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消毒杀菌用品一批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消毒杀菌用品一批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消毒杀菌用品一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泡腾消毒片”的参数更正为如下“★1.规格:≥100片/瓶、≥1.1g/片。
★2.主要有效成分及含量:以三氯异氰尿酸为主要成分,含量450mg-550mg/片。
3.原料要求:三氯异氰尿酸原料为优等品(有效氯≥90%)
4.PH值(有效氯含量为5000mg/L时):5.5-7.5。
5.包装密封性:包装瓶、瓶盖应完好,有内盖并用蜡封。
6.产品平均崩解时间:≤4min。(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7.杀菌效果1:有效氯含量为500mg/L溶液时,作用10min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的杀灭对数值≥5.00;模拟现场实验,当有效氯含量为500mg/L溶液时作用10min对自然菌杀灭对数值≥1.00。(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8.杀菌效果2:有效氯含量为250mg/L溶液时,作用5min对脊髓灰质炎病毒杀灭对数值≥4.00;有效氯含量为500mg/L溶液时,作用30min对白色念珠菌杀灭对数值≥5.00;有效氯含量为500mg/L溶液时,作用60min对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杀灭对数值≥5.00;餐饮具消毒模拟实验,产品有效氯250mg/L时对人工污染筷子上的大肠杆菌杀灭对数值≥3.00。(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9.毒理:急性经口毒性实验应无毒,微核试验:阴性。(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0.腐蚀性:对不锈钢、铜、铝均为轻度腐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05日
1.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财政局。联系科室: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联系地址: (略) (略) 政府新区。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 (略) (略) ( (略) (略) (略) )
地址: (略) 顺庆区人民南路97号
联系方式:0817-*
名称:四川顺 (略)
地址: (略) 高坪区江东中路三段金融广场3栋606号
联系方式:0817-*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817-*
四川顺 (略)
2024年01月05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消毒杀菌用品一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泡腾消毒片”的参数更正为如下“★1.规格:≥100片/瓶、≥1.1g/片。
★2.主要有效成分及含量:以三氯异氰尿酸为主要成分,含量450mg-550mg/片。
3.原料要求:三氯异氰尿酸原料为优等品(有效氯≥90%)
4.PH值(有效氯含量为5000mg/L时):5.5-7.5。
5.包装密封性:包装瓶、瓶盖应完好,有内盖并用蜡封。
6.产品平均崩解时间:≤4min。(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7.杀菌效果1:有效氯含量为500mg/L溶液时,作用10min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的杀灭对数值≥5.00;模拟现场实验,当有效氯含量为500mg/L溶液时作用10min对自然菌杀灭对数值≥1.00。(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8.杀菌效果2:有效氯含量为250mg/L溶液时,作用5min对脊髓灰质炎病毒杀灭对数值≥4.00;有效氯含量为500mg/L溶液时,作用30min对白色念珠菌杀灭对数值≥5.00;有效氯含量为500mg/L溶液时,作用60min对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杀灭对数值≥5.00;餐饮具消毒模拟实验,产品有效氯250mg/L时对人工污染筷子上的大肠杆菌杀灭对数值≥3.00。(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9.毒理:急性经口毒性实验应无毒,微核试验:阴性。(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0.腐蚀性:对不锈钢、铜、铝均为轻度腐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05日
1.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财政局。联系科室: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联系地址: (略) (略) 政府新区。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 (略) (略) ( (略) (略) (略) )
地址: (略) 顺庆区人民南路97号
联系方式:0817-*
名称:四川顺 (略)
地址: (略) 高坪区江东中路三段金融广场3栋606号
联系方式:0817-*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817-*
四川顺 (略)
2024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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