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沈阳”全球推介活动暨沈阳市沈河区经贸交流会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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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沈阳”全球推介活动暨沈阳市沈河区经贸交流会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你好,沈阳”全球推介 (略) 沈河区经贸交流会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沈河区项目投资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沈河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04日 19:33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20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岐、张泽宇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略) 沈河区项目投资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沈河区盛京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你好,沈阳”全球推介活动暨沈阳市沈河区经贸交流会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2-20 至 2023-12-28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回繁宇
(“你好,沈阳”全球推介 (略) 沈河区经贸交流会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015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你好,沈阳”全球推介 (略) 沈河区经贸交流会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项目服务结束,待通过区政府相关审核会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变为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项目服务结束,待通过区政府相关审核会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2日 11时2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参加开标并递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
2.供应商不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参加开标并递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的应以邮寄方式递交至以下邮寄地址:辽宁 (略) ( (略) 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接收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2日10:00截止,并且以邮寄送达至上述地址实际时间为准。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文件的供应商不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参加开标的,可应邀采用在线观看相关活动的网络直播,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 (略) 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
4.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沈河区项目投资服务中心
地 址: 沈河区盛京路19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岐、张泽宇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你好,沈阳”全球推介 (略) 沈河区经贸交流会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沈河区项目投资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沈河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04日 19:33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20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岐、张泽宇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略) 沈河区项目投资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沈河区盛京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你好,沈阳”全球推介活动暨沈阳市沈河区经贸交流会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2-20 至 2023-12-28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回繁宇
(“你好,沈阳”全球推介 (略) 沈河区经贸交流会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015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你好,沈阳”全球推介 (略) 沈河区经贸交流会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项目服务结束,待通过区政府相关审核会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变为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项目服务结束,待通过区政府相关审核会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2日 11时2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参加开标并递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
2.供应商不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参加开标并递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的应以邮寄方式递交至以下邮寄地址:辽宁 (略) ( (略) 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接收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2日10:00截止,并且以邮寄送达至上述地址实际时间为准。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文件的供应商不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参加开标的,可应邀采用在线观看相关活动的网络直播,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 (略) 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
4.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沈河区项目投资服务中心
地 址: 沈河区盛京路19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岐、张泽宇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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