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港乌沙港区公用码头工程陆域部分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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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港乌沙港区公用码头工程陆域部分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池州港乌沙港区公用码头工程(陆域部分)】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2024-01-08 17:06

各位潜在投标人:

池州港乌沙港区公用码头工程(*域部分)(项目编:CZB*-1)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P44页“财务能力”

1、近两年(2021-2022年)营业收入(1.0分)

近两年(2021-2022年)平均营业收入≥100亿元人民币的得1.0分,100亿>平均营业收入≥50亿的得0.5分,平均营业收入>50亿的得0分。

修改为:

1、近两年(2021-2022年)营业收入(1.0分)

近两年(2021-2022年)平均营业收入≥100亿元人民币的得1.0分,100亿>平均营业收入≥50亿的得0.5分,平均营业收入<50亿的得0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

池州 (略)

池州 (略)

2024年1月8日

【池州港乌沙港区公用码头工程(陆域部分)】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2024-01-08 17:06

各位潜在投标人:

池州港乌沙港区公用码头工程(*域部分)(项目编:CZB*-1)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P44页“财务能力”

1、近两年(2021-2022年)营业收入(1.0分)

近两年(2021-2022年)平均营业收入≥100亿元人民币的得1.0分,100亿>平均营业收入≥50亿的得0.5分,平均营业收入>50亿的得0分。

修改为:

1、近两年(2021-2022年)营业收入(1.0分)

近两年(2021-2022年)平均营业收入≥100亿元人民币的得1.0分,100亿>平均营业收入≥50亿的得0.5分,平均营业收入<50亿的得0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

池州 (略)

池州 (略)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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