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金塔县大柳林滩补充耕地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3年金塔县大柳林滩补充耕地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2023年金塔县大柳林滩补充耕地项目

招标公告

2023年金塔县大柳林滩补充耕地项目已由《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202 (略) 级补充耕地项目可研、初步设计及预算的批复(甘资耕函〔2023〕113号)》文件批准立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天一 (略) 受金塔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金塔县自然资源局

2.建设地点: (略) 金塔县金塔镇大柳林滩

3.建设规模2023年金塔县大柳林滩补充耕地项目区位于金塔县金塔镇大柳林滩,项目建设规模207.5公顷(合3112.5亩),新增耕地面积189.94公顷(合2849.1亩),新增耕地率91.54%。项目概算投资2000万元,单位面积投资6425.7元/亩。

4.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2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7月31日

总工期:163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五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项目A区(886.5亩)所有土方工程、田间道路和农田防护林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8元;

二标段:项目B区(1161.45亩)所有土方工程、田间道路和农田防护林工程,招标控制价为*.56元;

三标段:项目C区(1064.55亩)所有土方工程、田间道路和农田防护林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9元;

四标段:1号蓄水池范围内灌溉与排水工程,包括蓄水池、变压器、泵房、管道工程等,招标控制价为*.35元;

五标段:2号蓄水池范围内灌溉与排水工程,包括蓄水池、变压器、泵房、管道工程等,招标控制价为*.32元;

六标段:3号蓄水池范围内灌溉与排水工程,包括蓄水池、变压器、泵房、管道工程等,招标控制价为*.03元。

6.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和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不得有在建项目,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为保证本项目质量及进度,每一个投标人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

注:本次招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后附),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法:请投标人于2024年01月10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登记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将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格式后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内。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上午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01月30日上午09时00分;

3.递交地点:本项目通过“ (略) 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 (略) 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线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 (略) 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进行签到。

注:参与本项目申请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彩色扫描件(黑白复印件无效),否则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均为资格后审。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是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

2.各投标人可在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操作手册”中的《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3.0-操作手册》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交 (略) 和招标代理机构。

3.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综合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通过交 (略) 管网(http://**)下载。投标人须在开标前24小时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电子开评标系统-综合电子标,在项目管理界面查询到自己所投项目后上传“投标文件”,请投标人错峰上传投标文件,避免在高峰时段上传投标文件失败,影响本次投标。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金塔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金塔县解放路79号

联系人:李尚春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甘肃天一 (略)

地址: (略) 肃州区阳关路22号紫瑞苑附属2-1-2号

联系人:李英文

联系电话:0937-*

甘肃天一 (略)

2024年01月09日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 (略)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方核对。

10.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 (略) 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2023年金塔县大柳林滩补充耕地项目

招标公告

2023年金塔县大柳林滩补充耕地项目已由《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202 (略) 级补充耕地项目可研、初步设计及预算的批复(甘资耕函〔2023〕113号)》文件批准立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天一 (略) 受金塔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金塔县自然资源局

2.建设地点: (略) 金塔县金塔镇大柳林滩

3.建设规模2023年金塔县大柳林滩补充耕地项目区位于金塔县金塔镇大柳林滩,项目建设规模207.5公顷(合3112.5亩),新增耕地面积189.94公顷(合2849.1亩),新增耕地率91.54%。项目概算投资2000万元,单位面积投资6425.7元/亩。

4.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2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7月31日

总工期:163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五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项目A区(886.5亩)所有土方工程、田间道路和农田防护林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8元;

二标段:项目B区(1161.45亩)所有土方工程、田间道路和农田防护林工程,招标控制价为*.56元;

三标段:项目C区(1064.55亩)所有土方工程、田间道路和农田防护林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9元;

四标段:1号蓄水池范围内灌溉与排水工程,包括蓄水池、变压器、泵房、管道工程等,招标控制价为*.35元;

五标段:2号蓄水池范围内灌溉与排水工程,包括蓄水池、变压器、泵房、管道工程等,招标控制价为*.32元;

六标段:3号蓄水池范围内灌溉与排水工程,包括蓄水池、变压器、泵房、管道工程等,招标控制价为*.03元。

6.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和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不得有在建项目,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为保证本项目质量及进度,每一个投标人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

注:本次招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后附),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法:请投标人于2024年01月10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登记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将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格式后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内。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上午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01月30日上午09时00分;

3.递交地点:本项目通过“ (略) 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 (略) 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线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 (略) 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进行签到。

注:参与本项目申请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彩色扫描件(黑白复印件无效),否则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均为资格后审。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是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

2.各投标人可在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操作手册”中的《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3.0-操作手册》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交 (略) 和招标代理机构。

3.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综合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通过交 (略) 管网(http://**)下载。投标人须在开标前24小时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电子开评标系统-综合电子标,在项目管理界面查询到自己所投项目后上传“投标文件”,请投标人错峰上传投标文件,避免在高峰时段上传投标文件失败,影响本次投标。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金塔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金塔县解放路79号

联系人:李尚春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甘肃天一 (略)

地址: (略) 肃州区阳关路22号紫瑞苑附属2-1-2号

联系人:李英文

联系电话:0937-*

甘肃天一 (略)

2024年01月09日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 (略)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方核对。

10.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 (略) 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