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方招〔2023〕号-关于年监测科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通知
厦方招〔2023〕号-关于年监测科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通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3年监测科仪器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环保监测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09日 18:0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1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1月09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小姐,陈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0592-* | ||
采购单位 | (略) 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九天湖路2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集美区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604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小姐059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X2023-SH4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监测科仪器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有关供应商:
现对2023年监测科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X2023-SH405)进行更正如下:
1、谈判文件第三章“1.采购内容及主要技术要求”中 “序号1粉尘采样器、序号2防爆个体大气采样器、序号3个体防爆粉尘采样器、序号4防爆个体声级器、序号5手持式粉尘检测仪、序号6电子流量计、序号7便携式余氯分析仪、序号8数字(热球式)风速计、序号9风速仪”的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关于“供应商需提供由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检定报告(或检定证书)、校准证书、检测报告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条款要求,统一更正为“供应商需提供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定报告(或检定证书)、校准证书、检测报告或者产品彩页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原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顺延至2024年1月15日上午09时30分。
根据有关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本通知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项目各方均有约束力。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略) 九天湖路20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 (略)
地 址: (略) 集美区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604单元
联系方式:王小姐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小姐,陈小姐
电 话: 0592-*,0592-*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3年监测科仪器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环保监测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09日 18:0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1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1月09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小姐,陈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0592-* | ||
采购单位 | (略) 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九天湖路2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集美区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604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小姐059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X2023-SH4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监测科仪器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有关供应商:
现对2023年监测科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X2023-SH405)进行更正如下:
1、谈判文件第三章“1.采购内容及主要技术要求”中 “序号1粉尘采样器、序号2防爆个体大气采样器、序号3个体防爆粉尘采样器、序号4防爆个体声级器、序号5手持式粉尘检测仪、序号6电子流量计、序号7便携式余氯分析仪、序号8数字(热球式)风速计、序号9风速仪”的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关于“供应商需提供由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检定报告(或检定证书)、校准证书、检测报告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条款要求,统一更正为“供应商需提供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定报告(或检定证书)、校准证书、检测报告或者产品彩页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原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顺延至2024年1月15日上午09时30分。
根据有关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本通知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项目各方均有约束力。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略) 九天湖路20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 (略)
地 址: (略) 集美区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604单元
联系方式:王小姐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小姐,陈小姐
电 话: 0592-*,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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