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城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庐江文化展示中心一期幕墙工程施工项目-澄清
庐江县城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庐江文化展示中心一期幕墙工程施工项目-澄清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 (略) 更新项目-庐江文化展示中心一期幕墙工程施工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3ANNGZ00612
原公告日期:2023-12-29
庐江县 (略) 更新项目-庐江文化展示中心一期幕墙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3ANNGZ00612
各投标人:
一、现将招标文件 第四章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条目号11.1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由“不调整”现变更为“人工,市场价格波动予以调整,其他材料价格波动不调整”
二、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按照如下约定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范围的约定:人工,详见《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2)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价格依据:《合 (略) 场价格信息》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或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价格。
(3)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风险幅度的约定: 承包人承担可调整价格的人工、主要材料 (略) 场风险幅度为±5%。当人工、材料价格涨跌幅度小于等于承 (略) 场风险幅度时,其价差不予调整,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当涨跌幅度大于承 (略) 场风险幅度时,超出部分的价差可以调整,调增部分由发包人承担,调减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4)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调整周期的约定:施工期间
(5)可调整的人工、主要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约定: 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人工、材料价格为价差调整周期内的《合 (略) 场价格信息》中发布的各期人工、材料信息价(或发承包双方共同确定的人工、材料价格)算术平均值,设为A;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中采用《合 (略) 场价格信息》中的人工、材料基准单价为B;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材料投标单价为C;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幅度为D 。
①人工、材料价格上涨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人工、材料结算单价=A-Max(B,C)×(1+D)+C ;
②人工、材料价格下跌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人工、材料结算单价=A-Min(B,C)×(1-D)+C ;
(6)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人工、材料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低者。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人工、材料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
(7)签订总价合同工程的可调整价差人工、材料数量为可调整价差人工、材料投标消耗量±变更工程可调整价差人工、材料消耗量,由招标人明确具体数量。
(8)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调差的实施:人工、 (略) 场价格波动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时间,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进行调整。
实施价差调整时发承包双方应共同确定可调整价差人工、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投标材料消耗量±变更工程材料实际消耗量)、实际价格波动幅度、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幅度、基准单价、投标单价、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单价、结算单价,列出清单,作为实施人工及主材价差调整的依据。
(9)人工、材料价差调整费用只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注:招标文件前后与本次补疑不一致的以本次补疑为准。
三、现将本项目《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使用,具体如下:
招标项目标段名称:庐江县 (略) 更新项目-庐江文化展示中心一期幕墙工程施工项目
序号 | 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幅度(%) | 基准单价(元) | 备注 |
1 | 综合人工(含机械人工) | 工日 | 13988 | ±5 | 167.09 | |
说明:
1.本表由招标人编制,应详细列出可调整价差人工、主要材料。
2.基准单价指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采用的《合 (略) 场价格信息》中的人工、材料价格或由招标人确认的价格。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略) (略)
庐江县文化和旅游局
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略) 庐江县 (略) 庐江县庐城镇交通路23号
邮编:*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庐江 (略)
地址: (略) 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邮编:*
联系人:薛工
电话:0551-*
2024年1月3日
0天0小时18分39秒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 (略) 更新项目-庐江文化展示中心一期幕墙工程施工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3ANNGZ00612
原公告日期:2023-12-29
庐江县 (略) 更新项目-庐江文化展示中心一期幕墙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3ANNGZ00612
各投标人:
一、现将招标文件 第四章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条目号11.1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由“不调整”现变更为“人工,市场价格波动予以调整,其他材料价格波动不调整”
二、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按照如下约定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范围的约定:人工,详见《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2)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价格依据:《合 (略) 场价格信息》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或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价格。
(3)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风险幅度的约定: 承包人承担可调整价格的人工、主要材料 (略) 场风险幅度为±5%。当人工、材料价格涨跌幅度小于等于承 (略) 场风险幅度时,其价差不予调整,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当涨跌幅度大于承 (略) 场风险幅度时,超出部分的价差可以调整,调增部分由发包人承担,调减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4)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调整周期的约定:施工期间
(5)可调整的人工、主要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约定: 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人工、材料价格为价差调整周期内的《合 (略) 场价格信息》中发布的各期人工、材料信息价(或发承包双方共同确定的人工、材料价格)算术平均值,设为A;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中采用《合 (略) 场价格信息》中的人工、材料基准单价为B;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材料投标单价为C;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幅度为D 。
①人工、材料价格上涨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人工、材料结算单价=A-Max(B,C)×(1+D)+C ;
②人工、材料价格下跌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人工、材料结算单价=A-Min(B,C)×(1-D)+C ;
(6)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人工、材料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低者。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人工、材料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
(7)签订总价合同工程的可调整价差人工、材料数量为可调整价差人工、材料投标消耗量±变更工程可调整价差人工、材料消耗量,由招标人明确具体数量。
(8)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调差的实施:人工、 (略) 场价格波动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时间,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进行调整。
实施价差调整时发承包双方应共同确定可调整价差人工、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投标材料消耗量±变更工程材料实际消耗量)、实际价格波动幅度、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幅度、基准单价、投标单价、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单价、结算单价,列出清单,作为实施人工及主材价差调整的依据。
(9)人工、材料价差调整费用只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注:招标文件前后与本次补疑不一致的以本次补疑为准。
三、现将本项目《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使用,具体如下:
招标项目标段名称:庐江县 (略) 更新项目-庐江文化展示中心一期幕墙工程施工项目
序号 | 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幅度(%) | 基准单价(元) | 备注 |
1 | 综合人工(含机械人工) | 工日 | 13988 | ±5 | 167.09 | |
说明:
1.本表由招标人编制,应详细列出可调整价差人工、主要材料。
2.基准单价指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采用的《合 (略) 场价格信息》中的人工、材料价格或由招标人确认的价格。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略) (略)
庐江县文化和旅游局
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略) 庐江县 (略) 庐江县庐城镇交通路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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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庐江 (略)
地址: (略) 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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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薛工
电话:0551-*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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