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华里项目供配电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项目答疑公告
桐华里项目供配电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项目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桐华里项目供配电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4BFFGZ00036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桐华里项目供配电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2024BFFGZ00036
各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2.9招标范围:“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局管供电设计、10kV外线施工、小区至住户低压线路施工、充电桩低压出线、配电房设备采购安装等所有局管范围内的供电工程,具体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现修改为:“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局管供电设计、10kV外线施工、小区至住户低压线路施工、充电桩低压出线、配电房设备采购安装、维护及调试等所有局管范围内的供电工程,具体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序号 | 条目号 | 信息或数据 |
2 | 4.2 |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8 | 14.3.2 |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 设计费: (1)工程费用清单编制完成经*方确认后,支付至设计费的70%; (2)完成供电联合验收以及招标人内部验收支付至设计费的100%。 施工费: (1)电气设备及电缆全部到达*方现场指定地点,并提供主体设备和材料清单经*方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2)工程完工且安装调试完成具备验收送电条件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3)工程经供电部门及其他主管部门验收并完成正式电送电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4)审计完成后付款至审计价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
”;
现修改为:“
序号 | 条目号 | 信息或数据 |
2 | 4.2 |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履约担保期限: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满7日内退还。 |
8 | 14.3.2 |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 设计费: (1)工程费用清单编制完成经*方确认后,支付至设计费的70%; (2)完成供电联合验收以及招标人内部验收支付至设计费的100%。 施工费: (1)电气设备及电缆全部到达*方现场指定地点,并提供主体设备和材料清单经*方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2)工程安装调试完成经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具备验收送电条件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3)工程经供电部门及其他主管部门验收并完成正式电送电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4)审计完成后付款至审计价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
”。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3.8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5)可调整的人工、主要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约定: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人工、材料价格为价差调整周期内的《合 (略) 场价格信息》中发布的各期人工、材料信息价(或发承包双方共同确定的人工、材料价格)算术平均值,设为A;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中采用《合 (略) 场价格信息》中的人工、材料基准单价为B;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幅度为D。
①人工、材料价格上涨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人工、材料结算单价=A-B×(1+D)+B;
②人工、材料价格下跌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人工、材料结算单价=A-B×(1-D)+B;
”;
现修改为:“
(5)可调整的人工、主要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约定: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人工、材料价格为价差调整周期内的《合 (略) 场价格信息》中发布的各期人工、材料信息价(或发承包双方共同确定的人工、材料价格)算术平均值,设为A;投标人编制并经招标人确定的施工图预算(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中采用《合 (略) 场价格信息》中的人工、材料基准单价为B;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幅度为D。
①人工、材料价格上涨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人工、材料价差(调增部分)单价=[A-B×(1+D)]×施工费投标报价/本项目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
②人工、材料价格下跌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人工、材料价差(调减部分)单价=[B×(1-D)-A]×施工费投标报价/本项目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住房 (略)
地 址: (略) 长江西路460号
联系人:苏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
2024年1月1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2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桐华里项目供配电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4BFFGZ00036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桐华里项目供配电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2024BFFGZ00036
各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2.9招标范围:“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局管供电设计、10kV外线施工、小区至住户低压线路施工、充电桩低压出线、配电房设备采购安装等所有局管范围内的供电工程,具体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现修改为:“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局管供电设计、10kV外线施工、小区至住户低压线路施工、充电桩低压出线、配电房设备采购安装、维护及调试等所有局管范围内的供电工程,具体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序号 | 条目号 | 信息或数据 |
2 | 4.2 |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8 | 14.3.2 |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 设计费: (1)工程费用清单编制完成经*方确认后,支付至设计费的70%; (2)完成供电联合验收以及招标人内部验收支付至设计费的100%。 施工费: (1)电气设备及电缆全部到达*方现场指定地点,并提供主体设备和材料清单经*方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2)工程完工且安装调试完成具备验收送电条件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3)工程经供电部门及其他主管部门验收并完成正式电送电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4)审计完成后付款至审计价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
”;
现修改为:“
序号 | 条目号 | 信息或数据 |
2 | 4.2 |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履约担保期限: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满7日内退还。 |
8 | 14.3.2 |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 设计费: (1)工程费用清单编制完成经*方确认后,支付至设计费的70%; (2)完成供电联合验收以及招标人内部验收支付至设计费的100%。 施工费: (1)电气设备及电缆全部到达*方现场指定地点,并提供主体设备和材料清单经*方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2)工程安装调试完成经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具备验收送电条件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3)工程经供电部门及其他主管部门验收并完成正式电送电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4)审计完成后付款至审计价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
”。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3.8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5)可调整的人工、主要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约定: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人工、材料价格为价差调整周期内的《合 (略) 场价格信息》中发布的各期人工、材料信息价(或发承包双方共同确定的人工、材料价格)算术平均值,设为A;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中采用《合 (略) 场价格信息》中的人工、材料基准单价为B;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幅度为D。
①人工、材料价格上涨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人工、材料结算单价=A-B×(1+D)+B;
②人工、材料价格下跌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人工、材料结算单价=A-B×(1-D)+B;
”;
现修改为:“
(5)可调整的人工、主要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约定: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人工、材料价格为价差调整周期内的《合 (略) 场价格信息》中发布的各期人工、材料信息价(或发承包双方共同确定的人工、材料价格)算术平均值,设为A;投标人编制并经招标人确定的施工图预算(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中采用《合 (略) 场价格信息》中的人工、材料基准单价为B;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幅度为D。
①人工、材料价格上涨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人工、材料价差(调增部分)单价=[A-B×(1+D)]×施工费投标报价/本项目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
②人工、材料价格下跌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人工、材料价差(调减部分)单价=[B×(1-D)-A]×施工费投标报价/本项目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住房 (略)
地 址: (略) 长江西路460号
联系人:苏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
2024年1月1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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