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南县中心敬老院南侧山体滑坡抢险治理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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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南县中心敬老院南侧山体滑坡抢险治理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郁南 (略) 南侧山体滑坡抢险治理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内容录入遗漏

更正内容:

第二章 采购需求

1.主要商务要求

其他

其他 ,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本工程的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并采用工程量清单内综合单价包干,报价人在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规定范围内自行报价。(2)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92元,采购预算作为其最高限价值,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此限价,否则其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报价小于80%(含)的,投标人应当出具以往类似项目报价小于本次项目报价的案例证明1项或以上,且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分析,现场管理成本分析,人员、材料、机械成本分析,税金分析,包期内物价涨落风险分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报价处理。(3)本清单列明的所有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和暂估价都不得参与竞争,否则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62元(其中,市政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91元,建筑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8912.71元。);市政工程暂列金额48427.36元,建筑工程暂列金额9281.18元;市政工程暂估价/元,建筑工程暂估价/元。(4)若属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外的项目,其项目及工程量由承包人、监理单位及发包人共同签证确定,经有关部门审定后实施作为结算工程量的计算依据。(5)报价人应被认为在填报报价之前,已经仔细阅读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有关章节以及审查了所有相关资料,已确保本次采购的所有范围内的各种价格风险均已包含在报价内。磋商后,任何因报价人的疏漏而提出的不利于采购人的合同调价申请将不被接受。(6)报价人的报价已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的人工费、设备费、管理费、风险包干费、技术服务费、利润、税金和审查中产生的任何费用及相关部门验收及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货物、材料、服务,费用不管是否在报价人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报价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除磋商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采购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 报价编制要求: (1)报价编制依据:1)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2)执行国家现行的定额、规范及相关文件,报价人考虑自身企业实力,工程实际情况,市场因素及其他不可预见等因素自行报价。(2)报价编制方法:1)报价人应填写工程质量清单中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报价人没有填写入单价和合价的细目,将被认为此细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相关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之中,在成交后实施时采购单位不予支付;2)报价各种取费的项目及计取标准不得超过政府造价管理部门相关规定。 工期要求: (1)合同生效之日起150个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2)施工工期包括施工过程中技术间歇时间,投标人须考虑施工过程中技术间歇时间对整个工期影响。(3)中标人根据企业自身实际能力,在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对本工程的工期进行优化,缩短工期。其中除雨天外、节假日及因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不合格或施工工序颠倒造成的返工所耽误的工期,不能顺延。因采购人原因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且得到双方认可的,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 合同价款及调整方式: (1)结算工程量的确定办法:1)若属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内的项目,结算工程量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2)若属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外的项目,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采购人要求变更的项目,其项目及工程量由成交供应商、监理单位及采购人共同签证确定,经有关部门审定后实施作为结算工程量的计算依据。(2)结算单价的确定办法:1)合同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综合单价)=第一轮报价的单价×(竞争性磋商成交价-不参与二次报价调价项目合计)/(第一轮报价-不参与二次报价调价项目合计)×100%;不参与二次报价调价项目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工伤保险费等,项目范围和计算按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和磋商文件的约定执行。2)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变更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外),其单价按如下办法计算:①合同综合单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其单价计算;②合同综合单价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可参照类似单价计算;③合同综合单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组由成交供应商依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价格,提出变更单价,经监理审查后,报采购人审核确定。(3)最终工程结算价:以政府相关评审部门审核或委托具有评审资质的造价机构审核价为准。 质量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中标人需承担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返修,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在保修期内,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后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进场维修。若因中标人原因给用户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失,中标人须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采购人通知要求更换或维修的任务,并达到合格标准,若中标人未满足对采购人的维修承诺,或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更换、维修,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采购人有权委托其他施工队*进行更换、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为此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执行,不解除中标人对本项目的保修责任。(2)质量保证金按工程结算审核后金额的3%计算,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申请支付,或采用保险保函形式可以申请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100%,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时,开具保函或保险须符合《关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 (略) 场相关业务实行清单管理的通知》( (略) 〔2018〕48号)的要求,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最新一期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名录公示中,投标保函须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有效期不得少于质保期)。注:工人工资保证金的要求:中标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15个日历天内须按《关于落实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的通知》( (略) [2015]24号)、《 (略) 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云人社发〔2017〕195号、关于印发《 (略) 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与工程款支付分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8〕145 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略) 住房和城乡 (略) 交通运输厅 (略) 水利厅 关于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0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2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银保监会 铁路局民航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76号)的规定办理工人工资保证金账户并按月度支付工人工资。 工程结算依据: (1)工程结算由财政审核部门(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审核。(2)经审核的结算文件及结算报告。(3)工程验收质量报告。(4)确认的工程量清单。 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中标(成交)通知书;(2)合同;(3)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方均必须与中标供应商名称一致);(4)竣工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5)项目相关资料(加盖采购人公章);(6)中标人营业执照;(7)中标人银行开户许可证。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郁南县民政局

地 址: (略) 郁南县都城镇一环路1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 (略) 云浮分公司

