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点军区高速传输网络项目ICT服务采购项目标包一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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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点军区高速传输网络项目ICT服务采购项目标包一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JZ0767-*-01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宜昌点军区高速传输网络项目ICT服务采购项目(标包一)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商务要求 (2)项目规模:光纤配线柜、光纤配线架应满足本采购所需,中继站点间距离约100公里。2024年1月30日前提供服务,采购服务期限10年。上述提供服务时间与本次招标内容中其他对于交付时间的要求相悖,请招标单位予以更正。

答:“2024年1月30日前提供服务”仅指“光纤配线柜、光纤配线架”具备可用条件,整体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

2、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二、技术要求 (二)标包二技术要求中(七)、料要求,中标单位交付使用时需向采购方提交(4)所占波道示意图。 本次招标不涉及波道,请招标单位予以更正。

答:此点意在证明所交付线路的连通性。可用OTDR源文件(.SOR格式)作为证明材料;也可自行搭建传输设备(提供设备型号,使用波长,测试带宽等),提供证明材料。

3、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三、评标标准 (三)商务、技术、价格评审标准中评审因素为供应商具有通信工程传输类项目相关业绩。因通信传输类项目业绩,业绩类型不清晰,是否指光缆施工等业绩,请招标单位予以明确。

答:属于传输专业的项目业绩均可。

4、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三、评标标准 (三)商务、技术、价格评审标准中要求拟派本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具有通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传输与接入,有限传输)。通信技术人员专业举别应为有线传输,请予以更正。

答:“有限传输”更正为“有线传输”。

5、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一、使用权的项目光缆路由方案、范围数量、交付周期 1.1亿方向*方交付宜昌-武汉 (标包一)或宜昌-重庆(标包二)本地与骨干纤芯对接2芯10年使用权传输系统ICT服务。该内容与本次招标内容有悖。请招标单位明确本次招标是否仅为宜昌-武汉(标包一)或宜昌-重庆(标包二)的骨干纤芯,而不包含本地纤芯?

答:*方向*方交付宜昌-武汉 (标包一)或宜昌-重庆(标包二)一对光纤10年使用权传输系统ICT服务。

本次招标的纤芯仅包含骨干纤芯,但要求所提供骨干纤芯具备与本地纤芯对接条件。

6、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2.4*方确保*方拥有使用权的机房机柜空间不致因波道出售方或*方原因而被迫中断使用,如因*方违反前述保证导致*方不能继续使用波道,*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本次招标不含机房机柜空间,该务内容与本次招标无关,请招标单位予以明确并更正。

答:*方确保*方拥有使用权的机房机柜空间不致因波道出售方或*方原因而被迫中断使用,如因*方违反前述保证导致*方不能继续使用波道,*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此空间包含两块:

①:线路资源方提供机柜空间;

②:线路经过的沿途机房(如成端机柜),需确保机柜合法,不存在产权纠纷,对*方业务造成影响。

7、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32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后五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8%,项目完成交付后五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项目波道全程测试完成后五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2%。 1)本次招标为纤芯使用权采购,与波道无关,请招标单位予以更正并明确。2)项目缺少测试及验收的方法及标准,请招标单位予以增补并明确。

答:此包为“宜昌点军区高速传输网络项目”整体项目方案中的一个标包,基于项目整体需要等传输设备上架、测试完成后,才可算线路验收。注:因设备有到货、安装、调试周期,线路和设备又为不同标包(时间不同步),为保证整体项目的一致性,所以约定项目波道全程测试完成后五日内,支付总合同款的42%。

8、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3.3对于波道使用费的支付,*方应按照3.2款约定的各个付款期限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将相应金额的发票送达*方,*方在收到*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商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照本合同3.2款约定完成支付。如因*方原因未按期付款,延期六十天之内(含),*方需按照逾期天数向*方支付逾期应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三/日的违约金延期六十天以上,*方需按照逾期天数向*方支付逾期应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三/日的违约金。本次招标无波道,请招标单位予以更正。

答:“波道使用费”更正为“服务费用”

更正日期:2024年1月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具体同等法律效力,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宜天云 (略)

地 址: (略) 点军区银河路118 号百联慧谷A3-401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军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江南大道53号)

