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路潭州大道—天心大道,含清风路大桥方案设计及可行性研究答疑及澄清公告
清风路潭州大道—天心大道,含清风路大桥方案设计及可行性研究答疑及澄清公告
清风路(潭州大道—天心大道,含清风路大桥)方案设计及可行性研究答疑及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1-03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清风路(潭州大道-天心大道,含清风路大桥) | ||
项目编号 | *017 |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 |
交易分类 | (略) 政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市辖 |
相关公告 |
清风路(潭州大道—天心大道,含清风路大桥)方案设计及可行性研究招标,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3年12月29日17时00分)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本次招标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疑问的答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对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为准。项目建安费以项目合同建安费或可研批复估算或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项目建安费为准。 请问:市政工程设计项目一般有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公路工程设计项目一般以施工图设计批复作为施工图审查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请问相关业绩是否可以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施工图设计批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有效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答:公路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可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代替施工图审查文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可以视为业绩的有效时间。
问题2:招标文件“2.3建设规模:清风路(潭州大道—天心大道,含清风路大桥)项目全长约 5.9km(其中预估过江桥梁长约 2.1km),城市结构性主干路标准,含一处过京广铁路通道和过江桥梁(河东段算一半)。总投资约24.2亿元,其中建安费约19.7亿元,方案设计及行性研究总费用约688.4万元,其中方案设计费约648万元,可行性研究费用约40.4万元。”请问“河东段算一半”如何理解?
答:建设规模删除“河东段算一半”,不影响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及设计计费方式。
问题3:设计方案(暗标)制作要求 “所有文字不得有任何修饰”,一般文字加粗、彩色文字不属于装饰,技术方案是否可以采用文字加粗、彩色文字来增加文本美观性?请予以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出现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等错误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审,按照一项错误扣1分。
问题4:招标文件对报价的要求:“偏差率从0开始每递升1%减0.2分;偏差率从0开始每降1%减0.1分”。报价偏差递升1%减0.2分,如此大的分差为采用低价竞争的单位提供了有利条件,并且为围标串标提供了有利条件。贵公司最近上网的几个项目都是报价“偏差率从0开始每递升1%减0.05分,偏差率从0开始每降1%减0.05分”,本项目采用偏差率从0开始每递升1%减0.2分,本项目是否存在有潜在单位操控招标文件的嫌疑。强烈建议本项目按照之前项目报价进行设置“偏差率从0开始每递升1%减0.05分,偏差率从0开始每降1%减0.05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5:根据招文,1)招标范围为:清风路(潭州大道—天心大道,含清风路大桥)项目道路、桥梁、地道、排水、管线综合、照明、交通、监控、景观等专业的方案设计,建安费为19.7亿元,即该建安费应为包含道路、桥梁、地道等各专业内容;2)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不少于* 万元(*x0.7=*)的涉水桥梁工程(市政或公路桥梁)设计业绩为准。据此,则该业绩中关于建安费的要求亦应为包含各专业的合同总建安费。请问:该类大型桥梁项目一般都包含桥梁,引道、排水、管线综合、照明、交通、监控、景观等专业(与本招标项目类似),合同及批复中一般体现合同总建安费,不会单独列出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隧道工程、绿化工程等分项工程的建安费。是否总建安费(含沿路线建设的其他各分项工程)不少于*万元即视为满足要求?请明确。
答:可按总建安费认定,但项目中包含的桥梁须为跨江、河、湖、海的桥梁。
问题6:设计条件关于桥梁宽度的规定:清风路大桥桥面段,规划宽度38m。实际桥梁布置中主桥根据桥塔尺寸或者拱肋尺寸,桥面宽度将变为46.8m或41.8m,水中引桥宽度则为34.5m,是否可行?
答:主桥宽度不受规划宽度38m的限制。
问题7:类似工程业绩中“涉水桥梁工程(市政或公路桥梁)设计业绩”,关于“涉水”是否有对应标准要求,如水面宽度、深度、通航等级等要求。
答:“涉水”在招标文件中已有定义,指的是跨江、河、湖、海。
问题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关于设计方案(暗标)制作要求中规定“绘图部分不得设图签”,是否可以设置图名:图名前设置图号,图名后设置页码和页数,如设置图名为 TB-QL-03 主方案桥型布置图(1/9) 是否可行。
答:不设置。
问题9:能否提供本项目河西清风南路和项目范围内与之相交的道路现状管线资料,以及河东大托解放垸片区的排水等管线规划资料?
