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宝K平台冰箱压缩机从化产线项目变更及产能整合项目物流雨棚1和物流雨棚4雨棚工程2幢自编物流雨棚1,4公开招标公告
万宝K平台冰箱压缩机从化产线项目变更及产能整合项目物流雨棚1和物流雨棚4雨棚工程2幢自编物流雨棚1,4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 相关文件 批准,并且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广州工 (略) 现对万宝K平台冰箱压缩机从化产线项目变更及产能整合项目物流雨棚1和物流雨棚4(雨棚工程2幢(自编物流雨棚1,4))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1工程名称和项目编号
工程名称:万宝K平台冰箱压缩机从化产线项目变更及产能整合项目物流雨棚1和物流雨棚4(雨棚工程2幢(自编物流雨棚1,4))
项目编号:GDZC23EC948Z
2.2建设地点:
(略) 从化区鳌头镇岭南村幸福大道99号。
2.3项目概况:
(一)物流雨棚1
物流雨棚1位置为厂区一号楼西侧,二号楼建筑东侧,即两建筑之间,建筑高度10.70米,总建筑面积为581.40平方米,占地面积为1162.80平方米,加建雨棚总宽度为18米,长度为64.6米。雨棚为钢结构形式,靠近一号楼侧屋面结构搭在一号楼建筑外墙的牛腿结构上(牛腿标高9.0米),屋面与一号楼外墙相接,距离二号楼外墙300mm处立柱,屋面与二号楼外墙相接。雨篷北侧与规划设备连廊建筑相接。屋面局部增加采光瓦设计,布置照明灯具设计,采用不带反光罩高顶棚LED灯(200W),吊灯高度为7米,灯光控制分三回路。钢柱柱脚加角钢包角防撞设计,高度1米。
(二)物流雨棚4
物流雨棚4位置位于厂区二号楼建筑西侧,建筑高度10.10米,总建筑面积为366.85平方米,占地面积为733.70平方米,雨篷总宽度为20米,长度为40米,为钢结构立柱雨棚。雨棚西南角为满足用地红线退距大于等于6米的要求,雨棚顶作缺角处理(面积6.5X10.2米),西北角与厂区已建五号楼宿舍建筑距离为10.90米,满足大于等于10米的消防距离要求。与物流雨棚1设计配置相同,屋面局部增加采光瓦设计,布置照明灯具设计,采用不带反光罩高顶棚LED灯(200W),吊灯高度为7米,灯光控制分三回路。钢柱柱脚加角钢包角防撞设计,高度1米。
2.4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新建物流雨棚1和物流雨棚4,含结构、金属结构、建筑装饰、给排水、电气照明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承包方式:
由承包人按照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招标图纸范围内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图纸范围内容固定总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等。
2.6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包干。
2.7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指令为准,完工日期以发包人签认的竣工时间为准。
2.8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7元。投标费用自理。投标人所填报的各分项报价高于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不设置投标补偿。
2.9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
说明:①资质 (略)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函[2021]510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的要求设置。
3.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略) 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略) 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 (略) 、自治区、 (略) 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略) [2019]50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19]153号文件《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6投标人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3.7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未在上述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1.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 年1月5日至 2024年1月10日上午 09:3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邮箱获取:*@*63.com
现场获取: (略) 越秀区应元路34、36号四层之一房(进越秀山体育场内乘左边电梯上四楼)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020-*
招标文件费缴纳账户:广东 (略) ,账号:9550 8802 0988 9200 108,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起义路支行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领取招标文件经办人,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4.招标文件费 500 元/套,售后不退。
6.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15日 9:00-9:30(北京时间)
6.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 9:30(北京时间)
6.3开标时间:2024年1月15日9:30(北京时间)
6.4开标地点: (略) 越秀区应元路34、36号四层之一房(进越秀山体育场内乘左边电梯上四楼)。
本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州工控采购平台(http://**)、广东 (略) 网(http://**)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8.1招标单位:广州工 (略)
联系人:辉盛华 联系电话:* 020–*
联系地址: (略) 从化区鳌头镇岭南村幸福大道99号
8.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 (略)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 (略) 越秀区应元路34、36号四层之一房(进越秀山体育场内乘左边电梯上四楼)
电子邮件:*@*63.com
招 标 人:广州工 (略)
招标代理:广东 (略)
日 期:2024年1月5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工 (略) 、广东 (略) :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我方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的联合体各方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如果我方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我方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八、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我方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 广州工 (略) 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十二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若联合体投标的,本声明需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供;第六条由联合体各方分别填写;“声明企业”需填写联合体各方名称,并由联合体各方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分别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技术负责人签字”由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即可。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工程项目) 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 主办方 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
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负责 ,还应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负责 。
5、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主办方自向本项目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 具体按合同要求。
6、本协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
