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物业管理项目项目更正公告第1号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物业管理项目项目更正公告第1号
(略) 教育委员会委托, (略) 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 (略) 教育委员会物业管理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教育委员会物业管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4-D-0004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月9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 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第二部分 客观分(60分)”中“派驻项目经理评价”第(1)项修改如下:
(1)提供项目经理毕业证书扫描件,该项目经理具有大本以上(含大本)学历的:2分,其他:0分;
2. 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第二部分 客观分(60分)”中“派驻服务人员评价”第(8)项修改如下:
(8)食堂管理员(兼库管)、厨师长、厨师、面点师、切配工、厨房勤杂工、洗碗工、食堂服务员:提供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扫描件,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每个合格的人员得1分,最多6分;
三、更正日期
2024年1月10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杨光、鲁志强、郭晓刚
(二)联系电话:022-*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 (略) 教育委员会
(二)采购人地址: (略) 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0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纪林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 (略) 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略) 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月10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略) 教育委员会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D-0004)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 (略) 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
(略) 教育委员会委托, (略) 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 (略) 教育委员会物业管理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教育委员会物业管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4-D-0004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月9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 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第二部分 客观分(60分)”中“派驻项目经理评价”第(1)项修改如下:
(1)提供项目经理毕业证书扫描件,该项目经理具有大本以上(含大本)学历的:2分,其他:0分;
2. 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第二部分 客观分(60分)”中“派驻服务人员评价”第(8)项修改如下:
(8)食堂管理员(兼库管)、厨师长、厨师、面点师、切配工、厨房勤杂工、洗碗工、食堂服务员:提供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扫描件,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每个合格的人员得1分,最多6分;
三、更正日期
2024年1月10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杨光、鲁志强、郭晓刚
(二)联系电话:022-*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 (略) 教育委员会
(二)采购人地址: (略) 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0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纪林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 (略) 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略) 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月10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略) 教育委员会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D-0004)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 (略) 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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