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关于租用“两违”巡查车辆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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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关于租用“两违”巡查车辆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XBN-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关于租用“两违”巡查车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磋商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1-11 14:00:00,更正为:2024-01-22 14: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1-11 14:00:00,更正为:2024-01-22 14:00:00。

磋商文件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基本格式四、技术服务偏差表“(二)其他材料。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若“★”内容项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则供应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附至此处,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更正为:“(二)其他材料。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若“★”内容项须附相关证明或承诺材料,则供应商应将相关证明或承诺材料附至此处,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材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注:1、购买须知: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网络平台机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915-*。

2、 (略) 确认: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小企业声明函,*@*q.com邮箱后联系我司完成报名确认,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 (略) 报名确认或未按规定时间在网站上下载磋商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后果自负。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

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6、请各供应商购买文件后,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以便中标后能顺利录入中标单位信息,若未办理入库手续,造成不能发布中标公告,责任自负。

7、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

地址: (略) 汉滨区朝阳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百纳 (略)

地址: (略) 汉滨区新城办事处金川村三组49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

陕西百纳 (略)

2024年01月0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XBN-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关于租用“两违”巡查车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磋商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1-11 14:00:00,更正为:2024-01-22 14: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1-11 14:00:00,更正为:2024-01-22 14:00:00。

磋商文件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基本格式四、技术服务偏差表“(二)其他材料。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若“★”内容项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则供应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附至此处,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更正为:“(二)其他材料。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若“★”内容项须附相关证明或承诺材料,则供应商应将相关证明或承诺材料附至此处,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材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注:1、购买须知: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网络平台机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915-*。

2、 (略) 确认: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小企业声明函,*@*q.com邮箱后联系我司完成报名确认,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 (略) 报名确认或未按规定时间在网站上下载磋商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后果自负。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

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6、请各供应商购买文件后,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以便中标后能顺利录入中标单位信息,若未办理入库手续,造成不能发布中标公告,责任自负。

7、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

地址: (略) 汉滨区朝阳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百纳 (略)

地址: (略) 汉滨区新城办事处金川村三组49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

陕西百纳 (略)

2024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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