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汇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柳州市人民医院、柳州市康复医院医疗责任险、急诊科人员意外险采购更正公告
广西汇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柳州市人民医院、柳州市康复医院医疗责任险、急诊科人员意外险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 (略) (略) 医疗责任险、急诊科人员意外险采购 | ||
品目 |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商业保险服务/人寿保险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城中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05日 16:2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2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1月05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玲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2-*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文昌路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葛瑛077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汇海工程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海关南路6号东堤新都一区7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玲077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ZZC2023-C3-*-GXH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 (略) (略) 医疗责任险、急诊科人员意外险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公告:七、其他补充事宜 |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5000元)。供应商须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银行保函或担保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的,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磋商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形式的(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交至以下保证金专户,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汇海工程 (略) 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河西支行 账号:7100 1500 0000 0000 2889 | 1.磋商保证金:无 |
2 | 采购文件第9页:磋商保证金 |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5000元)。供应商须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银行保函或担保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的,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磋商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形式的(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交至以下保证金专户,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汇海工程 (略) 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河西支行 账号:7100 1500 0000 0000 2889 2、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电汇凭证、银行进账单或网银电子回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的磋商保证金(自然人磋商时除外)。 3、磋商保证金退还方式:按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附的保证金缴纳证明中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4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且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合同副本后4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附的保证金缴纳证明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有误造成磋商保证金无法退付,后果由磋商供应负责。 4、磋商保证金应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5、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对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视其为不响应磋商条件而予以拒绝。 | 无 |
3 | 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9日09:30(北京时间) |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6日09:30(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相应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文昌路8号
联系方式:葛瑛0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汇海工程 (略)
地 址: (略) 海关南路6号东堤新都一区74号
联系方式:黄玲0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玲
电 话: 0772-*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 (略) (略) 医疗责任险、急诊科人员意外险采购 | ||
品目 |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商业保险服务/人寿保险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城中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05日 16:2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2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1月05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玲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2-*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文昌路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葛瑛077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汇海工程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海关南路6号东堤新都一区7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玲077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ZZC2023-C3-*-GXH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 (略) (略) 医疗责任险、急诊科人员意外险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公告:七、其他补充事宜 |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5000元)。供应商须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银行保函或担保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的,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磋商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形式的(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交至以下保证金专户,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汇海工程 (略) 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河西支行 账号:7100 1500 0000 0000 2889 | 1.磋商保证金:无 |
2 | 采购文件第9页:磋商保证金 |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5000元)。供应商须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银行保函或担保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的,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磋商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形式的(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交至以下保证金专户,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汇海工程 (略) 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河西支行 账号:7100 1500 0000 0000 2889 2、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电汇凭证、银行进账单或网银电子回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的磋商保证金(自然人磋商时除外)。 3、磋商保证金退还方式:按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附的保证金缴纳证明中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4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且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合同副本后4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附的保证金缴纳证明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有误造成磋商保证金无法退付,后果由磋商供应负责。 4、磋商保证金应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5、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对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视其为不响应磋商条件而予以拒绝。 | 无 |
3 | 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9日09:30(北京时间) |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6日09:30(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相应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文昌路8号
联系方式:葛瑛0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汇海工程 (略)
地 址: (略) 海关南路6号东堤新都一区74号
联系方式:黄玲0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玲
电 话: 0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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