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1-2机房改造建设名称施工401-2机房改造建设施工标段补遗文件第1号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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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2机房改造建设名称施工401-2机房改造建设施工标段补遗文件第1号招标变更


401-2机房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401-2机房改造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补遗文件第1号


【信息时间:2024-01-10 11:19 】

401-2机房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401-2机房改造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第1号

(项目编号:GC*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

3.1.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国家相关部委、部门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种类至少包含:总体集成、屏蔽室建设(未换发新证的需包含:系统集成、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修改为:

3.1.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国家相关部委、部门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种类至少包含:总体集成、屏蔽室建设(未换发新证的需包含:系统集成、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若不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屏蔽室建设)资质可组成联合体。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

3.1.2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屏蔽室机房工程施工业绩 。

修改为:

3.1.2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3、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国家相关部委、部门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种类至少包含:总体集成、屏蔽室建设(未换发新证的需包含:系统集成、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级及以上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若属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联合体的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为中国工 (略) 入库备案企业;(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包含但不限于: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等事宜)和合同的全面实施;(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修改为: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国家相关部委、部门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种类至少包含:总体集成(未换发新证的需包含:系统集成、安防监控))*级资质,联合体牵头人须为中国工 (略) 入库备案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若属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联合体的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包含但不限于: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等事宜)和合同的全面实施;(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国家相关部委、部门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种类至少包含:总体集成、屏蔽室建设(未换发新证的需包含:系统集成、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级及以上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若属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联合体的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为中国工 (略) 入库备案企业;(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包含但不限于: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等事宜)和合同的全面实施;(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修改为: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国家相关部委、部门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种类至少包含:总体集成(未换发新证的需包含:系统集成、安防监控))*级资质,联合体牵头人须为中国工 (略) 入库备案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若属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联合体的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包含但不限于: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等事宜)和合同的全面实施;(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

修改为: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

6、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7.3.1

履约担保

投标最高限价*.93元。

修改为:

7.3.1

履约担保

投标最高限价*.38元。

7、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0.13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工 (略) 招投标信息网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不少于3日)

修改为:

10.13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工 (略) 招投标信息网

公示期限:3日(不少于3日)

8、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以最新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9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8.4.1中: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修改为:

8.4.2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二、“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中国工 (略) 总体工程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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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2机房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401-2机房改造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补遗文件第1号


【信息时间:2024-01-10 11:19 】

401-2机房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401-2机房改造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第1号

(项目编号:GC*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

3.1.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国家相关部委、部门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种类至少包含:总体集成、屏蔽室建设(未换发新证的需包含:系统集成、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修改为:

3.1.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国家相关部委、部门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种类至少包含:总体集成、屏蔽室建设(未换发新证的需包含:系统集成、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若不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屏蔽室建设)资质可组成联合体。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

3.1.2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屏蔽室机房工程施工业绩 。

修改为:

3.1.2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3、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国家相关部委、部门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种类至少包含:总体集成、屏蔽室建设(未换发新证的需包含:系统集成、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级及以上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若属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联合体的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为中国工 (略) 入库备案企业;(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包含但不限于: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等事宜)和合同的全面实施;(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修改为: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国家相关部委、部门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种类至少包含:总体集成(未换发新证的需包含:系统集成、安防监控))*级资质,联合体牵头人须为中国工 (略) 入库备案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若属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联合体的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包含但不限于: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等事宜)和合同的全面实施;(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国家相关部委、部门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种类至少包含:总体集成、屏蔽室建设(未换发新证的需包含:系统集成、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级及以上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若属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联合体的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为中国工 (略) 入库备案企业;(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包含但不限于: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等事宜)和合同的全面实施;(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修改为: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国家相关部委、部门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种类至少包含:总体集成(未换发新证的需包含:系统集成、安防监控))*级资质,联合体牵头人须为中国工 (略) 入库备案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若属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联合体的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包含但不限于: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等事宜)和合同的全面实施;(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

修改为: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

6、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7.3.1

履约担保

投标最高限价*.93元。

修改为:

7.3.1

履约担保

投标最高限价*.38元。

7、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0.13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工 (略) 招投标信息网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不少于3日)

修改为:

10.13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工 (略) 招投标信息网

公示期限:3日(不少于3日)

8、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以最新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9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8.4.1中: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修改为:

8.4.2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二、“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中国工 (略) 总体工程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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