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度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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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度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度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品目
采购单位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行政区域 东部新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11日 11:12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02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1月1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余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28-*
采购单位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 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板桥村2组1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中锦军贤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701号、70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度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变更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要求“3.工作要求”第3.3条更正为:3.3 抽查产(商)品检验依据是被检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经备案、登记的企业标准。承检机构严格按照监督抽查方案和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规则等进行检验。检验机构在抽样结束后20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当内容真实齐全、数据准备、结论明确,并按照有关规定签字、盖章,结果汇总表及分析报告按季度交采购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购预算:70万元;

2.监督管理部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监督电话:028-*;

3.本项目备案号:*03250[2023]00802;

4.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板桥村2组1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锦军贤 (略)

地址: (略) 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701号、702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028-*

中锦军贤 (略)

2024年01月11日


,成都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度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品目
采购单位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行政区域 东部新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11日 11:12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02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1月1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余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28-*
采购单位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 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板桥村2组1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中锦军贤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701号、70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度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变更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要求“3.工作要求”第3.3条更正为:3.3 抽查产(商)品检验依据是被检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经备案、登记的企业标准。承检机构严格按照监督抽查方案和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规则等进行检验。检验机构在抽样结束后20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当内容真实齐全、数据准备、结论明确,并按照有关规定签字、盖章,结果汇总表及分析报告按季度交采购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购预算:70万元;

2.监督管理部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监督电话:028-*;

3.本项目备案号:*03250[2023]00802;

4.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板桥村2组1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锦军贤 (略)

地址: (略) 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701号、702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028-*

中锦军贤 (略)

2024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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