因报告出现差错引发的医疗纠纷、群众投诉,未及时处理的,一次扣2分。2.3报告质量及出具时效(25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要求出具报告的,一次扣2分。2.4检测能力(25分):标本采集、检测过程中未按照相关流程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的,一次扣2分。”更正为“2.考核办法: 2.1检测质量(25分):报告内容存在差错,一次扣12.5分。2.2服务质量及突发应急处理能力(25分):因报告出现差错引发的医疗纠纷、群众投诉,未及时处理的,一次扣12.5分。2.3报告质量及出具时效(25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要求出具报告的,一次扣12.5分。2.4检测能力(25分):标本采集、检测过程中未按照相关流程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的,一次扣12.5分。2.5 在服务过程中,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告内容存在差错、引发的医疗纠纷或群众投诉、超时或未按相关要求出具报告、标本采集和检测过程中未按照相关流程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的,由供应商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和赔偿,不能鉴定责任的,经司法鉴定后,由相关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9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监督部门:仁寿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28-*。2、本项目的报价方式根据项目清单的单项服务价格限价统一报下浮比例。单项结算金额=单项服务价格限价×(1-统一下浮比例)×单项检验项目数量,在年预算额度内提供检验服务。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仁 (略)

地址:仁寿县怀仁街道龙滩大道一段177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层

联系方式:08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838-*

四川 (略)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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