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宁墩镇2024年垃圾清扫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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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宁墩镇2024年垃圾清扫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安徽省宁国市宁墩镇2024年垃圾清扫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GS-CG-TP-*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宁墩镇2024年垃圾清扫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月8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①采购需求的二、采购需求一览表及主要服务要求的(五)、其他要求中第11条“在服务期限内,如受到政策性的变化或服务区域调整等因素出现时,影响到本项目正常实施或在各方面需要调整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修改为“在服务期限内,如受到政策性的变化或服务区域调整等因素出现时,影响到本项目正常实施或在各方面需要调整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

②谈判与评审的评审细则

10

营业执照

如有

修改为:

10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证明

按照要求提供

1.响应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响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响应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4.响应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响应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③增加采购合同模板,详见附件。

2.更正日期:2024年1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查看。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或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宁墩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略) 宁墩镇宁南路001号

联系方式:金先生, 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国华弘 (略)           

地址: (略) 宁国大道九龙湾一号1008、2008号

邮箱:*@*q.com

联系方式:付女士, 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先生、付女士

电话:0563-*、0563-*

附件:政府采购合同模版.doc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9小时17分0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系统管理员

    • 提交时间:

      2024-01-10 09:10:31

  • 财政局确认

    • 办理状态:

      不通过

    • 办理时间:

      2024-01-10 15:52:03

    • 办理用时:

      0天6小时42分

  • 交易平台提交

    • 办理状态:

      已确认

    • 办理时间:

      2024-01-10 17:44:30

    •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53分

  • 财政局确认

    • 办理状态:

      已确认

    • 办理时间:

      2024-01-10 17:45:10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分

  • 采购科

    • 办理状态:

      已确认

    • 办理时间:

      2024-01-10 18:25:30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1分

附件:公告.pdf

安徽省宁国市宁墩镇2024年垃圾清扫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GS-CG-TP-*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宁墩镇2024年垃圾清扫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月8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①采购需求的二、采购需求一览表及主要服务要求的(五)、其他要求中第11条“在服务期限内,如受到政策性的变化或服务区域调整等因素出现时,影响到本项目正常实施或在各方面需要调整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修改为“在服务期限内,如受到政策性的变化或服务区域调整等因素出现时,影响到本项目正常实施或在各方面需要调整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

②谈判与评审的评审细则

10

营业执照

如有

修改为:

10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证明

按照要求提供

1.响应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响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响应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4.响应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响应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③增加采购合同模板,详见附件。

2.更正日期:2024年1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查看。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或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宁墩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略) 宁墩镇宁南路001号

联系方式:金先生, 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国华弘 (略)           

地址: (略) 宁国大道九龙湾一号1008、2008号

邮箱:*@*q.com

联系方式:付女士, 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先生、付女士

电话:0563-*、0563-*

附件:政府采购合同模版.doc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9小时17分0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系统管理员

    • 提交时间:

      2024-01-10 09:10:31

  • 财政局确认

    • 办理状态:

      不通过

    • 办理时间:

      2024-01-10 15:52:03

    • 办理用时:

      0天6小时42分

  • 交易平台提交

    • 办理状态:

      已确认

    • 办理时间:

      2024-01-10 17:44:30

    •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53分

  • 财政局确认

    • 办理状态:

      已确认

    • 办理时间:

      2024-01-10 17:45:10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分

  • 采购科

    • 办理状态:

      已确认

    • 办理时间:

      2024-01-10 18:25:30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1分

附件: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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