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隔离护栏采购-更正公告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隔离护栏采购-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TAHP-HNH-2023-HT-039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道路隔离护栏采购—采购公告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12-01 |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 ||
更正内容 | 质疑事项1的回复: ①江苏 (略) 投标文件中已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等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②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证书且四库一平台(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注册在江苏 (略) 。 ③本项目为道路隔离护栏采购,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未要求供应商具备建筑施工资质,而四库一平台(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企业的资质范围为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造价咨询企业。 综上,质疑事项不成立,因此质疑诉求不予支持。 质疑事项2的回复:江苏 (略) 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及证明材料、人员社保缴纳证明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综上,质疑事项不成立,因此质疑诉求不予支持。 | ||
更正日期 | 2024-01-08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金龙路9号交警办公楼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和 (略)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龙昆北路2号龙珠大厦4楼C座 | ||
项目联系人 | 颜工 | 电话 | 0898-* |
道路隔离护栏采购质疑答复公示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江苏爱 (略)
地址:淮安金湖经济开发新区国强路188号 邮编:*
联系人:郝敬东,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郝敬东,联系电话:*
地址:淮安金湖经济开发新区国强路188号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道路隔离护栏采购
质疑项目编号:TAHP-HNH-2023-HT-039
采购人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代理机构名称:中和 (略)
质疑项目采购公告时间:2023 年 12 月 01 日
质疑函送达时间:2024 年 01 月 04 日
质疑答复时间:2024 年 01 月 04 日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江苏 (略)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且无从业人员,不满足 招标文件对人员资质的要求。依据:该企业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无建筑施工资质,无从业人员。
质疑事项2:本项目资格要求满足政府采购22条,江苏 (略) 只有10个在职人员,专业技术能力不足,不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依据:企查查该企业登记社保人员仅10人。
四、质疑答复结果
质疑事项1的回复:
①江苏 (略) 投标文件中已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等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②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证书且四库一平台(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注册在江苏 (略) 。
③本项目为道路隔离护栏采购,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未要求供应商具备建筑施工资质,而四库一平台(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企业的资质范围为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造价咨询企业。
综上,质疑事项不成立,因此质疑诉求不予支持。
质疑事项2的回复:江苏 (略) 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及证明材料、人员社保缴纳证明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综上,质疑事项不成立,因此质疑诉求不予支持。
五、其他事项
本次质疑答复工作已结束,若对本答复不满意或继续开展维护权益工作,可以自本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 (略) 财政局提起投诉。
中和 (略)
时间:2024-01-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TAHP-HNH-2023-HT-039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道路隔离护栏采购—采购公告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12-01 |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 ||
更正内容 | 质疑事项1的回复: ①江苏 (略) 投标文件中已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等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②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证书且四库一平台(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注册在江苏 (略) 。 ③本项目为道路隔离护栏采购,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未要求供应商具备建筑施工资质,而四库一平台(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企业的资质范围为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造价咨询企业。 综上,质疑事项不成立,因此质疑诉求不予支持。 质疑事项2的回复:江苏 (略) 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及证明材料、人员社保缴纳证明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综上,质疑事项不成立,因此质疑诉求不予支持。 | ||
更正日期 | 2024-01-08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金龙路9号交警办公楼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和 (略)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龙昆北路2号龙珠大厦4楼C座 | ||
项目联系人 | 颜工 | 电话 | 0898-* |
道路隔离护栏采购质疑答复公示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江苏爱 (略)
地址:淮安金湖经济开发新区国强路188号 邮编:*
联系人:郝敬东,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郝敬东,联系电话:*
地址:淮安金湖经济开发新区国强路188号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道路隔离护栏采购
质疑项目编号:TAHP-HNH-2023-HT-039
采购人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代理机构名称:中和 (略)
质疑项目采购公告时间:2023 年 12 月 01 日
质疑函送达时间:2024 年 01 月 04 日
质疑答复时间:2024 年 01 月 04 日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江苏 (略)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且无从业人员,不满足 招标文件对人员资质的要求。依据:该企业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无建筑施工资质,无从业人员。
质疑事项2:本项目资格要求满足政府采购22条,江苏 (略) 只有10个在职人员,专业技术能力不足,不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依据:企查查该企业登记社保人员仅10人。
四、质疑答复结果
质疑事项1的回复:
①江苏 (略) 投标文件中已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等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②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证书且四库一平台(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注册在江苏 (略) 。
③本项目为道路隔离护栏采购,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未要求供应商具备建筑施工资质,而四库一平台(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企业的资质范围为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造价咨询企业。
综上,质疑事项不成立,因此质疑诉求不予支持。
质疑事项2的回复:江苏 (略) 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及证明材料、人员社保缴纳证明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综上,质疑事项不成立,因此质疑诉求不予支持。
五、其他事项
本次质疑答复工作已结束,若对本答复不满意或继续开展维护权益工作,可以自本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 (略) 财政局提起投诉。
中和 (略)
时间: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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