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根据 相关文件 批准,并且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广州工 (略) 现对万宝K平台冰箱压缩机从化产线项目变更及产能整合项目物流雨棚1和物流雨棚4(雨棚工程2幢(自编物流雨棚1,4))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1工程名称和项目编号
工程名称:万宝K平台冰箱压缩机从化产线项目变更及产能整合项目物流雨棚1和物流雨棚4(雨棚工程2幢(自编物流雨棚1,4))
项目编号:GDZC23EC948Z
2.2建设地点:
(略) 从化区鳌头镇岭南村幸福大道99号。
2.3项目概况:
(一)物流雨棚1
物流雨棚1位置为厂区一号楼西侧,二号楼建筑东侧,即两建筑之间,建筑高度10.70米,总建筑面积为581.40平方米,占地面积为1162.80平方米,加建雨棚总宽度为18米,长度为64.6米。雨棚为钢结构形式,靠近一号楼侧屋面结构搭在一号楼建筑外墙的牛腿结构上(牛腿标高9.0米),屋面与一号楼外墙相接,距离二号楼外墙300mm处立柱,屋面与二号楼外墙相接。雨篷北侧与规划设备连廊建筑相接。屋面局部增加采光瓦设计,布置照明灯具设计,采用不带反光罩高顶棚LED灯(200W),吊灯高度为7米,灯光控制分三回路。钢柱柱脚加角钢包角防撞设计,高度1米。
(二)物流雨棚4
物流雨棚4位置位于厂区二号楼建筑西侧,建筑高度10.10米,总建筑面积为366.85平方米,占地面积为733.70平方米,雨篷总宽度为20米,长度为40米,为钢结构立柱雨棚。雨棚西南角为满足用地红线退距大于等于6米的要求,雨棚顶作缺角处理(面积6.5X10.2米),西北角与厂区已建五号楼宿舍建筑距离为10.90米,满足大于等于10米的消防距离要求。与物流雨棚1设计配置相同,屋面局部增加采光瓦设计,布置照明灯具设计,采用不带反光罩高顶棚LED灯(200W),吊灯高度为7米,灯光控制分三回路。钢柱柱脚加角钢包角防撞设计,高度1米。
2.4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新建物流雨棚1和物流雨棚4,含结构、金属结构、建筑装饰、给排水、电气照明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承包方式:
由承包人按照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招标图纸范围内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图纸范围内容固定总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等。
2.6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包干。
2.7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指令为准,完工日期以发包人签认的竣工时间为准。
2.8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7元。投标费用自理。投标人所填报的各分项报价高于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不设置投标补偿。
2.9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
说明:①资质 (略)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函[2021]510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的要求设置。
3.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略) 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略) 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 (略) 、自治区、 (略) 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略) [2019]50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19]153号文件《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6投标人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3.7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未在上述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1.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 年1月5日至 2024年1月10日上午 09:3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邮箱获取:*@*63.com
现场获取: (略) 越秀区应元路34、36号四层之一房(进越秀山体育场内乘左边电梯上四楼)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020-*
招标文件费缴纳账户:广东 (略) ,账号:9550 8802 0988 9200 108,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起义路支行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领取招标文件经办人,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4.招标文件费 500 元/套,售后不退。
6.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15日 9:00-9:30(北京时间)
6.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 9:30(北京时间)
6.3开标时间:2024年1月15日9:30(北京时间)
6.4开标地点: (略) 越秀区应元路34、36号四层之一房(进越秀山体育场内乘左边电梯上四楼)。
本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州工控采购平台(http://**)、广东 (略) 网(http://**)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8.1招标单位:广州工 (略)
联系人:辉盛华 联系电话:* 020–*
联系地址: (略) 从化区鳌头镇岭南村幸福大道99号
8.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 (略)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 (略) 越秀区应元路34、36号四层之一房(进越秀山体育场内乘左边电梯上四楼)
电子邮件:*@*63.com
招 标 人:广州工 (略)
招标代理:广东 (略)
日 期:2024年1月5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工 (略) 、广东 (略) :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我方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的联合体各方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如果我方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我方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八、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我方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 广州工 (略) 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十二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若联合体投标的,本声明需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供;第六条由联合体各方分别填写;“声明企业”需填写联合体各方名称,并由联合体各方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分别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技术负责人签字”由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即可。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工程项目) 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 主办方 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
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负责 ,还应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负责 。
5、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主办方自向本项目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 具体按合同要求。
6、本协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
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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