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略) 市 (略) 区第四小学、巴彦淖 (略) 的更正公告
* 日 (略) (略) 受 (略) 市 (略) 区第四小学、 (略) 市 (略) 区第一幼儿园委托在内蒙 (略) (
http:/ 点击查看>> )上发布了幼儿园保教设备及幼儿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临政采办执[2016]39号)的招标(采购)公告,因供应商资格要求未录入, (略) 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更正为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中须含有相关经营范围;
3、参与第一、二包的供应商须提供弯曲强度测试报告、紫外辐射暴露测试报告(暴露时间达到1000h以上)、木制品生产加工许可证;
4、参与第三包的供应商 (略) 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
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6、供应商的投标产品应符 (略) 门规定的相应技术、安全和环保标准;
7、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来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 实际需求正确判断自身人员配备和实施能力,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选择一 (略) 投标。
。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 日
关于 (略) 市 (略) 区第四小学、巴彦淖 (略) 的更正公告
* 日 (略) (略) 受 (略) 市 (略) 区第四小学、 (略) 市 (略) 区第一幼儿园委托在内蒙 (略) (
http:/ 点击查看>> )上发布了幼儿园保教设备及幼儿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临政采办执[2016]39号)的招标(采购)公告,因供应商资格要求未录入, (略) 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更正为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中须含有相关经营范围;
3、参与第一、二包的供应商须提供弯曲强度测试报告、紫外辐射暴露测试报告(暴露时间达到1000h以上)、木制品生产加工许可证;
4、参与第三包的供应商 (略) 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
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6、供应商的投标产品应符 (略) 门规定的相应技术、安全和环保标准;
7、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来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 实际需求正确判断自身人员配备和实施能力,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选择一 (略) 投标。
。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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