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采购公告
渭滨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渭滨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 月26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B-2024(BJ01)
项目名称: 渭滨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渭滨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农林牧渔业工程施工 | 高标准农田建设 | 1(项) | 详见采购 文件 | *.00 | *.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2( 渭滨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00元
合同包最高阶价:*.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其他农林牧渔业工程施工 | 高标准农田建设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00 | *.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渭滨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3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2.4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 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质检总局 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2.5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略) 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
2.6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渭滨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渭滨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资质:供应商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年度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含*级)注册证书和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4) 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 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
(11)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2( 渭滨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企业资质: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农业部门批准核发的所投产品肥料登记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
(3) 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 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
(10)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 月15日 至 2024年1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 月26日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 月26日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 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陕西 CA 锁);
2、本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 ,进入界面后完善相关信息并打印回执单。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潜在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服务指南-下载专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不见面系统操作手册》,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
4、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5 、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责任自负;
6、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7、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首页》不见面开标·新〗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不见面系统操作手册》。
9、各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请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获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澄清(如有)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渭滨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滨河路石鼓园 (略)
联系方式:0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扬 (略)
地址: (略) 高新四路左岸旺角3号楼50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旭
电话:*
项目概况
渭滨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 月26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B-2024(BJ01)
项目名称: 渭滨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渭滨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农林牧渔业工程施工 | 高标准农田建设 | 1(项) | 详见采购 文件 | *.00 | *.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2( 渭滨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00元
合同包最高阶价:*.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其他农林牧渔业工程施工 | 高标准农田建设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00 | *.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渭滨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3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2.4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 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质检总局 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2.5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略) 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
2.6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渭滨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渭滨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资质:供应商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年度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含*级)注册证书和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4) 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 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
(11)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2( 渭滨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企业资质: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农业部门批准核发的所投产品肥料登记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
(3) 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 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
(10)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 月15日 至 2024年1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 月26日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 月26日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 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陕西 CA 锁);
2、本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 ,进入界面后完善相关信息并打印回执单。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潜在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服务指南-下载专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不见面系统操作手册》,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
4、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5 、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责任自负;
6、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7、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首页》不见面开标·新〗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不见面系统操作手册》。
9、各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请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获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澄清(如有)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渭滨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滨河路石鼓园 (略)
联系方式:0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扬 (略)
地址: (略) 高新四路左岸旺角3号楼5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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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彭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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