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楼、食堂餐厅天花、停车棚柱及顶棚和学校围墙铁围栏翻新改造等项目采购SCC2023004的更正公告2
关于汕头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楼、食堂餐厅天花、停车棚柱及顶棚和学校围墙铁围栏翻新改造等项目采购SCC2023004的更正公告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楼、食堂餐厅天花、停车棚柱及顶棚和学校围墙铁围栏翻新改造等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9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1-09 09:30:00,更正为:2024-01-11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1-09 09:30:00,更正为:2024-01-11 09:30:00。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报价要求: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无效。
(1)响应供应商除按有关规定报价外,报价文件中必须注明响应供应商所选用的材料设备的产地、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等级、单价等。如非采购人原因确需更换,由采购人确定,且价格不予调整。
(2)响应供应商除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外,还应依据磋商图纸及磋商前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认真核对《工程量清单》,如响应供应商认为《工程量清单》有漏项或存在较大的错误,响应供应商应核对后修正,一经成交,视为已包括图纸中的全部工程量。
(3)响应供应商的磋商总报价低于本项目的采购预算90%的,须提供成本分析材料(响应供应商根据有关规定和本项目情况分析成本、包括工作分工、材料费、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工时费、办公管理费用方面等)。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报价清单中每个项目子项及措施项目的单价分析(漏项视为理由不充分);②主要用工方式和各工种人工日工资分析;③主要材料选购方式及其主要材料的价格分析,本项目使用的主要材料要有出厂合格证明、试验报告,及具有法律效率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等资料,并提供至少一份副本给用户作为存档;④主要机械的成本分析。分析说明须进一步量化并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涉及参与上述分析的每一个支撑数据),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①报价供货商负责的在建或近一年内完工的类似工程项目中相应各工种工人工资结算表(有工人签名以及业主或监理单位的确认,同时提供成交通知书、验收报告,);②主要材料报价清单(供货商加盖公章,);③拟投入本工程的机械台班租赁合同,自有机械提供相应的设备登记证和分析机械台班使用费用等。如单价分析涉及综合定额消耗量的变动,须作进一步的分析说明并提供佐证材料。”
更正为:“第二章 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1)报价要求:超过项目磋商总报价的投标无效。(2)响应供应商的磋商总报价低于本项目的采购预算70%的,须提供成本分析材料(响应供应商根据有关规定和本项目情况分析成本、包括工作分工、材料费、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工时费、办公管理费用方面等)。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报价清单中每个项目子项及措施项目的单价分析(漏项视为理由不充分);②主要用工方式和各工种人工日工资分析;③主要材料选购方式及其主要材料的价格分析,本项目使用的主要材料要有出厂合格证明、试验报告,及具有法律效率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等资料,并提供至少一份副本给用户作为存档;④主要机械的成本分析。分析说明须进一步量化并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涉及参与上述分析的每一个支撑数据),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①报价供货商负责的在建或近一年内完工的类似工程项目中相应各工种工人工资结算表(有工人签名以及业主或监理单位的确认,同时提供成交通知书、验收报告,);②主要材料报价清单(供货商加盖公章,);③拟投入本工程的机械台班租赁合同,自有机械提供相应的设备登记证和分析机械台班使用费用等。如单价分析涉及综合定额消耗量的变动,须作进一步的分析说明并提供佐证材料。”
2、采购公告附件的《工程量清单》更正(详见本公告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05日
原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名 称: (略) 特殊教育学校
地 址: (略) 龙湖区珠池街道汕充公路附近金商街
联系方式:0754-*
名 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略) 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4楼
联系方式:0754-*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 话:0754-*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01月05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楼、食堂餐厅天花、停车棚柱及顶棚和学校围墙铁围栏翻新改造等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9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1-09 09:30:00,更正为:2024-01-11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1-09 09:30:00,更正为:2024-01-11 09:30:00。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报价要求: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无效。
(1)响应供应商除按有关规定报价外,报价文件中必须注明响应供应商所选用的材料设备的产地、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等级、单价等。如非采购人原因确需更换,由采购人确定,且价格不予调整。
(2)响应供应商除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外,还应依据磋商图纸及磋商前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认真核对《工程量清单》,如响应供应商认为《工程量清单》有漏项或存在较大的错误,响应供应商应核对后修正,一经成交,视为已包括图纸中的全部工程量。
(3)响应供应商的磋商总报价低于本项目的采购预算90%的,须提供成本分析材料(响应供应商根据有关规定和本项目情况分析成本、包括工作分工、材料费、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工时费、办公管理费用方面等)。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报价清单中每个项目子项及措施项目的单价分析(漏项视为理由不充分);②主要用工方式和各工种人工日工资分析;③主要材料选购方式及其主要材料的价格分析,本项目使用的主要材料要有出厂合格证明、试验报告,及具有法律效率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等资料,并提供至少一份副本给用户作为存档;④主要机械的成本分析。分析说明须进一步量化并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涉及参与上述分析的每一个支撑数据),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①报价供货商负责的在建或近一年内完工的类似工程项目中相应各工种工人工资结算表(有工人签名以及业主或监理单位的确认,同时提供成交通知书、验收报告,);②主要材料报价清单(供货商加盖公章,);③拟投入本工程的机械台班租赁合同,自有机械提供相应的设备登记证和分析机械台班使用费用等。如单价分析涉及综合定额消耗量的变动,须作进一步的分析说明并提供佐证材料。”
更正为:“第二章 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1)报价要求:超过项目磋商总报价的投标无效。(2)响应供应商的磋商总报价低于本项目的采购预算70%的,须提供成本分析材料(响应供应商根据有关规定和本项目情况分析成本、包括工作分工、材料费、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工时费、办公管理费用方面等)。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报价清单中每个项目子项及措施项目的单价分析(漏项视为理由不充分);②主要用工方式和各工种人工日工资分析;③主要材料选购方式及其主要材料的价格分析,本项目使用的主要材料要有出厂合格证明、试验报告,及具有法律效率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等资料,并提供至少一份副本给用户作为存档;④主要机械的成本分析。分析说明须进一步量化并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涉及参与上述分析的每一个支撑数据),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①报价供货商负责的在建或近一年内完工的类似工程项目中相应各工种工人工资结算表(有工人签名以及业主或监理单位的确认,同时提供成交通知书、验收报告,);②主要材料报价清单(供货商加盖公章,);③拟投入本工程的机械台班租赁合同,自有机械提供相应的设备登记证和分析机械台班使用费用等。如单价分析涉及综合定额消耗量的变动,须作进一步的分析说明并提供佐证材料。”
2、采购公告附件的《工程量清单》更正(详见本公告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05日
原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名 称: (略) 特殊教育学校
地 址: (略) 龙湖区珠池街道汕充公路附近金商街
联系方式:0754-*
名 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略) 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4楼
联系方式:0754-*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 话:0754-*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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