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殖医院液氮采购竞争性磋商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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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殖医院液氮采购竞争性磋商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采购项目名称:液氮采购项目

原采购项目编号:GXSZ2023-044-HW

原预算金额:28万元

原最高限价:28万元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3日           

二、采购内容:

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R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变更内容:

序号

变更事项

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内容

修改后竞争性磋商公告内容

1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医用气体生产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医用气体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自行运输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投标人委托运输的,须提供双方委托协议及受托方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未领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12月19日16时30分(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获取地点: (略) 青秀区青环路85号宇浩国际A座8楼招标采购办公室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3)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合格方可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 日8时 30分,逾时不受理。

2.地点: (略) 青秀区青环路85号宇浩国际A座8楼招标采购办公室。

※3.响应文件递交特别说明:

(1)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送达:

①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地址: (略) 青秀区青环路85号宇浩国际A座8楼招标采购办公室,逾时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②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接收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上午8时00分至8时30分(北京时间)。

4.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六、磋商:

1.磋商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上午8时30分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2、磋商地点: (略) 青秀区青环路85号宇浩国际A座8楼招标采购办公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响应文件组成: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

2、 商务技术文件(下列文件列明“必须提供”的,须加盖公章按要求提供,否则响应无效;其余项结合第三章“项目需求”的要求提供,要求必须提供的,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或模糊不清以致关键信息无法辨认的,责任自负)

(2)其他资质:①投标人为医用气体生产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医用气体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②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投标人自行运输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投标人委托运输的,须提供双方委托协议及受托方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

三、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自行运输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投标人委托运输的,须提供双方委托协议及受托方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未领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 1 月 11 日16时30分(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获取地点: (略) 青秀区青环路85号宇浩国际A座8楼招标采购办公室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3)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合格方可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 月 15 日 8 时 300分,逾时不受理。

2.地点: (略) 青秀区青环路85号宇浩国际A座8楼招标采购办公室。

※3.响应文件递交特别说明:

(1)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送达:

①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地址: (略) 青秀区青环路85号宇浩国际A座8楼招标采购办公室,逾时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②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接收时间:2024年 1 月 15 日上午08时00分至08时30分(北京时间)。

4.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六、磋商:

1.磋商时间:2024年 1 月 15 日上午8时30分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2、磋商地点: (略) 青秀区青环路85号宇浩国际A座8楼招标采购办公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响应文件组成: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

2、 商务技术文件(下列文件列明“必须提供”的,须加盖公章按要求提供,否则响应无效;其余项结合第三章“项目需求”的要求提供,要求必须提供的,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或模糊不清以致关键信息无法辨认的,责任自负)

(2)其他资质:①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自行运输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投标人委托运输的,须提供双方委托协议及受托方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

其他采购文件内容不变

变更日期:2024年1月8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广西壮族自 (略) :

联系人:周玮玮;联系电话:0771-*

地址: (略) 青秀区龙源路3号

邮箱号码:*@*xszyy.com

四、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http://**(广西壮族自 (略) )

广西壮族自 (略)

2024年1月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采购项目名称:液氮采购项目

原采购项目编号:GXSZ2023-044-HW

原预算金额:28万元

原最高限价:28万元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3日           

二、采购内容:

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R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变更内容:

序号

变更事项

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内容

修改后竞争性磋商公告内容

1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医用气体生产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医用气体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自行运输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投标人委托运输的,须提供双方委托协议及受托方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未领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12月19日16时30分(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获取地点: (略) 青秀区青环路85号宇浩国际A座8楼招标采购办公室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3)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合格方可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 日8时 30分,逾时不受理。

2.地点: (略) 青秀区青环路85号宇浩国际A座8楼招标采购办公室。

※3.响应文件递交特别说明:

(1)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送达:

①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地址: (略) 青秀区青环路85号宇浩国际A座8楼招标采购办公室,逾时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②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接收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上午8时00分至8时30分(北京时间)。

4.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六、磋商:

1.磋商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上午8时30分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2、磋商地点: (略) 青秀区青环路85号宇浩国际A座8楼招标采购办公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响应文件组成: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

2、 商务技术文件(下列文件列明“必须提供”的,须加盖公章按要求提供,否则响应无效;其余项结合第三章“项目需求”的要求提供,要求必须提供的,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或模糊不清以致关键信息无法辨认的,责任自负)

(2)其他资质:①投标人为医用气体生产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医用气体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②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投标人自行运输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投标人委托运输的,须提供双方委托协议及受托方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

三、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自行运输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投标人委托运输的,须提供双方委托协议及受托方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未领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 1 月 11 日16时30分(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获取地点: (略) 青秀区青环路85号宇浩国际A座8楼招标采购办公室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3)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合格方可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 月 15 日 8 时 300分,逾时不受理。

2.地点: (略) 青秀区青环路85号宇浩国际A座8楼招标采购办公室。

※3.响应文件递交特别说明:

(1)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送达:

①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地址: (略) 青秀区青环路85号宇浩国际A座8楼招标采购办公室,逾时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②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接收时间:2024年 1 月 15 日上午08时00分至08时30分(北京时间)。

4.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六、磋商:

1.磋商时间:2024年 1 月 15 日上午8时30分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2、磋商地点: (略) 青秀区青环路85号宇浩国际A座8楼招标采购办公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响应文件组成: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

2、 商务技术文件(下列文件列明“必须提供”的,须加盖公章按要求提供,否则响应无效;其余项结合第三章“项目需求”的要求提供,要求必须提供的,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或模糊不清以致关键信息无法辨认的,责任自负)

(2)其他资质:①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自行运输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投标人委托运输的,须提供双方委托协议及受托方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

其他采购文件内容不变

变更日期:2024年1月8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广西壮族自 (略) :

联系人:周玮玮;联系电话:0771-*

地址: (略) 青秀区龙源路3号

邮箱号码:*@*xszyy.com

四、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http://**(广西壮族自 (略) )

广西壮族自 (略)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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