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电磁屏蔽室建设项目二次废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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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电磁屏蔽室建设项目二次废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某单位电磁屏蔽室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安装工程/电子工程安装/电子设备工程安装

采购单位 某单位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02日 22:5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剑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窦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叶剑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2023-JYBIH-G1005/JD2023-LN-1570

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电磁屏蔽室建设项目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项目名称:某单位电磁屏蔽室建设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2023-JYBIH-G1005

四、废标原因:

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五、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提出质疑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张怀远

电 话:0551-*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略)         

联系方式:窦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叶剑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剑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某单位电磁屏蔽室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安装工程/电子工程安装/电子设备工程安装

采购单位 某单位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02日 22:5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剑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窦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叶剑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2023-JYBIH-G1005/JD2023-LN-1570

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电磁屏蔽室建设项目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项目名称:某单位电磁屏蔽室建设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2023-JYBIH-G1005

四、废标原因:

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五、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提出质疑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张怀远

电 话:0551-*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略)         

联系方式:窦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叶剑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剑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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