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534线长汀新桥任屋至策武南坑段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答疑纪要
国道G534线长汀新桥任屋至策武南坑段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答疑纪要
国道G534线长汀新桥任屋至策武南坑段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国道G534线长汀新桥任屋至策武南坑段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8001)对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及对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平台的提问的回答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有关事项的补充
1.本项目招标文件P136页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文件第六项 “资格审查资料”第(六)条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信誉证明材料”第(3)点“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修改为“投标人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具体格式内容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1。
二、对投标人提问的回答如下:
1.招标文件P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中“(1)字体、字号要求:目录、标题、正文文字一律用小四号仿宋体_GB2312,表格文字、图纸说明文字为小四号仿宋体_GB2312;”,而AutoCAD软件中的字体大小没有“小四号”,请予以进一步明确?
答复:投标技术文件中由AutoCAD等设计软件编制的设计图纸中字体字号要求为:说明文字字体:仿宋体_GB2312,字高为3;其他文字由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的编制需要自行拟定。
2.根据《住房城乡 (略) 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2023〕116号)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等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需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由于办理资质延期需要一定时间,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开标时间恰在资质延续办理期,请问对于已上报资质延续相关材料并已通过核准,但纸质资质证书尚未收到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附原资质证书扫描件及住建部网站公告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截图,是否视为有效资质?
答复:投标人资质延续相关材料已通过住建部核准但未收到纸质资质证书的,可由投标人附原资质证书扫描件及住建部网站公告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截图及网址链接,作为资质证明材料。
3.若为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封面投标人是否仅需填写联合体牵头单位?
答复:仅需填写联合体牵头单位并盖牵头单位电子章。
本补充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由投标人自行打印成书面文件,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投标人。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查看下载相关附件,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建 (略)
招标代理: (略) (略)
2024年1月12日
附件1:
致: (招标人)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我司根据招标文件中信誉要求作出如下承诺:
(1)投标人不存在被交通运输部、 (略) 交通运输厅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交通运输部、 (略) 交通运输厅文件或行政处罚文书为准)的情况;
(2)投标人不存在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情况;
(3)投标人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不存在涉及正在诉讼、仲裁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投标人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投标人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用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上述条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承诺满足要求,第(5)条、第(6)条的内容需附相关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国道G534线长汀新桥任屋至策武南坑段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国道G534线长汀新桥任屋至策武南坑段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8001)对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及对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平台的提问的回答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有关事项的补充
1.本项目招标文件P136页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文件第六项 “资格审查资料”第(六)条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信誉证明材料”第(3)点“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修改为“投标人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具体格式内容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1。
二、对投标人提问的回答如下:
1.招标文件P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中“(1)字体、字号要求:目录、标题、正文文字一律用小四号仿宋体_GB2312,表格文字、图纸说明文字为小四号仿宋体_GB2312;”,而AutoCAD软件中的字体大小没有“小四号”,请予以进一步明确?
答复:投标技术文件中由AutoCAD等设计软件编制的设计图纸中字体字号要求为:说明文字字体:仿宋体_GB2312,字高为3;其他文字由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的编制需要自行拟定。
2.根据《住房城乡 (略) 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2023〕116号)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等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需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由于办理资质延期需要一定时间,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开标时间恰在资质延续办理期,请问对于已上报资质延续相关材料并已通过核准,但纸质资质证书尚未收到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附原资质证书扫描件及住建部网站公告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截图,是否视为有效资质?
答复:投标人资质延续相关材料已通过住建部核准但未收到纸质资质证书的,可由投标人附原资质证书扫描件及住建部网站公告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截图及网址链接,作为资质证明材料。
3.若为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封面投标人是否仅需填写联合体牵头单位?
答复:仅需填写联合体牵头单位并盖牵头单位电子章。
本补充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由投标人自行打印成书面文件,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投标人。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查看下载相关附件,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建 (略)
招标代理: (略) (略)
2024年1月12日
附件1:
致: (招标人)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我司根据招标文件中信誉要求作出如下承诺:
(1)投标人不存在被交通运输部、 (略) 交通运输厅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交通运输部、 (略) 交通运输厅文件或行政处罚文书为准)的情况;
(2)投标人不存在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情况;
(3)投标人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不存在涉及正在诉讼、仲裁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投标人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投标人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用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上述条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承诺满足要求,第(5)条、第(6)条的内容需附相关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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