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港区六里桥海河联运物流园项目园区工程电动正面吊、电动堆高机采购与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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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港区六里桥海河联运物流园项目园区工程电动正面吊、电动堆高机采购与安装

嘉兴港区六里桥海河联运物流园项目(园区工程)电动正面吊、电动堆高机

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兴港区六里桥海河联运物流园项目(园区工程)初步设计已由嘉兴港区管委会 嘉兴综保区管委会以嘉港区建〔2021〕40号批复,施工图设 (略) 交通运输局以浙嘉交许〔2021〕*号批复。项目业主为 嘉兴 (略) ,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嘉兴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嘉兴港区六里桥海河联运物流园项目(园区工程)电动正面吊、电动堆高机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嘉兴港区。

2.2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计划采购电动正面吊1台、电动堆高机1台及其随车配件。投标单位需提供设备本体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运输、安装、调试、试运、验收、取证,以及检修、维护、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相关的服务,即交钥匙工程。同时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正面吊安全使用许可证书。招标部分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500 万元。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合同段。

2.4 计划工期及质量目标: 合同签订后 90天内交付使用(合同签订后至交付使用,含政策性停工天数),质量目标:通过主管部门的验收检测,达到合格标准,并取得正面吊安全使用许可证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

3.2 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为准(若代理商均未获得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则以报价最低者为准),其余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自2020年7月1日以来(以所提供的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电动正面吊和电动堆高机产品销售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产品规格等相关合同内容)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http://**)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4. 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以网上下载发放。潜在投标人可使用本单位账号和密码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未取得“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 应先办理单位注册登记手续,取得用户名和密码,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1日10 时00分,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前将投标文件 (略) 银建 (略) (略) (嘉兴港区乍浦雅山中路170号金旺广场五楼)。

5.3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

5.4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5.4.1投标人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023年12月21日上午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装袋密封后送达至招标代理单位(送达地址:【 (略) 银建 (略) (略) (嘉兴港区乍浦雅山中路170号金旺广场五楼)】,收件人:陶晓燕,联系电话:0573-*);为保证投标文件的准时、准点送达,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投 (略) 联系,招标代理仅保证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投标文件的接收,因投标人自身或快递等原因造成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项目名称!

5.4.2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投标文件时,请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可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 (略) 招标代理: (略) 银建 (略)

地址:嘉兴港区沪杭路351号 地址:乍浦镇雅山中路170号五楼(金旺广场)

邮编:* 邮编:*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陶晓燕

电话:0573-* 电话:0573-*

传真:0573-* 传真:0573-*

2023年11月29日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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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兴港区六里桥海河联运物流园项目(园区工程)初步设计已由嘉兴港区管委会 嘉兴综保区管委会以嘉港区建〔2021〕40号批复,施工图设 (略) 交通运输局以浙嘉交许〔2021〕*号批复。项目业主为 嘉兴 (略) ,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嘉兴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嘉兴港区六里桥海河联运物流园项目(园区工程)电动正面吊、电动堆高机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嘉兴港区。

2.2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计划采购电动正面吊1台、电动堆高机1台及其随车配件。投标单位需提供设备本体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运输、安装、调试、试运、验收、取证,以及检修、维护、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相关的服务,即交钥匙工程。同时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正面吊安全使用许可证书。招标部分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500 万元。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合同段。

2.4 计划工期及质量目标: 合同签订后 90天内交付使用(合同签订后至交付使用,含政策性停工天数),质量目标:通过主管部门的验收检测,达到合格标准,并取得正面吊安全使用许可证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

3.2 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为准(若代理商均未获得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则以报价最低者为准),其余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自2020年7月1日以来(以所提供的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电动正面吊和电动堆高机产品销售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产品规格等相关合同内容)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http://**)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4. 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以网上下载发放。潜在投标人可使用本单位账号和密码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未取得“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 应先办理单位注册登记手续,取得用户名和密码,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1日10 时00分,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前将投标文件 (略) 银建 (略) (略) (嘉兴港区乍浦雅山中路170号金旺广场五楼)。

5.3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

5.4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5.4.1投标人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023年12月21日上午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装袋密封后送达至招标代理单位(送达地址:【 (略) 银建 (略) (略) (嘉兴港区乍浦雅山中路170号金旺广场五楼)】,收件人:陶晓燕,联系电话:0573-*);为保证投标文件的准时、准点送达,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投 (略) 联系,招标代理仅保证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投标文件的接收,因投标人自身或快递等原因造成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项目名称!

5.4.2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投标文件时,请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可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 (略) 招标代理: (略) 银建 (略)

地址:嘉兴港区沪杭路351号 地址:乍浦镇雅山中路170号五楼(金旺广场)

邮编:* 邮编:*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陶晓燕

电话:0573-* 电话:0573-*

传真:0573-* 传真:0573-*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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