地 址: (略) 云城区吉祥一路15号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婉婷

电 话:*

广州 (略) 云浮分公司

2024年01月11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郁南 (略) 南侧山体滑坡抢险治理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内容录入遗漏

更正内容:

第二章 采购需求

1.主要商务要求

其他

其他 ,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本工程的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并采用工程量清单内综合单价包干,报价人在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规定范围内自行报价。(2)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92元,采购预算作为其最高限价值,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此限价,否则其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报价小于80%(含)的,投标人应当出具以往类似项目报价小于本次项目报价的案例证明1项或以上,且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分析,现场管理成本分析,人员、材料、机械成本分析,税金分析,包期内物价涨落风险分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报价处理。(3)本清单列明的所有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和暂估价都不得参与竞争,否则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62元(其中,市政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91元,建筑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8912.71元。);市政工程暂列金额48427.36元,建筑工程暂列金额9281.18元;市政工程暂估价/元,建筑工程暂估价/元。(4)若属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外的项目,其项目及工程量由承包人、监理单位及发包人共同签证确定,经有关部门审定后实施作为结算工程量的计算依据。(5)报价人应被认为在填报报价之前,已经仔细阅读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有关章节以及审查了所有相关资料,已确保本次采购的所有范围内的各种价格风险均已包含在报价内。磋商后,任何因报价人的疏漏而提出的不利于采购人的合同调价申请将不被接受。(6)报价人的报价已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的人工费、设备费、管理费、风险包干费、技术服务费、利润、税金和审查中产生的任何费用及相关部门验收及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货物、材料、服务,费用不管是否在报价人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报价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除磋商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采购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 报价编制要求: (1)报价编制依据:1)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2)执行国家现行的定额、规范及相关文件,报价人考虑自身企业实力,工程实际情况,市场因素及其他不可预见等因素自行报价。(2)报价编制方法:1)报价人应填写工程质量清单中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报价人没有填写入单价和合价的细目,将被认为此细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相关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之中,在成交后实施时采购单位不予支付;2)报价各种取费的项目及计取标准不得超过政府造价管理部门相关规定。 工期要求: (1)合同生效之日起150个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2)施工工期包括施工过程中技术间歇时间,投标人须考虑施工过程中技术间歇时间对整个工期影响。(3)中标人根据企业自身实际能力,在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对本工程的工期进行优化,缩短工期。其中除雨天外、节假日及因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不合格或施工工序颠倒造成的返工所耽误的工期,不能顺延。因采购人原因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且得到双方认可的,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 合同价款及调整方式: (1)结算工程量的确定办法:1)若属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内的项目,结算工程量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2)若属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外的项目,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采购人要求变更的项目,其项目及工程量由成交供应商、监理单位及采购人共同签证确定,经有关部门审定后实施作为结算工程量的计算依据。(2)结算单价的确定办法:1)合同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综合单价)=第一轮报价的单价×(竞争性磋商成交价-不参与二次报价调价项目合计)/(第一轮报价-不参与二次报价调价项目合计)×100%;不参与二次报价调价项目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工伤保险费等,项目范围和计算按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和磋商文件的约定执行。2)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变更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外),其单价按如下办法计算:①合同综合单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其单价计算;②合同综合单价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可参照类似单价计算;③合同综合单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组由成交供应商依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价格,提出变更单价,经监理审查后,报采购人审核确定。(3)最终工程结算价:以政府相关评审部门审核或委托具有评审资质的造价机构审核价为准。 质量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中标人需承担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返修,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在保修期内,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后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进场维修。若因中标人原因给用户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失,中标人须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采购人通知要求更换或维修的任务,并达到合格标准,若中标人未满足对采购人的维修承诺,或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更换、维修,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采购人有权委托其他施工队*进行更换、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为此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执行,不解除中标人对本项目的保修责任。(2)质量保证金按工程结算审核后金额的3%计算,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申请支付,或采用保险保函形式可以申请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100%,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时,开具保函或保险须符合《关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 (略) 场相关业务实行清单管理的通知》( (略) 〔2018〕48号)的要求,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最新一期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名录公示中,投标保函须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有效期不得少于质保期)。注:工人工资保证金的要求:中标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15个日历天内须按《关于落实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的通知》( (略) [2015]24号)、《 (略) 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云人社发〔2017〕195号、关于印发《 (略) 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与工程款支付分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8〕145 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略) 住房和城乡 (略) 交通运输厅 (略) 水利厅 关于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0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2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银保监会 铁路局民航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76号)的规定办理工人工资保证金账户并按月度支付工人工资。 工程结算依据: (1)工程结算由财政审核部门(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审核。(2)经审核的结算文件及结算报告。(3)工程验收质量报告。(4)确认的工程量清单。 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中标(成交)通知书;(2)合同;(3)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方均必须与中标供应商名称一致);(4)竣工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5)项目相关资料(加盖采购人公章);(6)中标人营业执照;(7)中标人银行开户许可证。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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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郁南县民政局

地 址: (略) 郁南县都城镇一环路1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 (略) 云浮分公司

地 址: (略) 云城区吉祥一路15号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婉婷

电 话:*

广州 (略) 云浮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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