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科学城产业转化示范项目升级改造-B栋工程特气系统设备采购 - 招标更正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SH1A*)
发布时间:2024-01-09 14:48:45
更正内容描述
公告中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正为:2024年 1月19日 14时30 分。
更正后最新公告
一、招标条件
怀柔科学城产业转化示范项目升级改造-B栋工程特气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 FSH1A* ) ,已由 (略) 怀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批准 ( (略) 非政府投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 京怀经信局备【2021】05号 ) ),资金来源为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精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特气系统设备的制造、供货、运输、验收、培训、移交、维修保养、售后服务、安装调试配合、供货资料的收集及整理并移交相关部门等全部内容。
招标暂估金额: *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 怀柔 怀柔新城01街区中部红螺路东侧原 (略) 内
其它说明: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货物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采购货物的: □ 制造商 ■ 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 / 资质,近3 年 具有已完成单项包含特气设备、纯化器、CQC设备等供货合同额1600万元(含)以上特气系统设备供货业绩或具有已完成单项施工合同内包含特气设备、纯化器、CQC设备供货合计金额1600万元(含)以上特气系统设备供货业绩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 /资质,近3 年 具有已完成单项包含特气设备、纯化器、CQC设备等供货合同额1600万元(含)以上特气系统设备供货业绩或具有已完成单项施工合同内包含特气设备、纯化器、CQC设备供货合计金额1600万元(含)以上特气系统设备供货业绩(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货物制造商应具备 / 资质,采购货物供货业绩及其他要求 无 ; (2)投标人应提供采购货物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其他要求:本项目仅需提供后附表“采购货物一览表”中特气阀门箱VMB、特气阀门盘VMP、气瓶柜GC、气瓶架GR 、气体纯化器的制造商唯一授权书,其他设备不强制要求。 3.2 本货物采购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货物采购项目中参加投标。 3.3 其他要求:(1)企业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履约情况:在最近三年(自2020年12月10日至2023年12月9日止)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12-21 16:00:00 - 2023-12-26 16: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 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http://**
招标文件是否收费: 否
其它说明: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1-19 14: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上递交http://**)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http://**
其它说明: /
六、其他公告内容
其他公告内容 : /
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应至少有一个联合体成员下载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媒介
(略) 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 (略)
地址: (略) 丰台区靛厂*121号
联系人: 樊部长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无
传真: 无
网址: 无
招标人账号: 无
招标人开户行: 无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精 (略)
地址: (略) 朝阳区八里庄西里98号z住邦2000商务中心3号楼909室
联系人: 林燕云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无
传真: 无
网址: 无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 无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 无
声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招标项目交易中心仅提供招投标信息及开、评标场所等见证服务,不具有行政监督管理责任, 招标过程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及解释。招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