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港路东环北路-枫丹路路灯工程修复
建宁港路东环北路-枫丹路路灯工程修复
建宁港路(东环北路-枫丹路)新建工程路灯工程修复招标公告
1.招标项目与招标方
1.1建宁港路(东环北路-枫丹路)新建工程,现对该项目路灯工程修复进行招标。
1.2项目联系人:李晓东 ,联系方式:*。
2.招标内容
2.1工作内容及工程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型号 | 预计采购数量 |
1 | 电力电缆 | YJV-5*16 | 2025m |
2 | 电力电缆(表箱进线) | YJV-4*25+1*16 | 50m |
3 | 电缆保护套 | Φ110 | 50m |
4 | 主电缆电缆头 | 4m | |
5 | 电力电缆头(路灯接线) | 65个 | |
6 | 送配电装置系统 | 1个 | |
7 | 电表安装及调试 | 1台 | |
8 | 单灯控制器一控二 | 77台 | |
9 | 路灯监控终端配电箱 | 1台 | |
10 | 电业局表计安装 | 1台 | |
11 | 双臂路灯H=9m | LED120W+80W | 5套 |
2.2 施工地点: (略) 荷塘区,具体的施工地点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2.3预估工程时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 1月15日止,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4投标方须完善路灯工程被盗部分的工程量并完成路灯工程后续的移交工作。
3.质量标准
投标方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设计图纸内容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且经招标方现场代表验收合格。
4.投标方资格要求
投标方公司必须成立满一年(以投标截止日为准),并将最新完税证明做为附件在投标时上传。
投标方须在荷云采招采平台成功注册,并在该平台上准入成为湖南国信 (略) 的供应商。
5.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于2023年12月27日下午15点00分—2024年1月3日下午16 点00分前,在荷云采平台投标完毕。投标单位须提供完整的投标预算书。
6.评标办法
6.1供应商报价方式:根据招标方的招标清单进行报价,投标方需要上传加盖公章的报价单。
6.2评标规则:总价最低价中标。
6.3招标方可根据投标报价情况选择是否进行二轮线下报价,线下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平台报价。
7 . 付款方式
7.1、*、*双方按照*方收料员签字并复核后的统一印制的收料单开具材料结算单,经*方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核后办理材料款结算。
7.2、未经*方审核的收料单(送货单)、结算单不视为*、*双方结算依据。
7.3、付款前,*方必须开具符合税法和*方财务规定的与经审定后的结算单内容相同、金额相等的合规全额增值税 专用 发票给*方。
7.4、*方未按上述第3条要求提供发票的,*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方自愿全部承担。
7.5、*方已完全知 (略) 财务制度的审批流程办理付款手续。
7.6、*方根据经审定后的结算单及时办理财务入账手续,支付*方材料款至*方财务入账总结算款的 70 %,余款*方根据实际资金情况支付。
7.7、结算支付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合同总价,累计结算金额超过合同总价部分不予结算支付,且合同自动终止。如需增加,*、*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协议。收料单(送货单)以双方签字为准,作有效凭证,采购结束后双方办理结算单。
8 . 单价调整
单价不予调整
9.中标单位收费标准
确定中标单位后,在签订合同前,以即将签订的合同价为准,中标单位按国信建设集团通知标准向国信建设集团缴纳本次招采平台使用费:
合同价小于5万元,200元;
合同价大于等于5万元且小于10万元,300元;
合同价大于等于10万且小于100万元,500元;
合同价大于等于100万元且小于300万元,1000元;
合同价大于等于300万元,1500元。
收款账号:*
账户名称:湖南国信 (略)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株洲分行
转账时需备注完整的项目名称,如转账方为个人,需备注:代
(公司名称)缴纳。
10 .信息保密
投标单位的投标书内容在开标前仅投标人可见。
11.延期及终止
我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招标进行延期或终止,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中标供应商如不履约,扣除履约保证金且将做为失信行为被记录,进入我司年度供应商评价。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根据招标方的合同范本签订合同。合同条款不得与招标公告内容相违背。
附:标准合同
湖南国信 (略)
2023年12月27日
