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2024年职工春节福利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2024年职工春节福利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2024年职工春节福利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糖及副产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
采购单位 | 兰州大学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09日 09:4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1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1月09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31-* | ||
采购单位 | 兰州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老师、杨老师,0931-*,*@*ttp://**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城关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14楼14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雷欢、张志军,0931-*、*,*@*q.com | ||
附件: | |||
附件1 | 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2024年职工春节福利采购项目磋商文件0108更正.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ZU-2024-006-HW-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2024年职工春节福利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2.1.3:*方(成交人)按合同规定交付生活用品提货券,经*方验收数量无误后,凭借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完税价),*方向*方支付合同货款的95%。剩余5%的合同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内没有任何质量及服务问题后,*方向*方支付剩余货款。
现更正为:合同签订前,*方(成交人)须向*方缴纳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生活用品提货券,经*方验收数量无误后,凭借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完税价),*方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方据实支付货款。交付一年内没有任何质量及服务问题后,*方向*方退还履约保证金。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中货款结算相关部分一并更正;
2.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大学
地址: (略) 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杨老师,0931-*,*@*ttp://**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城关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14楼1407室)
联系方式:雷欢、张志军,0931-*、*,*@*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093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2024年职工春节福利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糖及副产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
采购单位 | 兰州大学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09日 09:4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1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1月09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31-* | ||
采购单位 | 兰州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老师、杨老师,0931-*,*@*ttp://**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城关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14楼14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雷欢、张志军,0931-*、*,*@*q.com | ||
附件: | |||
附件1 | 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2024年职工春节福利采购项目磋商文件0108更正.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ZU-2024-006-HW-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2024年职工春节福利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2.1.3:*方(成交人)按合同规定交付生活用品提货券,经*方验收数量无误后,凭借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完税价),*方向*方支付合同货款的95%。剩余5%的合同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内没有任何质量及服务问题后,*方向*方支付剩余货款。
现更正为:合同签订前,*方(成交人)须向*方缴纳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生活用品提货券,经*方验收数量无误后,凭借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完税价),*方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方据实支付货款。交付一年内没有任何质量及服务问题后,*方向*方退还履约保证金。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中货款结算相关部分一并更正;
2.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大学
地址: (略) 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杨老师,0931-*,*@*ttp://**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城关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14楼1407室)
联系方式:雷欢、张志军,0931-*、*,*@*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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