玮元寻甸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及美丽县城建设项目投资运营及特许经营权招标更正公告--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玮元寻甸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及美丽县城建设项目投资运营及特许经营权招标更正公告--招标公告

玮元-C* 寻甸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及美丽县城建设项目投资运营及特许经营权招标 更正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寻甸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及美丽县城建设项目投资运营及特许经营权招标0b52eb36-f1d6-437e-b001-04449b*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0b52eb36-f1d6-437e-b001-04449b*
建设规模: 10192.25万元0b52eb36-f1d6-437e-b001-04449b*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综合交易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1-03 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寻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0871-*)
备注: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寻甸回族彝 (略) 管理局 经办人: 杨立志
办公电话: 0871-*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 (略) 经办人: 热建
办公电话: 0871-*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ZH**
标段名称: 寻甸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及美丽县城建设项目投资运营及特许经营权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1-10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1-24 09:00
开标地点: 寻甸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0192.2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及内容:①中标人需全额投资10192.25万元,用于寻甸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及美丽县城建设项目,并做好投资项目为期15年的建设及运营维护。 (略) 品质提升工程、汇龙湿地公园提升改造工程、特色农产品步行街建设工程、凤梧路灯杆改造工程、共享电动车购买、充电桩设施安装工程等。(最终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②中标人可获得以下特许经营权:对寻甸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及美丽县城建设项目产生的停车位约500个、路灯广告位492个实施特许经营,对项目产生的外摆商铺200个、共享助力车1500辆和充电桩280个实施经营。特许经营时限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建设地点: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县城区内。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行业主 (略) 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内没有被行政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业绩要求: /
其他: /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寻甸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及美丽县城建设项目投资运营及特许经营权招标 招标文件 1.3.BZBJ2024-01-03 16:34:01
2玮元C* 寻甸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及美丽县城建设项目投资运营及特许经营权招标 招标公告 1.3.docx2024-01-03 16:31:58
3玮元C* 寻甸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及美丽县城建设项目投资运营及特许经营权招标 更正公告 签章.docx2024-01-03 16:31:49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玮元-C* 寻甸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及美丽县城建设项目投资运营及特许经营权招标 更正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寻甸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及美丽县城建设项目投资运营及特许经营权招标0b52eb36-f1d6-437e-b001-04449b*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0b52eb36-f1d6-437e-b001-04449b*
建设规模: 10192.25万元0b52eb36-f1d6-437e-b001-04449b*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综合交易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1-03 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寻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0871-*)
备注: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寻甸回族彝 (略) 管理局 经办人: 杨立志
办公电话: 0871-*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 (略) 经办人: 热建
办公电话: 0871-*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ZH**
标段名称: 寻甸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及美丽县城建设项目投资运营及特许经营权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1-10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1-24 09:00
开标地点: 寻甸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0192.2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及内容:①中标人需全额投资10192.25万元,用于寻甸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及美丽县城建设项目,并做好投资项目为期15年的建设及运营维护。 (略) 品质提升工程、汇龙湿地公园提升改造工程、特色农产品步行街建设工程、凤梧路灯杆改造工程、共享电动车购买、充电桩设施安装工程等。(最终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②中标人可获得以下特许经营权:对寻甸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及美丽县城建设项目产生的停车位约500个、路灯广告位492个实施特许经营,对项目产生的外摆商铺200个、共享助力车1500辆和充电桩280个实施经营。特许经营时限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建设地点: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县城区内。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行业主 (略) 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内没有被行政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业绩要求: /
其他: /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寻甸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及美丽县城建设项目投资运营及特许经营权招标 招标文件 1.3.BZBJ2024-01-03 16:34:01
2玮元C* 寻甸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及美丽县城建设项目投资运营及特许经营权招标 招标公告 1.3.docx2024-01-03 16:31:58
3玮元C* 寻甸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及美丽县城建设项目投资运营及特许经营权招标 更正公告 签章.docx2024-01-03 16:31:49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