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嘉陵区2024年夜间经济环境提升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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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嘉陵区2024年夜间经济环境提升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嘉陵区2024年夜间经济环境提升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因采购需求服务内容发生变动。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一:原磋商文件第三章-3.2.2服务要求-★2、服务要求里面的“(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必须有可靠地安全管理机制和保障措施,确保整个采购产品100%运行安全。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安装和维护工作中的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每个点位须24小时有不得少于2名监护、维修巡查人员,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用电要求绝对安全。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方无关。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扣除成交价的百分之二。(提供承诺函和相关安全管理措施的证明材料)”更正为:“(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必须有可靠地安全管理机制和保障措施,确保整个采购 产品100%运行安全。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安装和维护工作中的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每个点位须24小时有不得少于2名监护、维修巡查人员,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用电要求绝对安全。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方无关。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扣除成交价的百分之二。(提供承诺函)”

更正事项二:原原磋商文件第三章-3.2.2服务要求-★2、服务要求里面的“(6)供应商报名成功后需联系业主方到项目指定地点完成项目前期勘察,业主方给供应商出具项目勘察回执单。无业主方出具的项目勘察回执单视为无效投标。”更正为:“(6)供应商报名成功后需联系业主方到项目指定地点完成项目前期勘察,业主方给供应商出具项目勘察回执单。(提供回执单扫描件)”。

更正事项三:删除原磋商文件第三章-3.2.2服务要求-★2、服务要求里面的“(7)供应商根据服务需求和前期勘察出具区域装饰效果图。”。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3,500,000.00元,最高限价:3,500,000.00元。

2.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嘉陵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817-*,联系地址: (略) 嘉陵区嘉兴路77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5.本项目采购需求以采购文件中的内容为准,请供应商依照“获取采购文件——途径”获取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略) 嘉陵区建兴路二段4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九载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3单元9层91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四川九载工程 (略)

2024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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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嘉陵区2024年夜间经济环境提升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因采购需求服务内容发生变动。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一:原磋商文件第三章-3.2.2服务要求-★2、服务要求里面的“(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必须有可靠地安全管理机制和保障措施,确保整个采购产品100%运行安全。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安装和维护工作中的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每个点位须24小时有不得少于2名监护、维修巡查人员,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用电要求绝对安全。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方无关。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扣除成交价的百分之二。(提供承诺函和相关安全管理措施的证明材料)”更正为:“(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必须有可靠地安全管理机制和保障措施,确保整个采购 产品100%运行安全。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安装和维护工作中的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每个点位须24小时有不得少于2名监护、维修巡查人员,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用电要求绝对安全。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方无关。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扣除成交价的百分之二。(提供承诺函)”

更正事项二:原原磋商文件第三章-3.2.2服务要求-★2、服务要求里面的“(6)供应商报名成功后需联系业主方到项目指定地点完成项目前期勘察,业主方给供应商出具项目勘察回执单。无业主方出具的项目勘察回执单视为无效投标。”更正为:“(6)供应商报名成功后需联系业主方到项目指定地点完成项目前期勘察,业主方给供应商出具项目勘察回执单。(提供回执单扫描件)”。

更正事项三:删除原磋商文件第三章-3.2.2服务要求-★2、服务要求里面的“(7)供应商根据服务需求和前期勘察出具区域装饰效果图。”。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3,500,000.00元,最高限价:3,500,000.00元。

2.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嘉陵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817-*,联系地址: (略) 嘉陵区嘉兴路77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5.本项目采购需求以采购文件中的内容为准,请供应商依照“获取采购文件——途径”获取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略) 嘉陵区建兴路二段4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九载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3单元9层91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四川九载工程 (略)

2024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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