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止戈镇安宁村、五龙社区、八角庙社区、止火街社区补充耕地和垦造水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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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止戈镇安宁村、五龙社区、八角庙社区、止火街社区补充耕地和垦造水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洪雅县止戈镇安宁村、五龙社区、八角庙社区、止火街社区补充耕地和垦造水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洪雅县止戈镇安宁村、五龙社区、八角庙社区、止火街社区补充耕地和垦造水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11-*-04-01-*】FGQB-016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洪雅宏硕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洪雅宏硕 (略) 。项目已具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EPC)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 (略) 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 (略) 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华建 (略)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洪雅县止戈镇安宁村、五龙社区、八角庙社区、止火街社区。

2.2 项目概况:1.土地平整工程:通过对项目区土地利用进行规划,对零星田、地块进行归并,降低田土坎系数,增加耕地面积。现有耕地的平整、改造,可提高耕地质量,提高农作物产量,并且对部分残次园林地、其他草地进行合理开发复耕,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为此需实施,残次园林地整理17.6402公顷。2.本项目将在耕地区域适当位置布置沟渠,整治C25砼灌溉渠长5640米(其中:0.4×0.4m长2148米;0.4×0.6m共1746米;0.6×0.6m共311米;0.6×0.8m共1440米)。3.本项目规划整治3.0米宽田间道路长2550米;整治3.5米宽生产路848米;整治2.0米宽生产路619米;整治2.5米宽生产路4028米。4.其他工程:新建项目公示牌1处,单位工程标识牌438处。

2.3 总投资: 1673.82 万元。本次招标最高限价:1145.86 万元,其中本次招标设计费最高限价76.99 万元、工程建安费最高限价1145.86万元。

2.4 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本次招标项目涉及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服务(含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需驻场设计到项目结束。

(2)施工范围: 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编制 。

2.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 (略) 现行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的要求,并审查通过。

施工质量标准:本项目所有工程建设须符合国家、 (略)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达到国家、 (略) 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1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纸质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 (略) 行 (略) 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 10 日 09:00至2024年1 月15 日 23:59(北京时间,下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中心网(http://**), 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1月 31 日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开标地点为洪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洪雅县洪川镇瓦屋山大道北 (略) 民中心6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洪雅宏硕 (略)

地 址:洪雅县人民路47号

邮 编:*

联 系 人: 付老师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建 (略)

地 址: (略) 金牛区蜀西路52号2栋B座1804-1号

邮 编:*

联 系 人: 李老师

电 话: *

2024年 1 月 8 日

洪雅县止戈镇安宁村、五龙社区、八角庙社区、止火街社区补充耕地和垦造水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洪雅县止戈镇安宁村、五龙社区、八角庙社区、止火街社区补充耕地和垦造水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11-*-04-01-*】FGQB-016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洪雅宏硕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洪雅宏硕 (略) 。项目已具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EPC)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 (略) 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 (略) 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华建 (略)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洪雅县止戈镇安宁村、五龙社区、八角庙社区、止火街社区。

2.2 项目概况:1.土地平整工程:通过对项目区土地利用进行规划,对零星田、地块进行归并,降低田土坎系数,增加耕地面积。现有耕地的平整、改造,可提高耕地质量,提高农作物产量,并且对部分残次园林地、其他草地进行合理开发复耕,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为此需实施,残次园林地整理17.6402公顷。2.本项目将在耕地区域适当位置布置沟渠,整治C25砼灌溉渠长5640米(其中:0.4×0.4m长2148米;0.4×0.6m共1746米;0.6×0.6m共311米;0.6×0.8m共1440米)。3.本项目规划整治3.0米宽田间道路长2550米;整治3.5米宽生产路848米;整治2.0米宽生产路619米;整治2.5米宽生产路4028米。4.其他工程:新建项目公示牌1处,单位工程标识牌438处。

2.3 总投资: 1673.82 万元。本次招标最高限价:1145.86 万元,其中本次招标设计费最高限价76.99 万元、工程建安费最高限价1145.86万元。

2.4 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本次招标项目涉及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服务(含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需驻场设计到项目结束。

(2)施工范围: 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编制 。

2.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 (略) 现行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的要求,并审查通过。

施工质量标准:本项目所有工程建设须符合国家、 (略)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达到国家、 (略) 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1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纸质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 (略) 行 (略) 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 10 日 09:00至2024年1 月15 日 23:59(北京时间,下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中心网(http://**), 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1月 31 日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开标地点为洪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洪雅县洪川镇瓦屋山大道北 (略) 民中心6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洪雅宏硕 (略)

地 址:洪雅县人民路47号

邮 编:*

联 系 人: 付老师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建 (略)

地 址: (略) 金牛区蜀西路52号2栋B座1804-1号

邮 编:*

联 系 人: 李老师

电 话: *

2024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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