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隆林各族自治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更正公告
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隆林各族自治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隆林各族自治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
行政区域 | 隆林各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09日 11:3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2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1月09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农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6-* | ||
采购单位 | 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龙山街1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建辉 联系方式:077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右江区前程路创展中心3幢11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农娟, 电话:077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SZC2023-C3-*-GXH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 10日15时00 分(北京时间) | 2024年1月 16日15时00 分(北京时间) |
2 |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月10日15 时00分(北京时间) | 2024年1月 16日15时00 分(北京时间) |
3 | 第三章《采购需求》服务需求 |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为加快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与监测,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同时规范土地利用,促进土地利用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为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提供数据支持,为土地出让、 (略) 场、土地利用规划等提供基础数据,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此次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基准地价成果编制和验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60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制订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工作。 二、工作任务 任务一:在满足隆林各族自治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体系建设项目工作需求前提下,参考《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技术指引(征求意见稿)》、《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及《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技术指引(征求意见稿)》等标准和文件的要求,完成隆林各族自治县行政区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体系建设工作。 任务二: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以及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其他相关要求,结合隆林各族自治县实际情况,完成对隆林各族自治县主城区新州镇和主城区外15个乡镇、集镇、开发区、农场场部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内容包含城镇基准地价成果更新及其数据库更新、更新后地价动态监测体系建立,更新成果公布实施和备案等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体系建设主要工作内容 1.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技术指引》以及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其他相关要求,结合隆林各族自治县实际情况,完成隆林各族自治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工作。 2.工作范围为隆林各族自治县全域范围。 3.土地用途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细分,并明确具体用途内涵。 4.完成各用途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 5.建立基准地价区域及个别因素修正体系。 6.建立基准地价成果数据库。 7.集体经营性 (略) 、宅基地制度改革情况及建议。 8.按照采购方要求配合开展本项目各阶段工作,如协助召开论证会、听证会、验收会等。 9.编制隆林各族自治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包括文字成果、图件成果、表格成果和数据库成果。 10.按照国家、自治区及隆林各族自治县有关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二)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及数据库建设主要工作内容 1.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以及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其他相关要求,结合隆林各族自治县实际情况,完成隆林各族自治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2.工作范围为隆林各族自治县主城区新州镇和主城区外15个乡镇、集镇、开发区、农场场部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 3.土地用途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细分,并明确具体用途内涵。 4.完成商服、住宅、工业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更新。 5.完成二级地类地价水平研究。 6.建立基准地价区域及个别因素修正体系。 7.建立基准地价成果数据库。 8.研发基准地价管理应用信息系统,以级别基准地价系列信息作为应用系统的共享基础数据源,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此次土地定级、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数字化管理,提高日常地价管理工作效率。 9.按照采购方要求配合开展本项目各阶段工作,如协助召开论证会、听证会、验收会等。 10.编制隆林各族自治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包括文字成果、图件成果、表格成果和数据库成果。 11.按照国家、自 (略) 有关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 |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为加快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与监测,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同时规范土地利用,促进土地利用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为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提供数据支持,为土地出让、 (略) 场、土地利用规划等提供基础数据,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此次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基准地价成果编制和验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60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制订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工作。 二、工作任务 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以及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其他相关要求,结合隆林各族自治县实际情况,完成对隆林各族自治县主城区新州镇和主城区外15个乡镇、集镇、开发区、农场场部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三、工作内容 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及数据库建设主要工作内容: 1.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以及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其他相关要求,结合隆林各族自治县实际情况,完成隆林各族自治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2.工作范围为隆林各族自治县主城区新州镇和主城区外15个乡镇、集镇、开发区、农场场部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 3.土地用途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细分,并明确具体用途内涵。 4.完成商服、住宅、工业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更新。 5.完成二级地类地价水平研究。 6.建立基准地价区域及个别因素修正体系。 7.建立基准地价成果数据库。 8.研发基准地价管理应用信息系统,以级别基准地价系列信息作为应用系统的共享基础数据源,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此次土地定级、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数字化管理,提高日常地价管理工作效率。 9.按照采购方要求配合开展本项目各阶段工作,如协助召开论证会、听证会、验收会等。 10.编制隆林各族自治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包括文字成果、图件成果、表格成果和数据库成果。 11.按照国家、自 (略) 有关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 |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龙山街17号
联系方式:杨建辉 联系方式:0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右江区前程路创展中心3幢11层
联系方式:农娟, 电话:0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农娟