答:不提供。
问题10:本项目终点与天心大道小角度斜交,未能与现状披塘路形成交叉口,披塘路是否按照规划线位进行改线,改造工程量是否计入本工程,若披塘路维持现状线位,清风路采用隧道(或桥梁)形式穿过天心大道,隧道(或桥梁)的工程量是否计入本工程?
答:请投标人按所提报的方案(特别是交通组织部分)进行投标方案的估算及投资分析。潭州大道和天心大道为项目设计起终点,但设计应考虑完善交叉节点方案并计入本项目设计范围,最终依据批复的方案进行认定。
问题11:招标公告:2.3节建设规模:清风路(潭州大道一天心大道,含清风路大桥) 项目全长约 5.9km(其中预估过江桥梁长约 2.1km),城市结构性主干路标准,含一处过京广铁路通道和过江桥梁(河东段算一半)。请问河东段算一半是指桥梁还是线路段?是否可以理解潭州大道和天心大道为项目研究的起终点?
答:建设规模删除“河东段算一半”,不影响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及设计计费方式。潭州大道和天心大道为项目设计起终点,但设计应考虑完善交叉节点方案。
问题12:招标文件:九、设计方案(设计方案招标)(暗标)对设计方案(暗标)制作要求规定:设计方案(暗标)统·采用仿宋字体,除表格内文字、数字采用五号大小的仿宋字体外(图片、图纸内字体及字体大小不作统一要求,须满足国家制图标准》,其它文字、数字均采用四号仿宋字体,采用单倍行距,所有文字不得有任何修饰,全套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不得存在空白页,不得存在倒装或反装现象,不得设页眉、页脚(除页码外),绘图部分不得设图签。请问设计方案文本中插图格式未作规定,是否可采用彩色配图?文件A3绘图是否可列图名和图号,绘图风格如尺寸标注样式等可否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答:可采用彩色配图;不设置图名和图号;绘图风格如尺寸标注样式等招标文件未做要求部分投标人可自行确定。
问题13: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总则第1.4.1(5)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职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总则第3.5.6条提到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后需附“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5)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只提到具有桥梁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请问: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设计负责人)是否无需具备注册职业资格?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14:投标须知总则第3.5.3“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表”要求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与招标公告3.2.4及前附表1.4.1要求不一致。 请问:类似设计项目的证明材料是否以招标公告3.2.4、前附表1.4.1以及评分标准补充的为准?
答:以招标公告3.2.4及前附表1.4.1要求及本公告的答疑回复为准。
问题15: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 投标函附录:1.项目负责人是否填报项目设计负责人即可? 投标函附录:2.服务期限的约定内容格式为 日历天,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为:收到中标通知书 20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文件编制,完成方案技术审查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可研文件编制。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4 个月内完成方案设计并取得可研批复。 合同专用条款“三、设计周期”为“自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5月10日”即122天。请问:投标函附录2.服务期限的约定内容是否填写122日历天即可?
答:按“收到中标通知书 20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文件编制,完成方案技术审查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可研文件编制。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4 个月内完成方案设计并取得可研批复。” 的格式填写。
问题16: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九、设计方案(设计方案招标)暗标,包括的下列内容与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分因素节点不相符,且需要提供“六、拟投入的设计人员”。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是暗标,提供人员是否不妥?
答:这里提岗位名称、人员数量等不会反映出投标人的名称的信息,不提具体人员姓名。
问题17: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②投标人信息表的“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否填报项目设计负责人即可?
答:可以。
问题1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5)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1.4.1(6)拟任项目咨询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可研任务的单位委派) 请问:是否理解为如A单位与B单位组联合体投标,A单位承担设计任务且为联合体牵头人,A单位提供项目设计负责人,B单位承担可研任务且为联合体成员,B单位提供项目咨询负责人?是否可以两家单位同时承担设计及可研任务?