建宁港路(东环北路-枫丹路)新建工程路灯工程修复招标公告
1.招标项目与招标方
1.1建宁港路(东环北路-枫丹路)新建工程,现对该项目路灯工程修复进行招标。
1.2项目联系人:李晓东 ,联系方式:*。
2.招标内容
2.1工作内容及工程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型号 | 预计采购数量 |
1 | 电力电缆 | YJV-5*16 | 2025m |
2 | 电力电缆(表箱进线) | YJV-4*25+1*16 | 50m |
3 | 电缆保护套 | Φ110 | 50m |
4 | 主电缆电缆头 | 4m | |
5 | 电力电缆头(路灯接线) | 65个 | |
6 | 送配电装置系统 | 1个 | |
7 | 电表安装及调试 | 1台 | |
8 | 单灯控制器一控二 | 77台 | |
9 | 路灯监控终端配电箱 | 1台 | |
10 | 电业局表计安装 | 1台 | |
11 | 双臂路灯H=9m | LED120W+80W | 5套 |
2.2 施工地点: (略) 荷塘区,具体的施工地点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2.3预估工程时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 1月15日止,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4投标方须完善路灯工程被盗部分的工程量并完成路灯工程后续的移交工作。
3.质量标准
投标方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设计图纸内容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且经招标方现场代表验收合格。
4.投标方资格要求
投标方公司必须成立满一年(以投标截止日为准),并将最新完税证明做为附件在投标时上传。
投标方须在荷云采招采平台成功注册,并在该平台上准入成为湖南国信 (略) 的供应商。
5.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于2023年12月27日下午15点00分—2024年1月3日下午16 点00分前,在荷云采平台投标完毕。投标单位须提供完整的投标预算书。
6.评标办法
6.1供应商报价方式:根据招标方的招标清单进行报价,投标方需要上传加盖公章的报价单。
6.2评标规则:总价最低价中标。
6.3招标方可根据投标报价情况选择是否进行二轮线下报价,线下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平台报价。
7 . 付款方式
7.1、*、*双方按照*方收料员签字并复核后的统一印制的收料单开具材料结算单,经*方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核后办理材料款结算。
7.2、未经*方审核的收料单(送货单)、结算单不视为*、*双方结算依据。
7.3、付款前,*方必须开具符合税法和*方财务规定的与经审定后的结算单内容相同、金额相等的合规全额增值税 专用 发票给*方。
7.4、*方未按上述第3条要求提供发票的,*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方自愿全部承担。
7.5、*方已完全知 (略) 财务制度的审批流程办理付款手续。
7.6、*方根据经审定后的结算单及时办理财务入账手续,支付*方材料款至*方财务入账总结算款的 70 %,余款*方根据实际资金情况支付。
7.7、结算支付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合同总价,累计结算金额超过合同总价部分不予结算支付,且合同自动终止。如需增加,*、*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协议。收料单(送货单)以双方签字为准,作有效凭证,采购结束后双方办理结算单。
8 . 单价调整
单价不予调整
9.中标单位收费标准
确定中标单位后,在签订合同前,以即将签订的合同价为准,中标单位按国信建设集团通知标准向国信建设集团缴纳本次招采平台使用费:
合同价小于5万元,200元;
合同价大于等于5万元且小于10万元,300元;
合同价大于等于10万且小于100万元,500元;
合同价大于等于100万元且小于300万元,1000元;
合同价大于等于300万元,1500元。
收款账号:*
账户名称:湖南国信 (略)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株洲分行
转账时需备注完整的项目名称,如转账方为个人,需备注:代
(公司名称)缴纳。
10 .信息保密
投标单位的投标书内容在开标前仅投标人可见。
11.延期及终止
我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招标进行延期或终止,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中标供应商如不履约,扣除履约保证金且将做为失信行为被记录,进入我司年度供应商评价。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根据招标方的合同范本签订合同。合同条款不得与招标公告内容相违背。
附:标准合同
湖南国信 (略)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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