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生物医药产业园公共服务中心项目1#、4#楼主体配套设施工程及装修总承包EPC答疑澄清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生物医药产业园公共服务中心项目1#、4#楼主体配套设施工程及装修总承包EPC答疑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GC2023(SS)XZ0095
项目名称: (略) 三水区云东海生物医药产业园公共服务中心项目1#、4#楼主体配套设施工程及装修总承包(EPC)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3年12月29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月17日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15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4.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提供): 4.8.1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或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项目业绩。 注: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关键页等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4.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提供): 4.8.1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或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为8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项目业绩。 注: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关键页等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现就《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16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17日9 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1月17日9时30分。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1月19日9时30分。 |
3、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21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
|
|
4、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27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7.6.1履约保证金 1.履约担保形式:可采用银行保函、现金(汇款或转账)、工程保证保险保单、 (略) 担保等形式。 (1)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须为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或以上级别银行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2)采用现金形式时,将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存入发包人指定账号。 (3)采用工程保证保险保单时,工程保证保险应由经银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保 (略) 承保,且须先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认可。 (4) (略) 担保时,应由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核发资格证 (略) 或有资质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且须先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认可。 2.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总价的10%。 3.提交期限: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提供有效保函。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 7.6.1履约保证金 1.履约担保形式:可采用银行保函、现金(汇款或转账)、工程保证保险保单、 (略) 担保等形式。 (1)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须为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或以上级别银行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2)采用现金形式时,将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存入发包人指定账号。 (3)采用工程保证保险保单时,工程保证保险应由经银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保 (略) 承保,且须先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认可。 (4) (略) 担保时,应由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核发资格证 (略) 或有资质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且须先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认可。 2.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总价的10%。 3.提交期限: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提供有效保函。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可采用银 (略) 担保等形式。 |
5、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办法)第 57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企业项目业绩(1分): 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以设计批复(批准)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或以上)或项目建安费金额为10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设计项目业绩,每项得0.5分,最高得1分。 【本项最高得1分】 | 企业项目业绩(1分): 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以设计批复(批准)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或以上)或项目建安费金额为8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设计项目业绩,每项得0.5分,最高得1分。 【本项最高得1分】 |
6、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办法)第 61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类似施工项目业绩(6分): 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或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施工项目业绩,每项得0.5分,最高得6分。 【本项最高得6分】 | 类似施工项目业绩(6分): 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或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为8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施工项目业绩,每项得0.5分,最高得6分。 【本项最高得6分】 |
7、现就《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 238 页“一、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项目 | 招标要求 | 投标人达到程度的简述(由投标人填写) |
营业执照 |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处于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 |
资质等级 | 4.2.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或②项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 ②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级资质和机电设计事务所*级资质。 4.2.2工程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
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应有良好信誉, (略) 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即:施工单位需持有“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编号( (略) 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设计单位需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编号( (略) 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略) 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 |
进粤登记 | (略) 以外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 |
信誉 | 提交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
授权代理人 | 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授权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
修改为:
项目 | 招标要求 | 投标人达到程度的简述(由投标人填写) |
营业执照 |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处于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 |
资质等级 | 4.2.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或②项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 ②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级资质和机电设计事务所*级资质。 4.2.2工程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或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为8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项目业绩。 注: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关键页等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应有良好信誉, (略) 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即:施工单位需持有“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编号( (略) 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设计单位需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编号( (略) 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略) 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 |
进粤登记 | (略) 以外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 |
信誉 | 提交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
授权代理人 | 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授权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已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9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云东海生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汇智 (略) |
地址: (略)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63号四座四层406 | 地址: (略)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2座207 |
联 系 人:李工 | 联 系 人:何小姐 |
电 话:0757-* | 电 话:0757-* |
2023年12月29日 | 2023年12月29日 |
项目编号:GC2023(SS)XZ0095
项目名称: (略) 三水区云东海生物医药产业园公共服务中心项目1#、4#楼主体配套设施工程及装修总承包(EPC)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3年12月29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月17日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15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4.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提供): 4.8.1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或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项目业绩。 注: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关键页等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4.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提供): 4.8.1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或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为8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项目业绩。 注: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关键页等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现就《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16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17日9 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1月17日9时30分。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1月19日9时30分。 |
3、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21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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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27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7.6.1履约保证金 1.履约担保形式:可采用银行保函、现金(汇款或转账)、工程保证保险保单、 (略) 担保等形式。 (1)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须为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或以上级别银行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2)采用现金形式时,将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存入发包人指定账号。 (3)采用工程保证保险保单时,工程保证保险应由经银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保 (略) 承保,且须先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认可。 (4) (略) 担保时,应由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核发资格证 (略) 或有资质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且须先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认可。 2.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总价的10%。 3.提交期限: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提供有效保函。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 7.6.1履约保证金 1.履约担保形式:可采用银行保函、现金(汇款或转账)、工程保证保险保单、 (略) 担保等形式。 (1)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须为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或以上级别银行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2)采用现金形式时,将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存入发包人指定账号。 (3)采用工程保证保险保单时,工程保证保险应由经银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保 (略) 承保,且须先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认可。 (4) (略) 担保时,应由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核发资格证 (略) 或有资质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且须先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认可。 2.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总价的10%。 3.提交期限: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提供有效保函。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可采用银 (略) 担保等形式。 |
5、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办法)第 57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企业项目业绩(1分): 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以设计批复(批准)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或以上)或项目建安费金额为10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设计项目业绩,每项得0.5分,最高得1分。 【本项最高得1分】 | 企业项目业绩(1分): 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以设计批复(批准)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或以上)或项目建安费金额为8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设计项目业绩,每项得0.5分,最高得1分。 【本项最高得1分】 |
6、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办法)第 61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类似施工项目业绩(6分): 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或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施工项目业绩,每项得0.5分,最高得6分。 【本项最高得6分】 | 类似施工项目业绩(6分): 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或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为8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施工项目业绩,每项得0.5分,最高得6分。 【本项最高得6分】 |
7、现就《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 238 页“一、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项目 | 招标要求 | 投标人达到程度的简述(由投标人填写) |
营业执照 |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处于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 |
资质等级 | 4.2.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或②项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 ②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级资质和机电设计事务所*级资质。 4.2.2工程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
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应有良好信誉, (略) 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即:施工单位需持有“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编号( (略) 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设计单位需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编号( (略) 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略) 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 |
进粤登记 | (略) 以外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 |
信誉 | 提交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
授权代理人 | 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授权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
修改为:
项目 | 招标要求 | 投标人达到程度的简述(由投标人填写) |
营业执照 |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处于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 |
资质等级 | 4.2.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或②项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 ②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级资质和机电设计事务所*级资质。 4.2.2工程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或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为8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项目业绩。 注: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关键页等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应有良好信誉, (略) 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即:施工单位需持有“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编号( (略) 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设计单位需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编号( (略) 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略) 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 |
进粤登记 | (略) 以外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 |
信誉 | 提交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
授权代理人 | 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授权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已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9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云东海生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汇智 (略) |
地址: (略)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63号四座四层406 | 地址: (略)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2座207 |
联 系 人:李工 | 联 系 人:何小姐 |
电 话:0757-* | 电 话:0757-* |
2023年12月29日 | 2023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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