答:招标文件已明确联合体的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条。两家单位不可以同时承担设计及可研任务,招标文件已明确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
问题19: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附表1:形式评审表、附表2:资格评审表、附表3:响应性评审表,三个部分表格内容显示不全,请提供清晰版本。
答: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评标时间、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不变。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本次答疑及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长沙城投机场迁建 (略)
清风路(潭州大道—天心大道,含清风路大桥)方案设计及可行性研究答疑及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1-03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清风路(潭州大道-天心大道,含清风路大桥) | ||
项目编号 | *017 |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 |
交易分类 | (略) 政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市辖 |
相关公告 |
清风路(潭州大道—天心大道,含清风路大桥)方案设计及可行性研究招标,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3年12月29日17时00分)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本次招标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疑问的答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对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为准。项目建安费以项目合同建安费或可研批复估算或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项目建安费为准。 请问:市政工程设计项目一般有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公路工程设计项目一般以施工图设计批复作为施工图审查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请问相关业绩是否可以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施工图设计批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有效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答:公路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可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代替施工图审查文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可以视为业绩的有效时间。
问题2:招标文件“2.3建设规模:清风路(潭州大道—天心大道,含清风路大桥)项目全长约 5.9km(其中预估过江桥梁长约 2.1km),城市结构性主干路标准,含一处过京广铁路通道和过江桥梁(河东段算一半)。总投资约24.2亿元,其中建安费约19.7亿元,方案设计及行性研究总费用约688.4万元,其中方案设计费约648万元,可行性研究费用约40.4万元。”请问“河东段算一半”如何理解?
答:建设规模删除“河东段算一半”,不影响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及设计计费方式。
问题3:设计方案(暗标)制作要求 “所有文字不得有任何修饰”,一般文字加粗、彩色文字不属于装饰,技术方案是否可以采用文字加粗、彩色文字来增加文本美观性?请予以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出现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等错误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审,按照一项错误扣1分。
问题4:招标文件对报价的要求:“偏差率从0开始每递升1%减0.2分;偏差率从0开始每降1%减0.1分”。报价偏差递升1%减0.2分,如此大的分差为采用低价竞争的单位提供了有利条件,并且为围标串标提供了有利条件。贵公司最近上网的几个项目都是报价“偏差率从0开始每递升1%减0.05分,偏差率从0开始每降1%减0.05分”,本项目采用偏差率从0开始每递升1%减0.2分,本项目是否存在有潜在单位操控招标文件的嫌疑。强烈建议本项目按照之前项目报价进行设置“偏差率从0开始每递升1%减0.05分,偏差率从0开始每降1%减0.05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5:根据招文,1)招标范围为:清风路(潭州大道—天心大道,含清风路大桥)项目道路、桥梁、地道、排水、管线综合、照明、交通、监控、景观等专业的方案设计,建安费为19.7亿元,即该建安费应为包含道路、桥梁、地道等各专业内容;2)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不少于* 万元(*x0.7=*)的涉水桥梁工程(市政或公路桥梁)设计业绩为准。据此,则该业绩中关于建安费的要求亦应为包含各专业的合同总建安费。请问:该类大型桥梁项目一般都包含桥梁,引道、排水、管线综合、照明、交通、监控、景观等专业(与本招标项目类似),合同及批复中一般体现合同总建安费,不会单独列出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隧道工程、绿化工程等分项工程的建安费。是否总建安费(含沿路线建设的其他各分项工程)不少于*万元即视为满足要求?请明确。
答:可按总建安费认定,但项目中包含的桥梁须为跨江、河、湖、海的桥梁。
问题6:设计条件关于桥梁宽度的规定:清风路大桥桥面段,规划宽度38m。实际桥梁布置中主桥根据桥塔尺寸或者拱肋尺寸,桥面宽度将变为46.8m或41.8m,水中引桥宽度则为34.5m,是否可行?
答:主桥宽度不受规划宽度38m的限制。
问题7:类似工程业绩中“涉水桥梁工程(市政或公路桥梁)设计业绩”,关于“涉水”是否有对应标准要求,如水面宽度、深度、通航等级等要求。
答:“涉水”在招标文件中已有定义,指的是跨江、河、湖、海。
问题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关于设计方案(暗标)制作要求中规定“绘图部分不得设图签”,是否可以设置图名:图名前设置图号,图名后设置页码和页数,如设置图名为 TB-QL-03 主方案桥型布置图(1/9) 是否可行。
答:不设置。
问题9:能否提供本项目河西清风南路和项目范围内与之相交的道路现状管线资料,以及河东大托解放垸片区的排水等管线规划资料?
