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连栋温室种植及育苗建设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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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连栋温室种植及育苗建设招标变更



(略) (略) 智能化连栋温室种植及育苗建设项目变更通知


   各供应商:

    现对 (略) 和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

   一、原 (略) 中第三项供应商资格要求变更为: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温室建设),具有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3投标单位须具有十栋以上温室大棚建设经验,并出具相关业绩证明。

  3.4投标单位须是 (略) 公 (略) 备案单位。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原 (略) 中鑫农业种植有 (略) 中第三项供应商资格要求变更为: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温室建设),具有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3投标单位须具有十栋以上温室大棚建设经验,并出具相关业绩证明。

3.4投标单位须是 (略) 公 (略) 备案单位。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略) (略) 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4项供应商资质条件变更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温室建设),具有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投标单位须具有十栋以上温室大棚建设经验,并出具相关业绩证明。

4、投标单位须是 (略) 公 (略) 备案单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投标前 (略) (略) 有资料原件(详见招标文件中, (略) 分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点击查看>> 初步评审 点击查看>> .1资格评审),单独密封到一个包装内,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一次性递交,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所递交原件目录, (略) 加盖单位公章, (略) 审查。评审过程中不再对投标人 (略) 增补,未按规定时间提供原件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完毕投标单位签字后原件退还。(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身份证原件需密封 (略) 需资料原件中。如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议的,资格审查原件中须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套,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需密封 (略) 需资料原件中)。

  四、 (略) 文件中第13页第14项变更为: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        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二、        已标价的采购清单

三、        授权委托书

四、        服务承诺

五、        资格声明

六、        投标保证金

七、        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供应商资格和能力的资料

八、        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

九、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十、        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十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十二、履约承诺书

十三、投标单位业绩证明

五、 (略) (略) 分评标原则变更为:

序号
  评审标准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可以投标文件中的为评审依据)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
 
2
  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温室建设),具有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以上资料在评标时须出具原件且随投标文件一次性密封递交,投标文件中附相应复印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评审时以已密封上交原件为评审依据)。
 
3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证明材料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温室建设)、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材料指:提供2013年1月至2016年2月,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供货合同及用户评价表;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指:提供 点击查看>>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或其 (略) 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证明材料指:提供3人以上的人员用工合同(与社保证明相一致),并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图片等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指:提供税务登记证、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纳税收证明”(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略) 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提供2015年11月至2016 (略) 会保险的凭据( (略) 会保险缴纳清单,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略) 会保险登记证, (略) 会保险登记证。)。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证明材料指:提供2013年1月至2016年2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注:投标文件附满足以上五项资格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
  投标单位须具有十栋以上温室大棚建设经验,并出具相关业绩证明。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略) (略) 分投标文件格式中目录变更为:

一、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二、已标价的采购清单

三、授权委托书

四、服务承诺

五、资格声明

六、投标保证金

七、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供应商资格和能力的资料

八、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

九、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十、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十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十二、履约承诺书

十三、投标单位业绩证明

     注: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履约承诺书后面附上十三、投标单位业绩证明

(略) (略)

(略) 省山河建设 (略)

* 日



(略) (略) 智能化连栋温室种植及育苗建设项目变更通知


   各供应商:

    现对 (略) 和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

   一、原 (略) 中第三项供应商资格要求变更为: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温室建设),具有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3投标单位须具有十栋以上温室大棚建设经验,并出具相关业绩证明。

  3.4投标单位须是 (略) 公 (略) 备案单位。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原 (略) 中鑫农业种植有 (略) 中第三项供应商资格要求变更为: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温室建设),具有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3投标单位须具有十栋以上温室大棚建设经验,并出具相关业绩证明。

3.4投标单位须是 (略) 公 (略) 备案单位。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略) (略) 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4项供应商资质条件变更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温室建设),具有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投标单位须具有十栋以上温室大棚建设经验,并出具相关业绩证明。

4、投标单位须是 (略) 公 (略) 备案单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投标前 (略) (略) 有资料原件(详见招标文件中, (略) 分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点击查看>> 初步评审 点击查看>> .1资格评审),单独密封到一个包装内,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一次性递交,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所递交原件目录, (略) 加盖单位公章, (略) 审查。评审过程中不再对投标人 (略) 增补,未按规定时间提供原件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完毕投标单位签字后原件退还。(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身份证原件需密封 (略) 需资料原件中。如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议的,资格审查原件中须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套,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需密封 (略) 需资料原件中)。

  四、 (略) 文件中第13页第14项变更为: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        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二、        已标价的采购清单

三、        授权委托书

四、        服务承诺

五、        资格声明

六、        投标保证金

七、        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供应商资格和能力的资料

八、        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

九、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十、        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十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十二、履约承诺书

十三、投标单位业绩证明

五、 (略) (略) 分评标原则变更为:

序号
  评审标准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可以投标文件中的为评审依据)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
 
2
  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温室建设),具有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以上资料在评标时须出具原件且随投标文件一次性密封递交,投标文件中附相应复印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评审时以已密封上交原件为评审依据)。
 
3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证明材料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温室建设)、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材料指:提供2013年1月至2016年2月,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供货合同及用户评价表;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指:提供 点击查看>>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或其 (略) 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证明材料指:提供3人以上的人员用工合同(与社保证明相一致),并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图片等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指:提供税务登记证、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纳税收证明”(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略) 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提供2015年11月至2016 (略) 会保险的凭据( (略) 会保险缴纳清单,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略) 会保险登记证, (略) 会保险登记证。)。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证明材料指:提供2013年1月至2016年2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注:投标文件附满足以上五项资格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
  投标单位须具有十栋以上温室大棚建设经验,并出具相关业绩证明。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略) (略) 分投标文件格式中目录变更为:

一、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二、已标价的采购清单

三、授权委托书

四、服务承诺

五、资格声明

六、投标保证金

七、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供应商资格和能力的资料

八、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

九、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十、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十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十二、履约承诺书

十三、投标单位业绩证明

     注: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履约承诺书后面附上十三、投标单位业绩证明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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