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2年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采购/资审公告
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2年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2年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3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0006
项目名称: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2年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
预算金额:230万元
最高限价:230万元
采购需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2年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数据通过国家验收合格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测绘*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月31日14时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六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区和盛巷26-11号,长白岛万科城9-3商务中心26层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广发银行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 (略)
账号:*0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恒伟、殷嘉莉
电话:024-*、*
项目概况
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2年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3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0006
项目名称: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2年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
预算金额:230万元
最高限价:230万元
采购需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2年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数据通过国家验收合格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测绘*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月31日14时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六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区和盛巷26-11号,长白岛万科城9-3商务中心26层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广发银行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 (略)
账号:*0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恒伟、殷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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