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羊山新区水库管理用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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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羊山新区水库管理用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变更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羊山新区水库管理用房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信建公开招标 FJ【2023】074 号)
一、内容:
一、项目名称: (略) 羊山新区水库管理用房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
二、招标编号:信建公开招标 FJ【2023】074 号
三、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 年 12 月 22 日
四、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五、变更内容及其他说明:
原项目名称: (略) 羊山新区水库管理用房建设项目
现变更为: (略) 羊山新区水库管理用房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
原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8 日。
现延长至 2024 年 1 月 17 日
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现变更为:2024 年 1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原变更公告中
①.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
求有能力的国内企业参加投标。本次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②.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
招标。
③.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④.投标函 1.1.我方已仔细 (略) 羊山新区水库管理用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的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⑤.原招标公告中:
2.6 建设规模及内容:水库管理用房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1652.78㎡(约 2.48 亩),新建水库管
理用房 1956.62㎡,地上二层,配套建设道路硬化,同时根据需要完善给排水、电气、消防
等基础配套。
2.9 招标范围: (略) 羊山新区水库管理用房建设,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
容包含施工方案,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设施采购和安装。
2.10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⑥.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4 信誉要求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件):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
供查询结果。
3.5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1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评审价的 100%;
备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⑧.招标人 联系人:吕杨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黄翠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现在变更为
①.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
符合招标要求有能力的国内企业参加投标。本次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②.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EPC
总承包进行招标。
③.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 EPC 总承包合同
④.投 标 函 1.1.我方已仔细 (略) 羊山新区水库管理用房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项
目名称)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⑤.现招标公告
2.6 建设规模及内容:(一)水库管理用房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1652.78 ㎡(约 2.48 亩),新建水
库管理用房 1956.62 ㎡,地上二层,配套建设道路硬化、绿化,同时根据需要完善给排水、
电气、消防等基础配套。
2.9 招标范围: (略) 羊山新区水库管理用房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图纸
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设施采购安装、施工、交(竣)工验收、
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试运行、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工程资料归档等
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10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⑥.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
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
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含*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含*级)。
注:“3.2”“3.3”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4 人员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或风景园林专业高级职称及以上技术职
称。
3.5 信誉要求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件):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
供查询结果(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需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2)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书
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
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其它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
办理;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1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评审价的 100%;
设计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标准计取收费的 100%。
备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⑧.招标人 联系人:吕阳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熊静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因招标文件上述变更导致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同步变更,具体变更内容详见最新答疑澄清文
件。注:招标文件内容详见最新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凭 CA 数字证书登*会员系
统下载答疑澄清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略) 羊山新区北湖街道办事处筹建处
地 址: (略) 羊山新区北湖街道
联系人:吕阳
电 话:*
2.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管城回族区城东路 100 号 1 号楼 1 单元 8 层 802 号
联系人:熊静
电 话:*
3.监督机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监督电话:0376-*
延期开标:2024-01-30 09:3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羊山新区北湖街道办事处筹建处
地 址: (略) 羊山新区北湖街道
联 系 人:吕杨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管城回族区城东路 100 号 1 号楼 1 单元 8 层 802 号
联 系 人: 黄翠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羊山新区水库管理用房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信建公开招标 FJ【2023】074 号)
一、内容:
一、项目名称: (略) 羊山新区水库管理用房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
二、招标编号:信建公开招标 FJ【2023】074 号
三、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 年 12 月 22 日
四、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五、变更内容及其他说明:
原项目名称: (略) 羊山新区水库管理用房建设项目
现变更为: (略) 羊山新区水库管理用房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
原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8 日。
现延长至 2024 年 1 月 17 日
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现变更为:2024 年 1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原变更公告中
①.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
求有能力的国内企业参加投标。本次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②.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
招标。
③.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④.投标函 1.1.我方已仔细 (略) 羊山新区水库管理用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的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⑤.原招标公告中:
2.6 建设规模及内容:水库管理用房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1652.78㎡(约 2.48 亩),新建水库管
理用房 1956.62㎡,地上二层,配套建设道路硬化,同时根据需要完善给排水、电气、消防
等基础配套。
2.9 招标范围: (略) 羊山新区水库管理用房建设,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
容包含施工方案,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设施采购和安装。
2.10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⑥.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4 信誉要求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件):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
供查询结果。
3.5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1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评审价的 100%;
备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⑧.招标人 联系人:吕杨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黄翠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现在变更为
①.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
符合招标要求有能力的国内企业参加投标。本次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②.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EPC
总承包进行招标。
③.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 EPC 总承包合同
④.投 标 函 1.1.我方已仔细 (略) 羊山新区水库管理用房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项
目名称)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⑤.现招标公告
2.6 建设规模及内容:(一)水库管理用房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1652.78 ㎡(约 2.48 亩),新建水
库管理用房 1956.62 ㎡,地上二层,配套建设道路硬化、绿化,同时根据需要完善给排水、
电气、消防等基础配套。
2.9 招标范围: (略) 羊山新区水库管理用房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图纸
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设施采购安装、施工、交(竣)工验收、
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试运行、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工程资料归档等
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10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⑥.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
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
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含*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含*级)。
注:“3.2”“3.3”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4 人员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或风景园林专业高级职称及以上技术职
称。
3.5 信誉要求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件):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
供查询结果(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需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2)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书
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
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其它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
办理;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1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评审价的 100%;
设计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标准计取收费的 100%。
备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⑧.招标人 联系人:吕阳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熊静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因招标文件上述变更导致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同步变更,具体变更内容详见最新答疑澄清文
件。注:招标文件内容详见最新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凭 CA 数字证书登*会员系
统下载答疑澄清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略) 羊山新区北湖街道办事处筹建处
地 址: (略) 羊山新区北湖街道
联系人:吕阳
电 话:*
2.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管城回族区城东路 100 号 1 号楼 1 单元 8 层 802 号
联系人:熊静
电 话:*
3.监督机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监督电话:0376-*
延期开标:2024-01-30 09:3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羊山新区北湖街道办事处筹建处
地 址: (略) 羊山新区北湖街道
联 系 人:吕杨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管城回族区城东路 100 号 1 号楼 1 单元 8 层 802 号
联 系 人: 黄翠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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