答:不提供。
问题10:本项目终点与天心大道小角度斜交,未能与现状披塘路形成交叉口,披塘路是否按照规划线位进行改线,改造工程量是否计入本工程,若披塘路维持现状线位,清风路采用隧道(或桥梁)形式穿过天心大道,隧道(或桥梁)的工程量是否计入本工程?
答:请投标人按所提报的方案(特别是交通组织部分)进行投标方案的估算及投资分析。潭州大道和天心大道为项目设计起终点,但设计应考虑完善交叉节点方案并计入本项目设计范围,最终依据批复的方案进行认定。
问题11:招标公告:2.3节建设规模:清风路(潭州大道一天心大道,含清风路大桥) 项目全长约 5.9km(其中预估过江桥梁长约 2.1km),城市结构性主干路标准,含一处过京广铁路通道和过江桥梁(河东段算一半)。请问河东段算一半是指桥梁还是线路段?是否可以理解潭州大道和天心大道为项目研究的起终点?
答:建设规模删除“河东段算一半”,不影响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及设计计费方式。潭州大道和天心大道为项目设计起终点,但设计应考虑完善交叉节点方案。
问题12:招标文件:九、设计方案(设计方案招标)(暗标)对设计方案(暗标)制作要求规定:设计方案(暗标)统·采用仿宋字体,除表格内文字、数字采用五号大小的仿宋字体外(图片、图纸内字体及字体大小不作统一要求,须满足国家制图标准》,其它文字、数字均采用四号仿宋字体,采用单倍行距,所有文字不得有任何修饰,全套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不得存在空白页,不得存在倒装或反装现象,不得设页眉、页脚(除页码外),绘图部分不得设图签。请问设计方案文本中插图格式未作规定,是否可采用彩色配图?文件A3绘图是否可列图名和图号,绘图风格如尺寸标注样式等可否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答:可采用彩色配图;不设置图名和图号;绘图风格如尺寸标注样式等招标文件未做要求部分投标人可自行确定。
问题13: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总则第1.4.1(5)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职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总则第3.5.6条提到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后需附“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5)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只提到具有桥梁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请问: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设计负责人)是否无需具备注册职业资格?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14:投标须知总则第3.5.3“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表”要求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与招标公告3.2.4及前附表1.4.1要求不一致。 请问:类似设计项目的证明材料是否以招标公告3.2.4、前附表1.4.1以及评分标准补充的为准?
答:以招标公告3.2.4及前附表1.4.1要求及本公告的答疑回复为准。
问题15: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 投标函附录:1.项目负责人是否填报项目设计负责人即可? 投标函附录:2.服务期限的约定内容格式为 日历天,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为:收到中标通知书 20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文件编制,完成方案技术审查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可研文件编制。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4 个月内完成方案设计并取得可研批复。 合同专用条款“三、设计周期”为“自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5月10日”即122天。请问:投标函附录2.服务期限的约定内容是否填写122日历天即可?
答:按“收到中标通知书 20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文件编制,完成方案技术审查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可研文件编制。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4 个月内完成方案设计并取得可研批复。” 的格式填写。
问题16: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九、设计方案(设计方案招标)暗标,包括的下列内容与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分因素节点不相符,且需要提供“六、拟投入的设计人员”。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是暗标,提供人员是否不妥?
答:这里提岗位名称、人员数量等不会反映出投标人的名称的信息,不提具体人员姓名。
问题17: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②投标人信息表的“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否填报项目设计负责人即可?
答:可以。
问题1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5)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1.4.1(6)拟任项目咨询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可研任务的单位委派) 请问:是否理解为如A单位与B单位组联合体投标,A单位承担设计任务且为联合体牵头人,A单位提供项目设计负责人,B单位承担可研任务且为联合体成员,B单位提供项目咨询负责人?是否可以两家单位同时承担设计及可研任务?
答:招标文件已明确联合体的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条。两家单位不可以同时承担设计及可研任务,招标文件已明确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
问题19: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附表1:形式评审表、附表2:资格评审表、附表3:响应性评审表,三个部分表格内容显示不全,请提供清晰版本。
答: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评标时间、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不变。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本次答疑及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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