电 话: 0776-*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隆林各族自治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
行政区域 | 隆林各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09日 11:3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2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1月09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农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6-* | ||
采购单位 | 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龙山街1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建辉 联系方式:077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右江区前程路创展中心3幢11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农娟, 电话:077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SZC2023-C3-*-GXH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 10日15时00 分(北京时间) | 2024年1月 16日15时00 分(北京时间) |
2 |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月10日15 时00分(北京时间) | 2024年1月 16日15时00 分(北京时间) |
3 | 第三章《采购需求》服务需求 |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为加快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与监测,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同时规范土地利用,促进土地利用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为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提供数据支持,为土地出让、 (略) 场、土地利用规划等提供基础数据,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此次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基准地价成果编制和验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60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制订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工作。 二、工作任务 任务一:在满足隆林各族自治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体系建设项目工作需求前提下,参考《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技术指引(征求意见稿)》、《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及《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技术指引(征求意见稿)》等标准和文件的要求,完成隆林各族自治县行政区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体系建设工作。 任务二: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以及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其他相关要求,结合隆林各族自治县实际情况,完成对隆林各族自治县主城区新州镇和主城区外15个乡镇、集镇、开发区、农场场部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内容包含城镇基准地价成果更新及其数据库更新、更新后地价动态监测体系建立,更新成果公布实施和备案等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体系建设主要工作内容 1.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技术指引》以及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其他相关要求,结合隆林各族自治县实际情况,完成隆林各族自治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工作。 2.工作范围为隆林各族自治县全域范围。 3.土地用途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细分,并明确具体用途内涵。 4.完成各用途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 5.建立基准地价区域及个别因素修正体系。 6.建立基准地价成果数据库。 7.集体经营性 (略) 、宅基地制度改革情况及建议。 8.按照采购方要求配合开展本项目各阶段工作,如协助召开论证会、听证会、验收会等。 9.编制隆林各族自治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包括文字成果、图件成果、表格成果和数据库成果。 10.按照国家、自治区及隆林各族自治县有关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二)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及数据库建设主要工作内容 1.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以及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其他相关要求,结合隆林各族自治县实际情况,完成隆林各族自治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2.工作范围为隆林各族自治县主城区新州镇和主城区外15个乡镇、集镇、开发区、农场场部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 3.土地用途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细分,并明确具体用途内涵。 4.完成商服、住宅、工业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更新。 5.完成二级地类地价水平研究。 6.建立基准地价区域及个别因素修正体系。 7.建立基准地价成果数据库。 8.研发基准地价管理应用信息系统,以级别基准地价系列信息作为应用系统的共享基础数据源,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此次土地定级、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数字化管理,提高日常地价管理工作效率。 9.按照采购方要求配合开展本项目各阶段工作,如协助召开论证会、听证会、验收会等。 10.编制隆林各族自治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包括文字成果、图件成果、表格成果和数据库成果。 11.按照国家、自 (略) 有关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 |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为加快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与监测,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同时规范土地利用,促进土地利用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为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提供数据支持,为土地出让、 (略) 场、土地利用规划等提供基础数据,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此次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基准地价成果编制和验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60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制订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工作。 二、工作任务 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以及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其他相关要求,结合隆林各族自治县实际情况,完成对隆林各族自治县主城区新州镇和主城区外15个乡镇、集镇、开发区、农场场部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三、工作内容 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及数据库建设主要工作内容: 1.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以及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其他相关要求,结合隆林各族自治县实际情况,完成隆林各族自治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2.工作范围为隆林各族自治县主城区新州镇和主城区外15个乡镇、集镇、开发区、农场场部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 3.土地用途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细分,并明确具体用途内涵。 4.完成商服、住宅、工业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更新。 5.完成二级地类地价水平研究。 6.建立基准地价区域及个别因素修正体系。 7.建立基准地价成果数据库。 8.研发基准地价管理应用信息系统,以级别基准地价系列信息作为应用系统的共享基础数据源,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此次土地定级、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数字化管理,提高日常地价管理工作效率。 9.按照采购方要求配合开展本项目各阶段工作,如协助召开论证会、听证会、验收会等。 10.编制隆林各族自治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包括文字成果、图件成果、表格成果和数据库成果。 11.按照国家、自 (略) 有关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 |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龙山街17号
联系方式:杨建辉 联系方式:0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右江区前程路创展中心3幢11层
联系方式:农娟, 电话:0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农娟
电 话: 0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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