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创维海外发展大厦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公示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创维海外发展大厦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公示
(略) 来文申请办理创维海外发展大厦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创维海外发展大厦项目位于前湾片区九单元01街坊,宗地号T102-0264,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前海地合字(2016)008号)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前海许QH-2017-0003号),总用地面积12495.87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1398.4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1097.47平方米,地上规定建筑面积56000平方米,其中办公48000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等),商业8000平方米,另有地下商业6300平方米。容积率4.91,建筑高度及层数≤120米,建筑覆盖率≤65%,机动车泊车位406个,自行车泊位数264个。
二、公示内容
本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具体请详见附件):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经济技术指标调整,具体包括:
1.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2904.76平方米调整为2940.51平方米,其中骑楼下方空间建筑面积由804.86平方米调整为864.87平方米、架空绿化休闲建筑面积由501.71平方米调整为499.03平方米、消防避难空间建筑面积由1125.26平方米调整为1084.70平方米、城市公共通道建筑面积由472.93平方米调整为491.91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34010.05平方米调整为34151.49平方米, (略) 公共通道建筑面积由4585.99平方米调整为4369.32平方米、其他(地铁附属区域)建筑面积由139.98平方米调整为338.22平方米、架空绿化休闲建筑面积由97.61平方米调整为124.13平方米、共用停车库建筑面积由29053.41平方米调整为29186.66平方米
2.总建筑面积相应由99214.81平方米调整为99392.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58904.76平方米调整为58940.51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40310.05平方米调整为40451.49平方米。
3.建筑高度由119.4米调整为119.7米。
(二)总平面图
1.经济技术指标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应调整。
2.下沉广场及屋顶标高调整,景观绿化范围示意调整。
(三)立面图
立面设计局部调整。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9日)
(二)公示地点:
1. (略) 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 (略) 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会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e站通)。
2.创维海外发展大厦施工现场。
3. (略) 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 (略) 前海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1月19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 (略) 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ttp://**.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 (略) 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修改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原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3.原立面图、修改后立面图
4.公众意见征询表
(略)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2024年1月8日
(略) 来文申请办理创维海外发展大厦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创维海外发展大厦项目位于前湾片区九单元01街坊,宗地号T102-0264,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前海地合字(2016)008号)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前海许QH-2017-0003号),总用地面积12495.87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1398.4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1097.47平方米,地上规定建筑面积56000平方米,其中办公48000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等),商业8000平方米,另有地下商业6300平方米。容积率4.91,建筑高度及层数≤120米,建筑覆盖率≤65%,机动车泊车位406个,自行车泊位数264个。
二、公示内容
本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具体请详见附件):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经济技术指标调整,具体包括:
1.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2904.76平方米调整为2940.51平方米,其中骑楼下方空间建筑面积由804.86平方米调整为864.87平方米、架空绿化休闲建筑面积由501.71平方米调整为499.03平方米、消防避难空间建筑面积由1125.26平方米调整为1084.70平方米、城市公共通道建筑面积由472.93平方米调整为491.91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34010.05平方米调整为34151.49平方米, (略) 公共通道建筑面积由4585.99平方米调整为4369.32平方米、其他(地铁附属区域)建筑面积由139.98平方米调整为338.22平方米、架空绿化休闲建筑面积由97.61平方米调整为124.13平方米、共用停车库建筑面积由29053.41平方米调整为29186.66平方米
2.总建筑面积相应由99214.81平方米调整为99392.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58904.76平方米调整为58940.51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40310.05平方米调整为40451.49平方米。
3.建筑高度由119.4米调整为119.7米。
(二)总平面图
1.经济技术指标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应调整。
2.下沉广场及屋顶标高调整,景观绿化范围示意调整。
(三)立面图
立面设计局部调整。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9日)
(二)公示地点:
1. (略) 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 (略) 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会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e站通)。
2.创维海外发展大厦施工现场。
3. (略) 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 (略) 前海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1月19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 (略) 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ttp://**.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 (略) 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修改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原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3.原立面图、修改后立面图
4.公众意见征询表
(略)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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