联系方式:0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挺

电 话:07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JZ0767-*-01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宜昌点军区高速传输网络项目ICT服务采购项目(标包一)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商务要求 (2)项目规模:光纤配线柜、光纤配线架应满足本采购所需,中继站点间距离约100公里。2024年1月30日前提供服务,采购服务期限10年。上述提供服务时间与本次招标内容中其他对于交付时间的要求相悖,请招标单位予以更正。

答:“2024年1月30日前提供服务”仅指“光纤配线柜、光纤配线架”具备可用条件,整体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

2、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二、技术要求 (二)标包二技术要求中(七)、料要求,中标单位交付使用时需向采购方提交(4)所占波道示意图。 本次招标不涉及波道,请招标单位予以更正。

答:此点意在证明所交付线路的连通性。可用OTDR源文件(.SOR格式)作为证明材料;也可自行搭建传输设备(提供设备型号,使用波长,测试带宽等),提供证明材料。

3、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三、评标标准 (三)商务、技术、价格评审标准中评审因素为供应商具有通信工程传输类项目相关业绩。因通信传输类项目业绩,业绩类型不清晰,是否指光缆施工等业绩,请招标单位予以明确。

答:属于传输专业的项目业绩均可。

4、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三、评标标准 (三)商务、技术、价格评审标准中要求拟派本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具有通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传输与接入,有限传输)。通信技术人员专业举别应为有线传输,请予以更正。

答:“有限传输”更正为“有线传输”。

5、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一、使用权的项目光缆路由方案、范围数量、交付周期 1.1亿方向*方交付宜昌-武汉 (标包一)或宜昌-重庆(标包二)本地与骨干纤芯对接2芯10年使用权传输系统ICT服务。该内容与本次招标内容有悖。请招标单位明确本次招标是否仅为宜昌-武汉(标包一)或宜昌-重庆(标包二)的骨干纤芯,而不包含本地纤芯?

答:*方向*方交付宜昌-武汉 (标包一)或宜昌-重庆(标包二)一对光纤10年使用权传输系统ICT服务。

本次招标的纤芯仅包含骨干纤芯,但要求所提供骨干纤芯具备与本地纤芯对接条件。

6、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2.4*方确保*方拥有使用权的机房机柜空间不致因波道出售方或*方原因而被迫中断使用,如因*方违反前述保证导致*方不能继续使用波道,*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本次招标不含机房机柜空间,该务内容与本次招标无关,请招标单位予以明确并更正。

答:*方确保*方拥有使用权的机房机柜空间不致因波道出售方或*方原因而被迫中断使用,如因*方违反前述保证导致*方不能继续使用波道,*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此空间包含两块:

①:线路资源方提供机柜空间;

②:线路经过的沿途机房(如成端机柜),需确保机柜合法,不存在产权纠纷,对*方业务造成影响。

7、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32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后五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8%,项目完成交付后五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项目波道全程测试完成后五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2%。 1)本次招标为纤芯使用权采购,与波道无关,请招标单位予以更正并明确。2)项目缺少测试及验收的方法及标准,请招标单位予以增补并明确。

答:此包为“宜昌点军区高速传输网络项目”整体项目方案中的一个标包,基于项目整体需要等传输设备上架、测试完成后,才可算线路验收。注:因设备有到货、安装、调试周期,线路和设备又为不同标包(时间不同步),为保证整体项目的一致性,所以约定项目波道全程测试完成后五日内,支付总合同款的42%。

8、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3.3对于波道使用费的支付,*方应按照3.2款约定的各个付款期限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将相应金额的发票送达*方,*方在收到*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商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照本合同3.2款约定完成支付。如因*方原因未按期付款,延期六十天之内(含),*方需按照逾期天数向*方支付逾期应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三/日的违约金延期六十天以上,*方需按照逾期天数向*方支付逾期应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三/日的违约金。本次招标无波道,请招标单位予以更正。

答:“波道使用费”更正为“服务费用”

更正日期:2024年1月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具体同等法律效力,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宜天云 (略)

地 址: (略) 点军区银河路118 号百联慧谷A3-401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军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江南大道53号)

联系方式:0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挺

电 话: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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